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對于年齡的稱謂,不像現代這般簡單粗暴,而是更顯得文雅一些。比如,二十歲是弱冠之年,四十歲是不惑之年,六十歲稱為花甲之年……每一個年齡段都有屬于自己的雅稱,那麼,古人為何将60歲稱為花甲之年呢?
第一種說法是,在古代,沒有日曆的時候,就以天幹地支來計算曆法。以10天幹和12地支來組合,進行曆法和時間的計算。天幹和地支兩兩組合之後,輪完一次,正好是六十年。其中,天幹中排在最先的是“甲”,地支中排第一的是“子”,以“甲子”為第一個單位,所以也稱為一個甲子。又因為幹和支之間是相互錯雜的,所以也稱為花甲。六十年一個甲子輪回,所以後來花甲也成了六十歲的代稱。
第二種說法主要是和人的身體機能有關。通常,在人的指甲根部會出現一道道白色的痕迹,随着年齡的增長,身體開始衰老,等到了六十歲的時候,身體的代謝機能在逐漸下降,這道指甲上的白痕也逐漸消失。所以,六十歲也被稱為“花甲之年”。
關于古人将60歲稱為花甲之年的兩種說法,個人看來,還是第一種較為可靠,畢竟第一種以客觀存在的曆法來解釋。相反,第二種說法就顯得不是很能說服别人,更多的是一些主觀因素,畢竟有的人身強體壯,六十歲了指甲上的白痕還在。而有的人未老先衰,未滿60歲,指甲蓋上的白痕也會過早消退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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