原文: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
解讀:知之,知道道理。好之,喜愛道理。樂之,以知道道理為快樂。
人們探求道理,程度不同。必須到相當深的程度,才會有所收獲。不知道道理的人,當然沒必要和他去交談。
如果能認識到這是不變的道理,必須去探求,肯定比不知道的人強。但是,這隻是心裡知道,不能努力去探求,所以不如喜愛道理的人。非常喜愛道理,玩味道理的深刻内涵,努力去探求,可以接近道理。這怎麼是隻知道道理的人可以比得上的?所以說,“知之者不如好之者”。
喜愛勝過知道,但隻是努力學習探求,但并不是完全發自内心的,不如以此為樂的。以此為樂的人,發自内心,悠然自得,身體力行,遊刃有餘,必定有所收獲。這豈是好之者所能比得上的?所以說,“好之者不如樂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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