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閱讀應該是多歧為貴,讀書人各有角度很難說誰對誰錯。不過有些很淺顯容易造成誤會的問題,還是需要較真一二的。
比如賈元春的端午節禮被王夫人私下對換,将林黛玉的禮物給了薛寶钗。這就是大錯特錯的渲染和誤讀。
賈元春端午節賜節禮,薛寶钗的禮物和賈寶玉的一樣,林黛玉的禮物和三春的一樣,任何人都不可能調換,王夫人也不行。原文對此是有清楚交代的,根本不需要再作解讀。
(第二十八回)寶玉聽了,笑道:“這是怎麼個原故?怎麼林姑娘的倒不同我的一樣,倒是寶姐姐的同我一樣!别是傳錯了罷?”襲人道:“昨兒拿出來,都是一份一份的寫着簽子,怎麼就錯了!你的是在老太太屋裡的,我去拿了來了。老太太說了,明兒叫你一個五更天進去謝恩呢。”
賈元春的這次端午節賜節禮,讓賈寶玉很詫異,認為怎麼他和林黛玉的不一樣,反而和薛寶钗的相同。這是典型的主觀想法,而不是賈元春的立場。
從賈元春的角度來說,她對賈寶玉的姻緣,毫無疑問支持母親王夫人,站隊金玉良姻,并不支持寶黛姻緣。具體要安妮這麼幾點說明。
一,端午節禮不可能被換。
賈寶玉聽說自己的禮物和寶钗一樣,與黛玉不同,便質疑“别是送錯了吧”。是他童言無忌的天真之言。
襲人說了三點:
第一,禮物都有鵝黃簽子标記。要有皇家的規矩。每人都有一個簽子,寫明是給誰的,什麼禮物,避免錯了。這是不能造假的。
第二,禮物都在賈母房中,先給賈母看過了,不存在問題。
第三,襲人說她親自拿過來,就表明見證當時分發禮物的場景。禮物由太監交付,并不是王夫人私下分派。
賈寶玉認為他應該和林黛玉一樣,是一廂情願。賈元春并不如此想。
二,賜節禮也要有禮儀。
元春賜節禮,派了夏守忠出來。賈家必然要盛情接見。
夏守忠順便還要口谕元春将要打醮清虛觀,讓賈家爺們兒去跪香拜佛。
這種代表皇家的大事,必然需要在賈家人到齊時當衆宣布。
賈家以賈母榮國公诰命夫人為尊,賈母不可能缺席。也得接見夏太監聽旨。
傳旨完畢就是禮物派發。根本不存在調換的情況。這些禮物也都是随後被放在賈母房中,等賈母看過才一一由各房的人領回。
就像賈寶玉後面得了禮物,也是要拿給母親和祖母看過,都是規矩。
王夫人一來沒有時間,二來也沒能力更換鵝黃簽子,讓人寫出來筆迹相同的字樣。再說元春就是她的女兒,也沒必要如此操作。
三,賈元春支持王夫人。
賈元春是王夫人的女兒,從省親當晚的表現看,元春此人心胸狹隘,目光短淺。
她說皇後是“不得見人的去處”,堅持隔離不見賈環,透露出她任性卷入父親賈政後院的妻妾之争,沒道理的站隊支持母親王夫人。都不符合貴妃高位的人設。
王夫人支持薛寶钗,反對林黛玉,賈元春沒有條件地支持母親立場,就是必然的。
端午節賜節禮,也是元春表達立場,支持王夫人與賈母對峙。
在随後的打醮清虛觀,張道士提親也是佐證。
賈家也隻有賈元春,才能背着賈母命令張道士做提親之事。張道士口中的十五歲的小姐,分明就是薛寶钗。這都是明顯的信号。
也正是賈元春插手,才讓賈母進退失據,失去了寶黛姻緣的全面主動。
四,賈元春早都表明立場。
其實,賈元春省親當晚,曹雪芹通過她的一系列行為,已經草蛇灰線伏筆了她的立場。具體注意這麼幾件事。
首先,賈元春修改蓼汀花溆為花溆。
被去掉的“蓼汀”出自唐代詩人羅業的《雁》詩,意思是大雁栖息繁衍的水邊沙洲。
去掉“蓼汀”代表賈家不給林黛玉這隻孤雁栖息繁衍的立足之地。也就是反對寶黛姻緣,甚至還要林黛玉離開。後文《折足雁》酒令和王夫人攆走晴雯,證實了這點。
而“花溆”出自唐代詩人崔國輔的《采蓮》詩,蓮也是林黛玉的象征。被“采蓮”與人參養榮丸一個意思,代表賈家最終犧牲了林黛玉。
其次,修改紅香綠玉為怡紅快綠。去掉了“香、玉”二字,改了“綠玉”。
賈元春走後,賈寶玉給林黛玉講述小耗子偷香芋“鹽課林老爺的千金才是真香玉”,香玉就是林黛玉,被賈元春去掉了。
黛玉就是綠玉,賈寶玉作“綠玉春猶卷”,薛寶钗提示元春不喜歡綠玉,也證明她的立場不支持林黛玉。
最後,元春點戲,最喜歡小戲子齡官,而不是唱正旦、小旦的芳官和菂官。
齡官的正戲是《钗钏記》,《相約》《相罵》是講小丫頭芸香的橋段。
《钗钏記》從名字就體現出賈元春的金玉良姻立場。
而賈母後文用凫靥裘譏諷薛家女兒都是“野鴨頭(野丫頭)”,就應在這裡。
以上都能證明賈元春站在母親王夫人的立場,支持薛寶钗,反對林黛玉。端午節禮就是她的真實表達,不存在被替換的可能。不多贅述。
以上觀點根據《紅樓夢》80回前故事線索整理、推論。
文|君箋雅侃紅樓 插圖|清代畫家孫溫《繪全本紅樓夢》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