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發布了《新舊資質标準比較分析——設計篇)》(上篇、下篇)之後,我們詳細對比了2007年和2022年新版資質标準征求意見稿中各行業資質、專業資質的設置情況及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要求變化。
我們發現本次新征求意見稿的變動較大,原21個行業合并縮減為14個行業,且部分行業的專業資質被大幅合并簡化,專項資質改為通用專業資質。此外,在取消丙級、丁級資質的同時,各行業及專業資質的專業技術人員配備總數均有所降低。
從資質設置上看,行業資質主要變化如下:
(1)海洋行業資質被取消,也是本次唯一被取消的行業資質,取得海洋行業資質的企業可直接換發水利、電力等相近行業的相應資質。
(2)兩個行業資質被直接并入其他行業中,石油天然氣行業被并入化工石化醫藥行業,核工業行業并入電力行業。
(3)另有多個行業合并後更名為新行業類别,包括冶金行業與建材行業合并為冶金建材行業,機械行業與軍工行業合并為機械軍工行業,輕紡、農林與商物糧三個行業合并為輕紡農林商物糧行業。
(4)原電子工程、通信工程及廣電工程三項行業資質統一合并為電子通信廣電行業資質。
(5)鐵道行業調整為鐵路行業,水運行業調整為港口與航道行業。
專業資質設置方面,除煤炭、鐵路、公路外,其餘專業資質均有不同程度的合并或删減,民航更是取消全部專業資質僅設置行業資質。調整後,原151類專業資質與8類專項資質合并縮減至67類專業資質。此外,專項資質更名為通用專業資質後,取消原環境工程設計下5個分項,合并為環境工程設計專業。
專業人員配備要求方面,總體看有以下幾個特點:
(1)對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的要求均有所降低,且降幅明顯。
所有行業甲級資質的專業人員要求沒有超過25人的,專業甲級資質對專業人員要求沒有超過15人的。具體來看,軍工行業資質轉為機械軍工行業資質後,行業甲級資質的專業人員要求從65人降為25人,銳減40人,而市政行業甲級資質人員要求減少了31人,建築行業甲級人員要求減少9人。
(2)大幅減少注冊人員要求。
一方面,在注冊類型上,對注冊人員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對建築及結構兩類。僅市政、電力及化工石化醫藥資質有對除建築、結構以外的專業有注冊需求,其中市政、電力對公用設備、電氣注冊人員有要求,化工石化醫藥對化工注冊人員有要求。其餘11個行業中,公路、港口與航道僅對結構注冊有需求,水利行業無注冊人員配備要求。
另一方面,在注冊人數的要求及等級上也基本有所降低。除市政、電力、化工石化醫藥、建築行業外,其他行業不配備或隻配備1至3名建築、結構注冊人員。同時,适當由二級注冊人員替代一級注冊人員,即大多僅在行業甲級或專業甲級資質要求配備一級注冊人員,行業乙級或專業乙級資質要求配備二級注冊人員即可。此外,還有部分資質僅對一級注冊人員數量提出要求。
(3)減少要求配備的專業設置及主導專業數量。
所有行業中設置的專業崗位數量最多的為11個,且除通用專業資質外,主導專業不超過5個,通用專業資質共設置9個主導專業。
各個行業中,建築與水利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中具體要求變化如下:
建築行業:
(1)取消對給水排水、暖通空調及電氣專業即設備類的注冊人員需求,同時取消對防護、防化、通信三個專業的技術人員要求。
(2)行業甲級資質對建築及結構一級注冊的人員數量要求均有所增加,均由原來的3人變為4人;行業乙級資質增加了對建築及結構注冊二級人員的需求,各增加1人。
(3)兩類專業甲級資質對注冊人員的需求保持不變。建築工程乙級資質由要求2名一級建築注冊人員及2名一級結構注冊人員改為各需1名二級建築、結構注冊人員即可;人防工程甲級資質對建築及結構注冊人員數量要求保持不變,乙級資質對二級結構注冊人員的數量要求從2人降為1人。
水利行業:
對技術人員有人數要求的專業從12個降為10個,主導專業有12個變為5個(規劃、水工結構、地質、水土保持及移民),同時取消所有專業對注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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