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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和林徽因之間的故事

圖文 更新时间:2024-10-13 05:20:37
一、“康橋之戀”?

無論是徐志摩傳記還是林徽因傳記,又或者是專門描寫二人愛情、記錄二人書信往來的書籍,都離不開二人在英倫的那段時光。或許是徐志摩的《再别康橋》太過著名,傳記中大多把二人的愛情稱為“康橋之戀”“康橋絕戀”等。在白落梅的暢銷書《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中,把這一段感情寫得如詩如畫:“也許隻有康橋,才給得起他們美麗的相逢。知道林徽因和徐志摩的人,都知道那一場康橋之戀,知道他們曾在康橋柔波下熱情相擁,又在康橋沉默的夜色中揮别。”“康橋,林徽因和徐志摩人生的轉折地。他們曾經偎依在橋頭,築過彩虹般的夢,曾經一起将船隻劃向浩渺的雲水,以為這樣就可以不必記得來時的路。”還有周鵬程《煙花綻出的急景流年:徐志摩詩傳》和流雲《花開綿密的人間四月天:林徽因文傳》中,寫二人在康橋漫步,在康橋對話、牽手、相擁……

正是這些詩意的、散文化的心理描寫、動作描寫,讓後人相信了這一段“康橋之戀”,認為在英留學的徐志摩和林徽因在康橋有過美好而真摯的愛情。但這些書中都運用了大量虛構、想象的手法,不足以作為曆史考證的材料。更有甚者,為了讓二人的愛情看上去更浪漫,讓故事看上去更真實,許多作者牽強附會,将徐志摩的《再别康橋》看作對林徽因愛情的紀念,将徐志摩、林徽因後期的作品篡改時間,放入“康橋之戀”中。這些作品内容文學色彩過于濃烈,不禁讓人開始懷疑這是否有一種無中生有的嫌疑。

徐志摩和林徽因之間的故事(徐志摩與林徽因在康橋見面)1

二、浪漫主義的捕風捉影

除去上述作品中對徐志摩、林徽因“康橋之戀”的詩意描寫,還有大量書籍中對二人在英倫,在康橋漫步有着過分細節的描寫,如張清平的《林徽因傳》、林杉的《細看常伴月靜天——林徽因傳》、傅光明的《生命信徒——徐志摩》等。裡面有徐志摩和林徽因第一次見面時的場景,有徐志摩對林徽因的贊美,有林徽因的外貌描寫,有二人在海德公園散步的語言描寫……确實将人物寫得更鮮明,文筆也流暢優美,但是許多情節沒有清晰的說明注解,給讀者許多困惑之處。

在很多作品裡,沒有出處,但是都寫到了兩人在康橋漫步,在康河遊覽。如肖辰《情若蓮花的女子:林徽因傳》、王臣《喜歡你是寂靜的:林徽因傳》、孟斜陽《一生綻放如蓮花》、朱千一《林徽因和她客廳裡的先生們》、歐陽娟《婉轉的鋒利:林徽因傳》、張琳璋《徐志摩世間情債》等等。更離譜的是在一些作品如楊永生《記憶中的林徽因》、肖辰《情若蓮花的女子:林徽因傳》當中,最後附有年表。可正文中與年表中時間不符,年譜中10月林徽因與徐志摩相見,而正文中二人卻是12月第一次見面。在筆者看來,這些文學作品作者對史料的處理态度輕率,可真正的人物傳記應當言必有據,注重真實性和可信性而不是文學性。

三、真實的徐志摩與林徽因的英國交往

好在一些真實可考的傳記中也能找到許多徐志摩與林徽因在英倫那段時光的記載。首先我們要明确的是時間。在各本傳記中,對徐志摩與林徽因相遇、相戀的時間看法不一。有人說徐志摩對林徽因一見鐘情,從1920年的秋天就陷入了愛情;也有人說徐志摩在1920年的冬天才認識的林徽因,二人是夏天才相戀。在現有的資料中,可以确定的是林徽因與父親林長民在1920年的9月15日從巴黎返回倫敦,租住在阿門二十七号。而徐志摩是在10月上旬到倫敦,學校是倫敦大學政治經濟學院。那時林徽因已經以優異的成績考入St.Marg's College并入校上課了。在認識徐志摩前,1918年林徽因已經和後來的丈夫梁思成相見,隻是還沒有明确關系。

林徽因和徐志摩在英國的交往離不開一個叫“狄更生”的人。林徽因在《悼志摩》當中寫:“我認得他,今年整十年,那時候他在倫敦經濟學院,尚未去康橋。我初次遇到他,也就是他初次認識到影響他遷學的狄更生先生。不用說他和我父親最談得來,雖然他們年歲上差别不算少,一見面之後便互相引為知己。”徐志摩在《我所知道的康橋》也說道:“我在倫敦政治經濟學院裡混了半年,正趕着悶想換路走的時候,我認識了狄更生先生……我第一次會着他是在倫敦國際聯盟協會席上,那天林宗孟先生演說,他做主席;第二次是宗孟寓裡吃茶,有他。”

同年11月26日,徐志摩還有一封家信裡面要求妻子張幼儀到倫敦,而在張幼儀後來回憶的《小腳與西服》當中,她說道:“早在倫敦時期,我就懷疑徐志摩有女朋友了。又一次,我們搭乘一輛公共汽車……我一個人坐在靠近車尾的位子上,徐志摩和一位男性朋友坐在車子前頭離司機不遠的地方。從司機那面大型後視鏡反射的影像中,我可以看到徐志摩和他朋友正在深談。在某一時刻,徐志摩一邊示意他朋友别開口,一邊指指坐在後面的我。而我直到那時才發現,自己一直在觀察他們。我想知道,徐志摩還有什麼想瞞着我的事?”同樣有明确記載的是林長民在1920年12月1日寫給徐志摩的信,信裡是這樣說的:“足下用情之烈令人感悚,徽亦惶恐不知何以為答,并無絲毫mockery(嘲笑),想足下誤解了。”信尾還有“徽音附候”,後來有人分析這四字是林徽因親筆。12月2日,林長民再次緻信徐志摩,說道:“循誦再三,感佩無已,感公精誠,佩公瑩潔液……從此友誼當宜加厚。”這兩封信都提到了徐志摩的用情之深,但也委婉表達了林徽因的“惶恐”以及林長民對徐志摩的“感佩”。對于林徽因來說,在倫敦的這段時光是悶悶的——“一個人吃飯一面咬着手指頭哭——悶到實在不能不哭!;我從不認識一個男朋友,從沒有一個浪漫聰明的人走來同我玩……(父親)根本沒有想到注意近在自己身邊的女兒的日常一點點小小痛苦比那種演講更能表示他真的懂得那些問題的重要。”雖然陳新華的《林徽因家族》中記錄徐志摩、林徽因二人在1921年初才見面,以及其他傳記中冬天才相見的說法多樣,但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現在可以确定,在1920年的秋天,二人就已經見面,并且徐志摩已經迷戀上了林徽因,卻得不到林徽因相同的回應。

張幼儀到倫敦後二人先住在倫敦的中國同學會。後來經過狄更生介紹,在1921年四五月時徐志摩才進入康橋的王家學院做一名特别生(Research student)。在劍橋的頭半年,也就是1921年春夏期間,他和張幼儀居住在沙士頓(Sawston),一個劍橋以南六英裡的小鎮,是劍橋的富人區。在那一段時期,徐志摩說自己“每天一早我坐街車(有時自行車)上學,到晚回家。這樣的生活過了一個春……”而《小腳與西服》中有明确記載二人在沙士頓居住時期徐志摩的動向:“幾年以後,我才從郭君那兒得知徐志摩之所以每天早上趕忙出去,的确是因為要和住在倫敦的女朋友聯絡。他們用和理發店在同一條街上的雜貨鋪當他的地址,那時倫敦和沙士頓之間的郵件送得很快,所以徐志摩和他的女朋友至少每天都可以魚雁往返。他們信裡寫的是英文,目的就在預防我碰巧發現那些信件,不過我從沒發現過就是了。”但是在1921年8月,在林長民的安排下,林徽因去了英國南海邊避暑,在海濱柏烈特家居住了一個多月,而林長民獨居倫敦。8月31日林長民緻信讓林徽因返回倫敦,最終在10月14日回國。也就是說,隻有在1921年四五月份到八月期間,林徽因和徐志摩才有可能在康橋漫步。但現有的材料都不能直接證明二人在康橋相會。在林徽因的傳記裡,有提到過當父親林長民不在家時,林徽因會和女房東外出去寫生,便是道劍橋那一帶,那裡有畫不完的皇家教堂和各式建築物。也有人說正是在那裡林徽因決定了要做一名建築師。而徐志摩他說自己在康橋忙的是散步,劃船,騎自行車,抽煙,閑談,吃五點鐘茶牛油烤餅,看閑書。可那時候已經是他與張幼儀離婚,林徽因回國以後的獨居狀态。

可惜的是,徐志摩的留英日記因“八寶箱”遺案已經丢失。标注往前後人隻能在二人的作品當中加以猜測。陳子善先生認為徐志摩1923年4月1日被登在《時事新報·學燈》的《月夜聽琴》是寫給林徽因的,内容正是二人在康橋某一天的印象;也有人認為林徽因原載1931 年4月《詩刊》第2期(署名:尺棰)的《那一晚》地點正是康橋,由此得出結論二人彼此有情,也在康橋有過甜蜜的戀愛時光。但是,詩歌的創作手法多樣,作者原來的心意也難以揣摩,所以在有進一步的證據證明之前,我們還不能妄下定論,說徐志摩與林徽因在康橋曾經見過。

徐志摩和林徽因之間的故事(徐志摩與林徽因在康橋見面)2

四、親友眼中的徐志摩與林徽因

據說林徽因拒絕的理由是有一次張幼儀和徐志摩來做客,她看到了張幼儀憂傷的眼睛。但這一段沒有史料可以證明。後來的學者對“康橋之戀”的真假也衆說紛纭,有的一口咬定二人是初戀,也有人通過林長民以及林徽因的信件、日記反複論證二人并沒有真正的陷入戀愛,一切都是流水有意,落花無情罷了。

費慰梅,也就是哈佛大學“中國通”費正清的夫人與林徽因關系密切,她認為林徽因本身是她父親大姨太唯一的女兒,而父親偏愛二姨太,所以林徽因是無法想象自己會卷入有個女人為了她而被抛棄的關系之中。

《師道師說:梁從誡卷》記載了梁從誡,也就是梁思成與林徽因的兒子對母親與徐志摩愛情的看法。他明确指出林徽因與徐志摩是1920年在倫敦認識的,而那時16歲的林徽因也差點管徐志摩叫“叔叔”。“因此,當徐志摩以西方式詩人的熱情突然對母親表示傾心的時候,母親無論在精神上、思想上、還是生活體驗上都處在與他完全不能對等的地位上。”“母親後來說過,那時,像她這麼一個在舊倫理教育熏陶下長大的姑娘,竟會像有人傳說的那樣去同一個比自己大八九歲的已婚男子談戀愛,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

陳岱荪,徐志摩和林徽因的好友在陳學勇的采訪中說道:“徐志摩與林徽因在倫敦戀愛也不可信,那時林徽因才十六七歲。”

還有陳意,林徽因曾借住她的宿舍,她的回憶中明确否認了這段戀情,并認為徐志摩不該抛棄張幼儀,自己也絕不會破壞别人的婚姻,還曾勸說過徐志摩。

冰心在1992年第一期的《随筆》雜志中也回答了林徽因和徐志摩的戀情,她斷然說:“林徽因認識徐志摩的時候,她才十六歲,徐比她大十來歲,而且是個有婦之夫,像林徽因這樣一位大家閨秀,是絕不會讓他為自己的緣故打離婚的。”

但是在陳從周《徐志摩年譜》中,又有一條:“從周再案,是年林徽因在英,與志摩有論婚嫁之意,林謂必先與夫人張幼儀離婚後始可,故志摩出是舉……”但是卻沒有任何書信或者日記可以證明這一點,導緻後人多把這一點當作史實,在此基礎上添油加醋,構造出一段“康橋之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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