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我們應該怎麼處理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714号)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下面舉個例子:
假設2021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為100萬元,企業實際發生福利費為15萬元,問企業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福利費準予扣除數是多少?納稅調整是否變化,如何變化?
準予以扣除福利費金額100萬×14%=14萬
不予扣除調增金額15萬—14萬元=1萬元
職工福利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準予扣除,所以本案例我們可以知道準予扣除的金額為14萬元。
最後企業發生職工福利費的會計分錄具體有下面幾種:
現金福利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購物卡福利
借: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貸:銀行存款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其他應收款——購物卡
實物福利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币性福利
貸:銀行存款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币性福利
本期分享就到這裡啦,感謝大家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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