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同學在畢業租房的時候都吃過“定金”和“訂金”的虧
所以會區分定金和訂金是很重要的。
什麼是定金呢?
定金又稱保證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替代物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
在交易過程中,我們繳納定金,并以書面合同或協議的形式确定下來,由合同訂立雙方簽字或蓋章履行,此協議對雙方都有約束力,簽了就必須按約履行義務,否則将要承擔一定的法律後果。
小貼士:定金繳納的額度不得超過房屋價值的20%,超出部分無效。
定金不可以退換!
什麼是訂金呢?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質,隻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訂金可以退!
定金和訂金的區别都搞清楚了嗎?這種可以避免的虧就不要當大冤種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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