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新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實施,昆明交警也全面開始了對未登記注冊或未取得登記預約憑證上路的"非标"電動車查扣工作。
“另類”電動車落戶不成上路被扣 車主很委屈
可幾天下來,條形碼不斷接到市民投訴,說自己的電動車4月15日前去登記注冊,得到了不需要注冊的答複。可等4月15日一到,自己的車卻被交警查扣了,這是怎麼回事呢?
17日下午四點,交警正在東風廣場一側對未登記注冊或未取得登記預約憑證就上路的"非标"電動車進行查扣,在一大排被扣下的電動車中,有5輛車顯得有些另類。
這五輛車分别屬于滑闆、折疊和三輪電動車。其中這輛白色折疊電動車車主鐘女士說,此前,她就擔心新國标實施後自己的車會不會被查扣,也把車騎到登記注冊點去落戶,卻沒能成功。
市民 鐘女士:“4月初的時候,我親自去了五華體育館的交警大隊,他們就翻着我的車,車架号各種翻,就說你這個不用辦。”
等到了15日以後,看到交警在路上查得很嚴,不放心的鐘女士就打算再次去交警大隊咨詢,沒想到半路上自己的車還是被交警查扣了。
市民 鐘女士:“第一條,應當注冊登記非機動車,不按規定實現申請注冊的違法行為,你可以扣,但我這情況是否屬實,我符合這條嗎?你扣我的車。”
鐘女士說,15日以前,就是看到了昆明交警微信公衆号上說的,隻要是使用電驅動的兩輪車輛,都應當按照電動自行車的管理規範,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
而鐘女士的這輛車,就符合這個條件,可到了登記注冊點,卻被告知不用落戶。現在車被扣還面臨處罰,鐘女士很是委屈。和鐘女士一樣委屈的,還有這位女士,她的滑闆電動車也被交警扣下了。
市民:“辦理落戶之前我還問了一下他們旁邊的一個協警,我還問他這個車需不需要落牌,他說你這樣的小車不用落了,我就走了。今天我就看了一下,我們的這個是屬于滑闆車還是什麼,我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今天被攔下來之後,他們也沒有辦法定論這個是什麼車。”
這位女士委屈的理由,也來自于昆明交警微信公衆号的一則推送,上面說小型電動滑闆車是不需登記上牌的,并且不屬于電動自行車範疇。
那這類另類電動車到底何去何從呢?18日上午,鐘女士專程來到交警一大隊,解決自己折疊電動車被扣的問題。
市民:“這張罰單的問題,他昨天扣我的車原因是根據九十一條,這個是說我不按規定時間申請注冊、登記的違法行為,所以扣我的車,我的理解沒有錯吧?”
交警:“嗯,對。”
鐘女士委屈的是,明明自己去過落戶點,也是交警告訴自己不用落戶的,現在怎麼就成了不按規定時間申請注冊了呢?
市民:“我沒有質疑法律,我質疑的是這條條款,與我的事實并不吻合,我的時限是被你們耽擱的,你能理解嗎?”
交警:“嗯,能理解,當時應該和你們說了,要等通知,可能他們也是不能确定。”
市民:“那等通知等到現沒有結果?”
當值交警告訴鐘女士,可以先将罰款處理完畢,耐心等待通知出台,到時再駕駛電動車出行。
有“藍牌”的電動車也被扣 市民疑惑啥時候廢止的?
除了像鐘女士這類滑闆、折疊"另類"電動車,就連長得一本正經,還有牌照的電動車上路也被扣了。
市民田先生在2011年年底,就按照警方的要求,為自己的電動車辦理了藍色的電動車牌照,15日車被扣後,田先生想不通,為什麼都是交警辦的牌照,到了現在就不算牌照了呢?這也沒見過說藍牌要廢止的公告呀。
15日一大早,田先生就連人帶車一起被交警給攔了下來,電動車随後被暫扣。
市民 田先生:“很氣憤啊,我當時在那和他們理論了半個小時,我說我這個車子,發票、合格證、行車證、牌照,什麼都齊全,你們憑什麼扣車,他說沒有換牌的車全部扣。”
田先生說,自己也算遵紀守法的人,當時一買了車,就按照警方的要求辦理了昆明最早的那批藍色電動車牌照,明明有牌的車怎麼現在就成了無牌車呢?前段時間換牌的時候,昆明交警微信公衆号上也沒說這種藍牌要廢止,必須換牌啊?
市民 田先生:“那天早上我什麼事情也沒有辦成,政策法規你們都沒吃透,你們就亂扣車。”
此外,還有一類電動車的車主這幾天也是很煩心。因為他們的電動車有三個或者四個車輪,而且以前也辦理過物聯網防盜的綠色車牌。15日一過,這類車也不能上路了,否則,就會被交警查扣。
市民 李先生:“我的就是小三輪,那種很小的電動三輪車,他們說凡是三輪車都不落,去了幾個交警大隊都說不落。”
對此,李先生15日之後,隻能将自己的電動小三輪雪藏,選擇其他的交通工具。
“另類”“藍牌”“三輪”電動車何去何從 交警作出回複
那麼新國标實施後,像鐘女士的這類"另類"電動車到底能不能落牌?能不能上路?田先生和李先生又該怎麼辦?帶着這些問題,條形碼記者也專門咨詢了昆明交警。
昆明市交警支隊工作人員:“滑闆車是不可能落的,那個是屬于不能上路的,那個是運動型的肯定不是屬于電動車的範疇和非機動車範疇,折疊車也是一樣的,國家如果有這個規定才可以落,都屬于運動型的,不能拿來上路。”
交警支隊工作人員介紹,在15日之前注冊登記的電動車,必須同時具有車架号和發動機号兩個号碼才能辦理注冊登記。像從事代駕業務的折疊電動車,有腳踏,兩号齊全,基本都能順利登記注冊。但像鐘女士這類大部分來自于網購的折疊車,不在目錄内,沒有腳踏,兩個号碼也不齊全,所以不能錄入系統進行注冊登記,屬于非國标車類别。雖然擁有這類電動車的車主有的是為了把車帶上地鐵,解決最後一公裡的問題,但按照目前昆明市的規定,運動型的滑闆車、折疊車是不能上路行駛的。
目前,電動車上牌标準剛剛出台,再加上電動車品類繁多,的确存在很多模糊的鑒定條件。目前,交警已經将市民的意見做了登記,并反映給了相關部門。
而對于田先生來說,在電動車被扣兩天後,他接到了交警七大隊工作人員打來的電話。
市民 田先生:“今天(4月18日)交警七大隊打電話給我道歉,說現在這個車子可以去處理了,可以去取車了。”
随後,田先生順利取回了自己的電動車。但他還是擔心,不知道下次上路,車還會不會被扣呢?對于田先生這種情況,交警支隊工作人員介紹,目前昆明最早這批藍色牌照的電動車是可以正常上路行駛的,但車主還是需要攜帶相關憑證,盡快到各交警大隊辦理換牌手續。
而對于李先生這種有三個或四個車輪的電動車,按照國家标準,屬于機動車,應當辦理機動車登記,對于符合條件的三輪或四輪電動車注冊登記後,屬于摩托車的,還應當按照《昆明市城市道路車輛通行規定》對摩托車的限制區域行駛。
電動車因為它的方便迅速普及,昆明市現在的電動車亂象,也絕非隻有消費者的原因。現在網購發達,除了實體店,追求個性的市民可以輕易買到各種各樣符合自己需求的電動車,雖然新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從大方向指明了電動車的發展方向,但具體的實施細則上,能不能在堅持這個方向的前提下,盡量多接地氣呢?
記者:遊雅 常恩豪 李安斌
編輯:留言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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