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主義法學關于法的本質?馬克思主義法學關于法的本質的學說,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馬克思主義法學關于法的本質?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馬克思主義法學關于法的本質的學說
1.法的第一層次本質是國家意志的體現。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表現,即:統治階級掌握國家政權後,往往将本階級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并體現為國家法律的形式。這又稱為“法的階級意志性”。
2.法所體現的意志由一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統治階級意志是由統治階級所處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從根本上說,法決定于一定的經濟關系(經濟基礎)。法的産 生、變更和消滅都取決于一定的經濟關系( 經濟基礎)的産生、變更和消滅。這也意味着,法不是統治階級任性和專橫的表現,它不應當違背客觀曆史條件,不應當違背客觀規律。這又稱為“法的物質制約性”。
3.統治階級的意志還受到經濟以外的其他社會因素的影響。經濟以外的各種因素的範圍是很廣泛的,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文化、曆史傳統、民族、宗教、習慣等。在分析法的本質時,不應忽略這些因素,法和這些因素歸根結底在經濟因素起決定作用的條件下相互作用。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