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為美麗付出的花銷日漸增多,各大品牌的化妝産品種類也層出不窮,“美麗消費”的安全問題也成為消費者關注的重中之重。如今距離化妝品行業新規《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施行還剩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新《條例》中的注冊人備案人制度近期也引發熱議,那麼國家藥監局備案過的化妝品在市場上銷售後就一定合格嗎?答案是否定的。
家住北京市豐台區的消費者吳女士近日在超市購買防曬霜,為了獲得更好的防曬效果,吳女士專門選擇了一款标注“SPF50,PA ”的防曬産品。但此後,吳女士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上查詢得知該款防曬霜的注冊防曬指數信息為“SPF30,PA ”,與産品的标注不符。
北京京品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娟在接受消費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化妝品隻有在經過藥監局備案後才允許上市銷售,通過要監督備案也就說明着該化妝品被允許在市場上流通。企業可以在網上提交資料,填寫産品配方和産品銷售包裝的兩方面資料并等待省級藥監局審查通過,通過後産品就可以上市銷售了。但上市銷售後的化妝品并不一定意味着合格,監管部門在審核備案時隻會審核文件資料是否符合各類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範,隻有市場抽檢才會将化妝品拿到實驗室進行查驗,查看化妝品是否有違法添加、菌落情況是否正常等,所以實際上一些抽檢不合格的化妝品很多都是有備案的。
業内人士告訴記者,近年來,随着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化妝品産業高歌猛進。但不容忽視的是,總體來看,我國化妝品産業整體實力特别是創新能力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很大差距;我國化妝品企業多、小、散,研發投入占比較低,品牌認可度低等問題仍然突出;非法添加、虛假宣傳等安全問題時有發生。
記者從化妝品生産許可信息備案管理系統服務平台查詢得知,目前國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平台上備案的化妝品大約有230萬,而公布的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檢測機構僅有156家。業内人士指出,在檢驗機構管理上,“重認定指定、輕事後監管”的問題日益突顯,使得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結果的科學性、可靠性保障不力。
也正因此,明年1月1日實施的《條例》則劍指“重認定指定,輕事後監管”問題。
北京市豐台區食品與藥品監督局工作人員在接受消費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條例》在保障化妝品質量安全方面,落實了企業主體責任,明确注冊人、備案人對化妝品的質量安全和功效宣稱負責,要求注冊人、備案人對化妝品和新原料進行安全評估。同時加強生産經營過程管理。此外還加強化妝品上市後的質量安全管控,要求注冊人、備案人開展不良反應監測,及時評價并報告,對存在問題、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化妝品及時召回,實施化妝品和原料的安全再評估制度。
此外,《條例》完善了化妝品監管部門的監管手段和執法程序,加大了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條例》中規定了抽樣檢驗、責任約談、緊急控制、舉報獎勵等監管措施,在監督執法程序方面不僅細化了監管部門的執法流程,還對化妝品經營者的異議程序進行了規定。在違法懲處方面,将行政處罰的情形予以細化。
中國香化協會表示,《條例》規定的一系列舉措,将營造一個更健康、更良好的生态環境,激發化妝品企業以創新為引領實現高質量發展。
文|本報實習記者 解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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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消費日報官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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