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電子發票的使用越來越廣泛,越來越多的企業在采購商品時會接收到增值稅電子發票(專用發票和到普通發票),然而現在電子票一般以電文的方式發送或以紙質加電郵的方式給采購方,這樣比以前方便多了,在也不用擔心發票丢失或找不到了,方便好多會計朋友。但是現在又有很朋友在收到電子發票以後,發現跟以前的紙質發票不一樣,沒有蓋發票專用章,于是擔心這個發票能不能用,今天我就來告訴各位會計朋友,現在的電子發票不用加蓋發票專用章了。為什麼呢?下面我就來告訴各位朋友。首先要說的是電子發票打印後不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因為版式文件已經按規定蓋發票專用章,不需要打印後再另加蓋發票專用章。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條規定,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2、注意:需要保證電子普通發票不重複報銷,可以建立電子發票台賬或者使用信息化系統,将發票号碼可作為唯一統計标識。
因此,電子發票是可以由開票方和受票方自行打印的,電子發票上相應位置已有開票系統生成的電子簽章(發票專用章),所以不需要另外再加蓋發票專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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