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寫《匆匆那年》是我心中的國産青春劇一番大家都看過了伐?
這次未完繼續,接着讨論這部劇永恒的争議點:陳尋是渣男嗎?
方茴,青春片裡最複雜難懂的女主
有别于絕大多數傻白甜女主,方茴大概是青春片裡最複雜難懂的存在,而看懂她和陳尋的虐戀,首先就是要看懂她的人設。
方茴成長在單親家庭,性格敏感自卑。初中有小混混喜歡她,卻在一次鬥毆中為了救她意外死亡,從此她三年都帶着小白花,家門口被貼血書,每晚被噩夢驚醒,這也成了她生命中揮之不去的陰影。
她總是低着頭,怯怯懦懦遊離在人群之外。當陳尋“以疾風暴雨的形式闖進她的生活”,她不能自已地“受虐”式地愛上他,是自然而然的事。
在生活上,方茴是個近乎極端的守舊者。當陳尋主動帶給她溫暖陽光,讓她走出寂寞卑微的世界後,她對他就産生了一種信仰般的依戀,并且自我催眠,越陷越深。
而在感情上,她熱烈而決絕,“喜歡一個人,要麼百分之百,要麼百分之零”。
她說真的喜歡一個人是不會做對不起她的事的,所以“對不起”三個字沒有任何意義。她說離開一個人沒有其他理由,就是不愛了。她花光所有力氣也要堅守愛情,所以常人難以理解她失去愛的痛苦與絕望。
對于方茴來說,她的一生隻能全心全意地愛一次。
尋茴戀的隐患:太美的承諾因為太年輕
陳尋和方茴的開始其實是因為賭氣。
他一直是班裡最耀眼的存在,也是女生竊竊私語的對象。他的自傲,使他不能接受方茴和喬燃寫作業,和趙烨聊天,卻始終不正眼看自己一眼,被激起勝負心的他“不擇手段”也要把方茴追過來。
所以他在黑闆上寫下“方茴喜歡陳尋”,在廣播室彈吉他唱寫給她的專屬情歌。
16歲的花季少女,多會沉醉于這樣偶像劇的情節,方茴的一顆心再平靜,又怎能不被吸引?
尋茴戀最初也是超級美好的。
陳尋一遍遍強勢地表達愛意,在方茴不願解釋小混混事件時爺們地表示,“你過去就算殺人放火,我還照樣喜歡你”。
他陪方茴熬過了不許傳紙條、不許打電話、在學校見面也不說話的高三,高考時放棄最後三道大題,拿前途賭和方茴在一起的機會。
在千禧之夜鐘聲響起時,他向方茴許下諾言,将來一起上大學,一起畢業找工作,一起結婚生子。浪漫煙花下,他們接吻了,初吻。
可是,那時的他們,享受了小甜蜜卻忘了時間是最殘酷的敵人。
高中單調的生活和交際圈讓淡淡的方茴看起來不那麼無趣,但大學不一樣,有社團,有新朋友。陳尋喜歡在酒吧表演,這在方茴看來都是不應該做的事,但上大學後原本“不應該”的框框都消失了,可方茴還活在自己的框框裡。
她把自己隔絕起來,沉迷于與陳尋的戀愛不和任何同學交往,她适應不了大學生活,陳尋卻如魚得水。
兩個人的腳步就這樣漸漸不同,直到有一天,方茴的細膩體貼變成“膽小黏人”,包容緘默變成“毫無主見”,冷戰和挽留都變成“作”。
愛到盡頭覆水難收,沈曉棠成了最後一擊
在很多人眼裡,沈曉棠是“小三”,可在我看來,就算沒有她,尋茴戀都必然會終結。
陳尋和方茴一開始就是兩個世界的人,他遇到方茴激發了年少逞英雄的情結。可後來他覺得累了,他做不到“一輩子”“永遠”這樣沉重的承諾,急于追求新生活的他等不了還在原地的方茴。
這時沈曉棠出現了,某種意義上說,她就是“女版”陳尋。諷刺的是,陳尋是為了給方茴買演唱會門票去酒吧打工的,最後卻對沈曉棠動了心。
她和陳尋因為共同的愛好靠近,琴房失火後在大街上遇到對方明白自己的心,再到地下通道情不自禁地接吻,她想用理智控制自己,卻還是選擇主動終結困局,“在這件事裡,如果一定要有一個惡人的話,我希望是我來當”。
沈曉棠的确是更适合陳尋的姑娘,如果說在方茴面前,陳尋永遠是英雄,在沈曉棠面前,他可以當小孩。就像他在校園歌手大賽上唱《姑娘漂亮》被停掉音樂,方茴會拉着他下台,而沈曉棠上台帶動觀衆和他一起瘋。
陳尋愛上了别人,但不能隻用渣來形容他陳尋愛上沈曉棠,這對方茴來說,就是淩遲處死。
我永遠記得她在看到陳尋沈曉棠合唱時心如死灰的表情,還有那句對“誓言”最經典的解讀:
「所有男孩在發誓的時候,都是真的覺得自己一定不會背叛承諾,而在反悔的時候,也都是真的覺得自己不能做到。
所以,誓言這種東西,無法衡量堅貞,也不能判斷對錯,它隻能證明,在說出來的那一刻,彼此曾經,真誠過。」
但是,陳尋選擇分手才是對方茴真正的負責,因為他确實改變了,也确實沒辦法負擔她的一生。
他能為方茴做的最後一件事,就是在發現她懷孕時保護她的尊嚴,說出那句“孩子是我的”。
陳尋已經盡了他最大的努力,而我們也沒辦法要求一個18歲少年像30歲成熟男人一樣去處理感情。
每次重溫這個故事,我的心情都因它“太過真實”而跌但起伏。
沒有誰對誰錯,隻能說,随着時間的變遷,人也會跟着變化,而一成不變的人最終會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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