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小夥伴在問我,“參公單位的人可以報考中央遴選嗎?”“中央遴選都是哪些人可以報考呀”等問題,相信大家已經積極準備要開始備考啦,那麼小編今天,就問大家統一介紹一下~~
1.什麼是參公單位
所謂參公單位是指我國政府各單位政工幹部和工作人員比較口語化的一種表述,全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是指對政府委托或授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和不屬公務員系列的人員,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參公單位人員要具體分析,通過中央、省兩級公務員考試正常考錄的工作人員,嚴格意義上講不是公務員,但在錄用、晉升、考核、離退等方面按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2.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包括兩大類
一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群團機關:
如團委、科協、婦聯等人民(群衆)團體,因其使用行政編制,但無具體行政職能,因此稱作參公群團機關工作人員。
二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此類單位多是黨政機關的下屬二級單位,比如檔案局、史志辦、漁政監察大隊、城管執法局、勞動監察大隊、文化市場執法大隊、金融辦、旅遊局、關工委、組織部黨員電教中心、社保局、供銷社等等,雖是參照公務員管理,但是此部分工作人員一般沒有行政編制而使用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資福利待遇和公務員沒有區别。
3.參公事業單位和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别?
對于參公事業單位和一般事業單位來說,兩者都屬于事業單位編制,但是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前者實行公務員制度,後者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公務員制度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在招錄、晉升、薪酬、退休、養老等諸多人事管理方面都存在不同,如招錄制度,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人員招錄必須遵守《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聘必須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一系列規定執行。
隻有符合一定條件的事業單位,經審批,才能取得參公管理的身份。
4.可以參加中央遴選的事業單位人員範圍
根據2019年中央遴選公告内容,下列事業單位人員可以報名參與中央遴選:
(一)省級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中央機關設在地方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名。
(二)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衆公認。
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曆和2年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曆。
上述基層工作經曆是指在市(地、州、盟)、縣(市、區、旗)、鄉鎮(街道)黨政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中央級事業單位,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或省區市直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央管理的金融企業、企業總部機關,不在此列)工作過。軍隊轉業幹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曆。
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報考副處長職位,須現任縣處級副職職務或具有3年以上鄉鎮(街道)黨政正職工作經曆的鄉科級正職領導職務;報考處級以下非領導職務職位,須現任相同職務層次的職務。計算任職經曆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
除公開遴選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報考正處級職位,年齡在43周歲以下(1973年5月10日以後出生);報考副處級職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5月10日以後出生);
報考主任科員以下職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10日以後出生),其中,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職位,鄉科級副職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4年5月10日以後出生),科員年齡在29周歲以下(1987年5月10日以後出生)。
除公開遴選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報考正處級職位,年齡在43周歲以下(1973年5月10日以後出生);報考副處級職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5月10日以後出生);報考主任科員以下職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10日以後出生)
其中,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職位,鄉科級副職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4年5月10日以後出生),科員年齡在29周歲以下(1987年5月10日以後出生)
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曆。
所在機關層級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
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身體健康。
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尚在新錄用試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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