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監管處罰?來源:公安部網安局按照公安部“淨網”專項行動部署 ,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網絡安全監管處罰?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來源:公安部網安局
按照公安部“淨網”專項行動部署
蘇州公安網安部門2021年深入開展
網絡安全執法檢查
全面打擊各類網絡安全違法行為
督促網絡運營者切實履行
網絡安全保護義務
嚴格落實網絡安全主體責任
某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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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醫療行業科技信息化飛速發展,“互聯網 醫療”被大衆熟知接受。信息化手段在為民衆帶來醫療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很多網絡安全隐患。
因醫療行業信息系統收集存儲了大量患者個人信息,移動APP應用也在收集用戶個人信息,一旦存在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及系統安全隐患漏洞,将嚴重威脅公民個人信息安全。
2021年5月,蘇州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在對蘇州某醫院進行檢查時發現,該醫院未制定内部網絡安全規範及管理制度,未按照要求采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危害網絡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其業務系統存在嚴重網絡安全隐患,已導緻部分公民信息被洩露。
同時,該醫院運營的APP存在用戶隐私協議不完整、超範圍獲取用戶權限、未開通用戶賬号注銷途徑等問題。
因未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第五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對該醫院和直接責任人分别處以罰款。
因未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對該醫院給予警告并責令改正。
2 某房地産公司
當前人臉識别快速應用到社會的方方面面,越來越多的APP、網絡應用程序借助人臉識别技術對用戶身份進行身份認證。
在帶來便利的同時,人臉識别技術所帶來的個人信息保護問題也日益凸顯。個别房地産公司未經客戶同意,利用攝像頭設備私自采集客戶人臉信息,嚴重侵害公民個人信息權益。
2021年7月,江蘇省張家港市公安局接到群衆反映,張家港市某房地産公司銷售中心非法采集人臉信息。
公安機關對該房地産公司的銷售中心進行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對攝像頭及相關信息系統進行了重點檢查。檢查發現,該銷售中心安裝的攝像設備有識别并采集人臉信息的功能,人臉信息存儲在相關信息系統内,由銷售人員對客戶個人信息進行完善。
該銷售中心在采集客戶人臉信息前,未按照法律規定征得被采集人的明示同意,屬于侵害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違法行為。
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對該房地産公司作出責令改正并處警告的行政處罰,對該單位直接負責人予以罰款。
在網絡飛速發展的今天
網絡運營者應積極履行
網絡安全保護義務
和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義務
接受社會監督
切實承擔主體責任
為創造清朗的網絡空間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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