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晚報》報道,本市新近印發了《北京市可回收物指導目錄(2021年版)》,明确了可回收物品類和不宜列為可回收物的垃圾品類。今年,全市要新建和改造提升600座生活垃圾分類驿站,有價值的可回收物,可在分類驿站進行有償回收,或由驿站服務人員上門回收。街道将負責設立可回收物中轉站,承擔轄區内低值可回收物托底回收。目前已有部分街道、社區引進全品類垃圾回收驿站,開始嘗試“規模收運”,破解這些“低值廢品”回收難題。啤酒瓶、舊衣服、木家具這些不受回收點待見的可回收物,今後都可以在生活垃圾分類驿站進行有償回收了。
屈指數來,從去年5月1日新修訂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開始實施之後,這項工作已經快一年了。都說一個人二十一天可以養成一個習慣,那麼這十個多月的時間裡,盡管有一大段時間裡,負責垃圾分類最前端的社區還要肩負着疫情防控等重要任務,但是宣傳的也是十分到位,志願者也都紛紛上崗,社區裡的保潔也都從業務變得十分專業了,所以這也帶動着咱市民也都開始慢慢養成了垃圾分類的好習慣。當然,每個人的素質不一樣,分類的程度上也是不一緻的。比如大骨頭、榴蓮皮到底算其他垃圾還是廚餘垃圾呢?這個問題其實困擾了不少人。但是再怎麼笨的人,也會知道,啤酒瓶、玻璃、塑料瓶、硬紙箱、廢報紙屬于可回收垃圾的。
那麼既然是可回收的物品,自然就有二次利用的價值,因此包括筆者在内的很多普通市民願意将這些東西賣到小區門口的回收站或者回收車上去,盡管沒多少錢,但是好歹也體現了廢物利用的價值嘛。如果說平時家裡剩下的快遞紙箱、空瓶子等可以做到第二天随時就扔到垃圾分類站的話,那麼這個春節期間積攢起來的可是不少呢。過年期間,尤其是今年大家都在原地過年快遞尤其多,誰家裡都有一大摞紙箱子以及家庭聚會喝剩下的啤酒瓶、易拉罐等等,賣的話也是不少錢呢。但是此前的窘況是,廢品回收生意的那些人,對于玻璃制作的啤酒瓶根本就不要(當然,如果是真的茅台酒瓶另當别論了),更不用說還在可回收名錄裡的木頭、舊衣服、泡沫箱子了。
這個我們也能理解,畢竟政府定義的“可回收”,是從生态處理的角度出發,認為還可以二次利用的物品。而回收垃圾生意的商人更多地要從利益的角度出發考慮問題盡管這一行其實利潤不小,但是本身人家賺的就是辛苦錢,如果回收了木頭、舊衣服,上家又不回收,隻能砸在手裡。就像那些小販坦言的“就算回收了,也不好賣,賣不上價”。所以,回收點往往隻願意接收書本、紙箱、塑料瓶等“售賣價值高”的可回收物。這其實就需要政府有關部門出手,不是以利益為導向,而是以公益為導向來介入此事了。
這就是新聞中提到的亮點所在。通過建立垃圾回收的分類驿站,對于收廢品的小販們不願意回收的、但是還有價值的可回收物,在分類驿站進行有償回收,或由驿站服務人員上門回收,街道負責設立可回收物中轉站,承擔轄區内低值可回收物托底回收。如此一來,既能彌補小商販不願意幹的問題,又能将垃圾分類落到更細處。而且那些可回收物看似利潤很低,但是如果政府部門出面統籌資源的話,還是有一定的價值空間,還能補貼社區,一舉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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