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誠瓊)
黃姓,是一個多民族、多源流的古老姓氏群體。在衆多源頭中,由姬姓黃帝颛顼族系和嬴姓少昊族系共同繁衍而成的大業、伯益宗系,是最主要的族源。這一大宗系的主要代表,就是大業、伯益。所以,東漢著名學者蔡邕(yōng)在他寫的《漢交趾都尉胡府君夫人黃氏神诰》一文中說,“夫人江陵黃氏之季女,字曰列嬴,其先出伯翳(即伯益),别封于黃,以國氏焉。”據史載:大業、伯益族系,有兩個源頭,一是黃帝、颛顼系,一是少昊系。
黃帝像
《史記·秦本紀》記載了這樣一個美麗的神話:“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孫曰女脩。女脩織,玄鳥隕卵,女脩吞之,生子大業。”這個傳說很符合我國母系氏族社會時期,人類文明在誕生之初,由于生産力低下以及種族繁衍因素,社會以母系為主體,從“姓”的偏旁部首就能明白,最開始的區分家族,就是以母系劃分。母系社會最大特點就是,“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如《莊子·盜跖》稱:“神農之世,民知其母,不知其父。”而《白虎通義》也稱:“古之時,未有三綱六紀,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
《本紀》記錄秦的先祖大業時,也不知其父是誰。于是,采用了民間相傳的這個神話來陳述其事。其大意為:“秦的祖先,是颛顼帝的後代孫女,名叫女脩。女脩織布的時候,有一隻玄鳥掉落一顆蛋,女脩把它吞食了,生下兒子,名叫大業”。也就是女脩的丈夫是誰,《史記》沒有記載。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推想,帝颛顼之苗裔孫曰女脩,她在家中紡織。有一天,少昊青陽氏玄鳥氏族一英俊的青年男子經過她家門前,被女脩的美貌所吸引,頓生愛慕之情,便向她求愛。女脩見其英俊潇灑,很高興的接受了他。兩人相識相愛後,産下一子取名大業。神話中的這個“玄鳥隕卵”應該就是這個玄鳥氏族的青年男子─—女脩的丈夫,也就是後來人們所說的業父。
伯益像
因此,他們的後代,如秦、趙等姓,就都追尊母系始祖女脩的族祖颛顼為遠祖。而《史記·五帝本紀》明載,黃帝生昌意,昌意生颛顼,是為帝高陽。因此,從大業的母親女脩這一系來說,今日的黃姓也是黃帝和颛顼的後代。按《史記》記載:黃、趙、秦、江等姓的始祖大業、伯益,他們的祖先都來自嬴姓;而嬴姓正是屬于少昊族系。據《地理志》雲:“嬴,伯益之後。則伯翳、伯益聲轉字異,猶一人也。”《地理志》又雲:“秦之先曰伯益,助禹治水,為舜虞官,養草木鳥獸,賜姓嬴氏。”《國語》雲:“嬴,伯益之後也”。韋昭注雲:“伯翳,舜虞官,少昊之後伯益也。”我們認為,從父系來看,黃姓遠祖大業、伯益屬于少昊族系;那位女脩的丈夫,有可能就是少昊的後裔。因此,唐人司馬貞在《史記·秦本紀·索隐》中就說:“女脩,颛顼之裔女,吞鳦子而生大業,其父不著。而秦、趙以母族而祖颛顼,非生人之義也”。這句話怎麼理解?秦人為什麼認為自己是颛顼的後代呢?這是從母親的世系往上追的,按照母家的世系就追溯到了女脩,所以認颛顼為他們的始祖。非生人之義也,即不是按照父系來算的。此說現有出土文物佐證,1986年,陝西風翔發掘秦公一号大墓(秦國第十四代國君秦景公的陵墓),出土的大石磬上赫然刻有“天子匽喜,龔桓是嗣”,“高陽有靈,四方已鼏平”等篆銘文。高陽氏是颛顼帝的号,這就說明趙姓、秦姓顯然真是颛顼的後裔,與史書記載相吻合。“按:《左傳》郯國,少昊之後,而嬴姓蓋其族也,則秦、趙宜祖少昊氏。”這句話意思很明顯,秦人同時也認為少昊是他們的先祖。這又是按照什麼來算的呢?是按照父系。所以,秦人既認少昊,也認颛顼。為什麼說秦人認少昊呢?《史記·封禅書》主要講帝王祭祀,講到秦襄公立國以後,建立了西畤,“自以為主少昊之神,作西畤,祠白帝”。自認為祖先是少昊神,少昊就是白帝。
其實,用現代民俗學和神話學的方法,來透視上面這一則神話,我們便可清楚地看到一幅上古民族融合的曆史圖畫:原來是東夷族崇拜鳥圖騰的少昊氏族的男性,與華夏颛顼族的女子女脩的結合,生下大業。由于當時東夷少昊氏族尚保留了子女從母居的母系氏族殘餘習俗,再加上周秦以來文人階層都推周人遠祖黃帝、颛顼系統為中華民族的正統,而将少昊集團列為東夷。而實際上從父系推論,黃姓的遠祖大業、伯益都應該是出自嬴姓的少昊。但是少昊相傳是黃帝之子;從姓氏學來說,其先為己姓轉為嬴姓。故史家範文瀾說:“少昊族可能是黃帝族向東發展的一支”。
黃國故城
至于大業其人,史載阙如,俗傳難考;惟知其是嬴姓(趙氏、秦氏等)部族第一位有名字的男性始祖。其事迹于史無證,原因是在秦始皇時代,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導至後來的史書誤将傳說中的大業與臯陶混成了一個人。要捋清這層關系,我們可從大業子伯益那裡尋找線索。查先秦典籍,從未發現臯陶與伯益為父子的記載。直到漢代,一些學者在注他書或自著時皆認為伯益為臯陶之子。此說法肇端于劉向著的傳記。據張守節的《史記正義》引西漢劉向的《列女傳》雲:“陶子生五歲而佐禹。”曹大家注雲:“陶子者,臯陶之子伯益也”。大業即臯陶的說法即源于此。曹大家即東漢著名的史學家班彪之女、班固之妹班昭。班昭之後,東漢時期著名思想家、文學家王符在《潛夫論·志氏姓》亦稱“高陽氏之世有才子八人,蒼舒、隤凱、椿戢、大臨、龍降、庭堅、仲容、叔達”,天下之人謂之“八凱”。後嗣有臯陶,事舜。舜曰:“臯陶,蠻夷滑夏,寇賊奸宄,女作士。其子伯翳,能議百姓(物)以佐舜、禹,擾馴鳥獸,舜賜姓嬴。”另外,東漢末年的經學大師鄭玄的《詩譜》、高誘的《呂氏春秋·當染》注、唐代孔穎達的《尚書正義·舜典疏》等均持此說。按劉向《列女傳》說的“陶子”無論是指伯益還是指其他人,都不可能五歲佐禹,不可信。衆所周知,大禹的豐功偉績主要體現在治水除患、保境安民。《孟子·滕文公章句上》載:“當堯之時,洪水橫流,泛濫于天下,草木暢茂,禽獸繁殖,五谷不登,禽獸逼人,獸蹄鳥迹之道交于中國。”禹之父鲧受命治理水患,他用堵截的辦法治水,曆時九年,而洪水未平。帝舜在羽山将鲧(gǔn)處死後,接着命鲧的兒子禹繼任治水之事。禹受命後,立即與伯益、後稷(jì)一起,走訪百姓,視察河道,制定新的治水方法,變堵截為疏導,決塞導阨(ài),以循其流,終于把民衆從災難中拯救出來。那麼,在洪水滔天、“人或為魚鼈”的災難面前,一個年僅五歲、乳臭未幹的孩童,其自身尚待成人護佑,更遑論佐禹治水?而伯益在佐禹治水之時,已是壯年。據《五帝本紀》記載:“天下歸舜。而禹、臯陶、契、後稷、伯夷、夔、龍、任、益、彭祖,自堯時而皆舉用,未有分職。”。《尚書·堯典》載:堯崩,三年之喪後,舜在堯帝太廟召開的大會上,又推薦伯益作“虞”官,掌管山澤,調訓鳥獸。按照《五帝本紀》和《夏本紀》的記載推算,舜年五十八而堯崩,年六十一踐帝位,在位三十九年而崩。又三年之喪後,禹踐帝位。禹在位十三年而崩于會稽,遂“以天下授益”。屈指算來,伯益僅在舜帝之時,即為官三十九年;帝舜崩後又三年之喪,又追随輔佐帝禹十三年。如此,除去帝堯舉用的時間,伯益從帝舜以來合計為政已達五十五年。因此,劉向《烈女傳》中所稱的“陶子”,絕非伯益自明。況且,劉向也并未言明“陶子”即伯益。或許“陶子”另有他人也未可知。但無論如何,五齡童子輔佐大禹治水的說法,隻能歸入荒誕不經的神話傳說之列。作為著名史學家的曹大家(班昭)與東漢後期進步思想家的王符,究竟依據何種史料指稱臯陶與伯益為父子?我們無從知悉。但一個不争的事實是:正是他們給“陶子”貼上“伯益”的标簽,賦予“陶子”伯益乃臯陶之子的身份,謬誤即由此而生。降及後世,不明就裡者,遂以訛傳訛。更有好事者,還追附續撰,精心地為臯陶編造家譜,将與臯陶并無多大幹系的伯益,說成是臯陶長子,以緻贻害至今。
春申君-黃歇
臯陶與伯益同朝輔佐舜、禹,《荀子·成相》雲:“禹得益、臯陶、橫革、直成為輔。”《呂氏春秋·求人》雲:“得陶、化益、直窺、橫革、之交五人佐禹。”直窺即是直成。“把益與臯陶并列,且把益置于臯陶之前,說明他們之間非父子關系。”一方面,大業與臯陶居地有别,大業居邺城。《史記·五帝本紀》》《索隐》引《帝王世紀》雲:臯陶“生于曲阜,偃地,故帝(舜)因之而賜姓曰偃”。曲阜,系少昊之墟。清代梁玉繩在《史記志疑》中曾辨之曰:“臯、益同族而異支。臯之父微不著,……益之父但傳大業而已,其輩行世次俱不可審。”指出“秦為嬴姓始自伯益,故以伯益為首。臯陶為偃姓,當為英、六諸國之祖,秦與臯陶無涉。”此論可視為對“臯子為伯益之說”的強有力的質疑之聲。
值得注意的是,從各種史料來看文獻均未言及臯陶即趙(嬴秦)族的始祖大業的事,也就是說在司馬遷之前的典籍文獻中并沒有人稱臯陶為大業。司馬遷在《史記·秦本紀》中隻是提到嬴秦與趙族的男性始祖大業,而臯陶的事迹則是放在《五帝本紀》和《夏本紀》中加以叙述的。多數研究者認為,司馬遷在撰寫《五帝本紀》和《夏本紀》時,曾采用了《尚書·堯典》、《尚書·臯陶谟》中的大量素材,并進行了改寫。那麼,如果大業與臯陶是同一人的話,以司馬遷嚴謹的治學态度,是不至于将之混淆為兩個人的。司馬遷在《史記·秦本紀》僅述及大業,在《五帝本紀》和《夏本紀》中再論臯陶,這恰恰表明大業與臯陶實屬兩人。起碼司馬遷并不認為大業與臯陶是同一個人。所以伯益為臯陶子之說不能成立,證明大業與臯陶并非同一個人。
大業的事迹雖不可考,但也有迹可循;可以推斷大業長大成人後與臯陶同時在舜和禹時期任大理之官,負責氏族政權的刑罰、監獄、法治。大業生活的年代是我國原始社會向階級社會過渡的最後階段,正處于文明時代的門檻。大業對聯盟制度和文化方面的改革做出了順應曆史發展潮流的重大貢獻,并與臯陶按“五教”、“五禮”、“五刑”、“九德”、“九族”之制進行管理。對于加強部落及部落間的政治、經濟、文化聯系和融合,促進國家的産生,發揮了極其重要的推動作用。為各氏族部落與新立社稷之融合立下赫赫功勳,在當時是個很有影響的人物;且事迹與臯陶雷同,這就是将大業誤為臯陶的主要根源。
大業的居住地,我國著名的中華民族源流史專家何光嶽先生在《秦趙源流史》一書中指認為“邺”。“邺”之名,始于黃帝之孫颛顼孫女女脩之子大業始居地古邺城,古邺城遺址範圍包括今河北省邯鄲市臨漳縣西(邺北城、邺南城遺址等)、河南安陽市北郊(曹操高陵等)一帶。遺址主體在今河北省邯鄲市臨漳縣境内,位于縣城西南20公裡的香菜營鄉邺鎮村、習文鄉一帶,南距安陽市中心18公裡,北距邯鄲市40餘公裡,距今已經曆4000餘年。此地在唐堯、虞舜及夏時屬冀州,商屬畿内名相,西周屬衛,春秋屬晉。齊桓公始築邺城,戰國屬魏,魏文侯以邺城作為陪都。秦并天下後,邺屬邯鄲郡。西漢漢高祖置邺縣。東漢末年,曹操擊敗袁紹,占據邺城,營建王都。邺城先後為曹魏、後趙、冉魏、前燕、東魏、北齊六朝都城,直至北周大象二年(公元580年),隋公兼丞相楊堅鎮壓了對自己不服的相州(治所邺城)總管尉遲迥。為了防止河北反楊勢力死灰複燃,遂下令火焚邺城,一代名都成為廢墟。
據《說文》雲:“古者伯益初作井。”《世本》又說“化益作井”。宋衷曰:“化益,伯益也”。則伯益與井的出現有關,今在河北龍山文化澗溝類型(發現于邯鄲澗溝村)遺址中,曾發現兩口水井。當代著名考古學家鄒衡據此并結合玄鳥故事和伯益居箕山之陰認為“澗溝類型至少應該包括伯益之族或其所屬部落的物質文化遺存”。由此可見,大業之業(邺)邑,在今河北臨漳的古邺城,邺之得名由大業居此而來。
黃香
至于伯益,《尚書》稱益;《史記》稱大費、柏翳,又稱伯翳;《世本》《漢書》稱化益、伯益。名字雖異,實為一人。關于伯益與大費之名,梁玉繩認為費為國名,系舜所封。《史記志疑》:“案:費是國名。《竹書》費侯伯益’是。《史》誤以大費為名,故不曰咨益而曰咨費。”又《古今人表考》:“益始見《虞書》。伯益始見《列子·湯問》。益又作蒜,又作化益,又作柏翳。禹舉益于陰方之中,舜封之費,故曰大費,亦曰費侯。伯翳,“翳”,其含義代表鳳皇。《離騷》注:“翳,鳳皇别名也。”可見,黃姓的遠祖伯益的名字,就是他身為黃鳥、鳳鳥族融合而成的少昊鳥夷氏族首領的标志。在秦人世系中,伯益作為大業之子,為嬴姓始祖。考諸史乘,伯益不僅是一位在舜禹時代功勳卓著的人物,也是秦人早期曆史中一位承上啟下的關鍵人物。
據《秦本紀》載:“大業取少典之子,曰女華。女華生大費,與禹平水土。已成,帝錫玄圭。禹受曰:‘非予能成,亦大費為輔。’帝舜曰:‘咨爾費,贊禹功,其賜爾皁遊。爾後嗣将大出。’乃妻之姚姓之玉女。大費拜受,佐舜調馴鳥獸,鳥獸多馴服,是為柏翳。舜賜姓嬴氏。”
《本紀》說的是,大業娶了少典部族的女兒,名叫女華。女華生下大費,大費輔助夏禹治理水土。治水成功後,舜帝為表彰禹的功勞,賜給他一塊黑色的玉圭。禹接受了賞賜,說:“治水不是我一個人能完成的,也是因為有大費做助手。”舜帝說:“啊!大費,你幫助禹治水成功!我賜你一副黑色的旌旗飄帶。你的後代将會興旺昌盛。”于是把一個姓姚的美女嫁給他。大費行拜禮接受了賞賜,為舜帝馴養禽獸,禽獸大多馴服,這個人就是柏翳(yì,益)。舜帝賜他姓嬴。
伯益在輔佐帝舜時又相繼得到封邑,如周孝王封非子為附庸時曾說:“昔伯翳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賜姓嬴。”在其他文獻中則有其分别受封于費、嬴、秦諸地的記載。《潛夫論·三式》載:“伯翳日受封土。”《越絕書·吳内傳》雲:“益與禹臣于舜,舜傳之禹,薦益而封之百裡。”《古本竹書紀年》載:夏啟“二年,費侯伯益出就國”。《路史·國名紀》載:“費,翳之封。音沸。費仲、費昌國。”《路史·少昊紀》雲:伯翳“始食于嬴。”《鹽鐵論·結和》載:“伯益之始封秦,地為七十裡。”上述三地,是否俱為伯益封地?按文獻記載,在秦人早期曆史中,賜土受封者主要為伯益和非子兩人。後者封于隴西秦邑,殆無疑義。則伯益受封三地亦當可信。至于三地是何時因何封于伯益的呢?在這裡需說明一下:伯益曆事堯、舜、禹三朝,事迹主要在舜、禹兩朝;而伯益本名費或大費,則費為伯益初居之地,亦為最早受封之地。按《越絕書·吳内傳》雲:“益與禹臣于舜,舜傳之禹,薦益而封之百裡。”則舜确定禹為接班人和封伯益為同時之舉,或當為舜所賜伯益姚姓玉女時所封。文獻所謂“始食于嬴”,顯然是為舜賜伯益嬴姓之時所受封。如此則秦為伯益最後得到的封地。梁崔靈恩《毛詩集注》載:“秦在夏商為諸侯,至周為附庸,則秦本建國,疑伯翳即封于秦。”伯益在大禹死後曾攝政三年,後歸政夏啟,然後“避居箕山之陽”。箕山或謂在河南登封,或謂在河南林縣,這裡距秦地即今河南範縣均不遠。很可能伯益封秦與其“避居箕山”有關上述三個封地,費為伯益固有居地,該地為其二兒子若木“實費氏”所繼承,故為“費氏”;嬴乃伯益獲姓受封之“始食”地,當為伯益及其三兒子恩成所居;秦自然就是伯益長子大廉“鳥俗氏”之居邑。
傳說伯益年輕時還是個發明家,他發明了以卦占蔔歲時吉兇的方法,又最早發明打井取水。還與大禹草創了《山海經》。古代典籍中首次明确指出,《山海經》的作者是在西漢劉秀的《上山海經表》中。劉秀認為《山海經》的作者是上古治水的大禹、伯益。在《吳越春秋》中:“禹巡行四渎,與益、夔共謀,行到名山大澤,招其神而問之:山川、脈理、金玉、所有鳥獸、昆蟲之類,及八方之民族,殊國異域土地裡數。使益疏而記之,命曰《山海經》。”其後,東漢時期的王充、趙晔等也都在其著作中将《山海經》的作者認定為伯益。在流傳過程中,它又經後人增删修改。
舜對伯益非常賞識、信任。《國語·鄭語》上說:“伯益能議百物,以輔佐帝舜”。伯益本是來自東夷少昊鳥氏族,所以有知禽獸之言、能與飛鳥通話的本領,于是舜任命他為虞官(古代馴獸官)。中國最早的史書《尚書》也記載:伯益“佐舜調馴鳥獸,鳥獸多馴服”。孟子則說舜使伯益掌管火。伯益用火焚燒山澤,迫使猛獸逃匿,從此人們過上了安定的農耕生活。
據《夏本紀》雲:“帝禹立而舉臯陶薦之,且授政焉,而臯陶卒。封臯陶之後幹英、六,或在許。而後舉益,任之政。”也就是說,舜帝去逝後,夏禹繼承了華夏部落聯盟首領。禹對輔佐先帝的兩位重臣臯陶伯益都非常信任,先打算把自己的王位禅讓給臯陶,不意臯陶去世,禹把臯陶的後代封在英、六兩地,有的封在許地。後來又舉用了伯益,把國政授給他,讓自己的兒子夏啟為臣。
夏禹在位10年,東巡會稽而逝,臨終遺命傳位給伯益。傳說為夏禹守喪三年後,伯益避讓王位給禹子夏啟,自己隐居到箕山之北。大概當時華夏與東夷的部落聯盟發生了大分裂,伯益以東夷人來繼承華夏政權的王位,并未受到華夏集團的擁護。那些大臣吏屬們,都跑去朝見夏啟,卻不理會伯益;那些訴訟的人也都隻去找夏啟而忽略伯益,老百姓也前往歸附夏啟而疏遠伯益,人們甚至歌頌起夏啟來:“我們君王帝禹的兒子,才是我們的新君主。”于是,夏啟在華夏族人的擁立下,自即天子之位;原來氏族社會“公天下”終于被階級政權的“家天下”所取代。中國曆史上第一個封建王朝建立,中國曆史進入文明時代。而黃姓的遠祖伯益,便成了這—偉大曆史轉變中的悲劇人物。
夏啟即天子位後,便開始消滅伯益的勢力。據《古本竹書紀年》、《戰國策·燕策》和《韓非子·外儲》記載,夏啟與他的盟友曾攻打伯益。夏啟六年,伯益被夏啟殺害,夏啟為了籠絡人心,又以隆重之禮安葬伯益。這就是曆史上的“益幹啟政,啟殺之”。
但另有記載,與上述說法不同:如孟子所說:“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陽”。《史記》說:“禹子啟賢而天下屬意焉”。司馬遷支持孟子之說。正是由于夏啟之賢能,所以伯益才甘願讓位。《竹書紀年統箋》謂:“益薨于帝啟六年,啟方且祠之,何有殺之主事?”這明确指出:既殺之而又建祠祀他,前後是矛盾的,不合情理。
伯益雖死,但他的家族後裔卻備極繁昌,建立了衆多的國家。據《秦本紀》載:“大費(伯益)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實鳥俗氏;二曰若木,實費氏。”夏朝君主夏啟繼位後,其子大廉繼承伯益之位,建立黃國(時為夏初);築都城于光國(後為光州,今河南潢川縣)城西約6公裡的隆古鄉(城址尚存,現為全國重點文保單位)。大廉的後裔非子,在西周封地于秦,建立秦國。他是秦、趙、黃、廉、裴等姓氏的祖先。黃氏後人奉大廉為黃姓的得姓始祖。次子若木被封于九州之一的“徐州”(今邳州、郯城一帶),建立了徐國,後世稱之為徐若木。其後代便以國為氏,稱為徐氏,徐若木便為徐姓的得姓始祖。
《中華黃姓史記》主編黃誠瓊
又據《路史·後紀七》雲:“伯翳大費,能馴鳥獸,知其語言,以服事虞夏,始食于嬴,為嬴氏。盈暨功于洪帝,乃錫之皁斿、玄玉、姚女,而封之費。生大廉、若木、恩成。”……“恩成之伷世為理,以命族。至纣時,理徵為翼肄中。吳伯弗合,以死取契,和氏逋難伊虛,為李氏。利貞生仲師,昌祖家。于若生彤德,其曾碩宗,因采焉”。
太史公說“秦國的祖先姓嬴。他的後代分封各地,各自以所封國名作為姓氏,有徐氏、郯(tán,談)氏、莒(jǔ,舉)氏、終黎氏、運奄氏、菟(tú,途)裘氏、将梁氏、黃氏、江氏、脩魚氏、白冥氏、蜚廉氏、秦氏。而秦國因為它的祖先造父封在趙城,所以是趙氏。”
綜上所述,按司馬遷的《史記·秦本紀 》記載,黃氏,為嬴姓十四氏之一,是遠古時期伯益的後裔。伯益長子大廉為黃夷首領,在夏初始建黃國。周襄王四年(公元前648年)冬,楚因黃背楚與中原霸主齊桓公結好,并恃齊不向楚納貢。楚遂出兵伐之。次年夏,楚滅黃。亡國後的黃國子孫,以國名為氏,遍布天下。這就是今天全球黃姓的主要來源。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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