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我,“兩個人”英語是 two persons 還是 two people?
這個問題的關鍵點在于“人”的複數到底是 persons 還是 people,如果都是,那麼兩者區别又是什麼?
從詞源來說,這兩個詞都來自于拉丁語。
person 先傳到英語國家,也順帶着産生了 persons 這樣的複數形式。
people 是晚傳到英語裡的,person 的複數一開始就是persons”。
後來 “people” 這個字也開始流傳到英語國家,似乎取代了 “persons” 。
可是有些時候我們仍然能看到 persons。
person 比 people 更書面、更正式,比如一部電梯的說明說裡,可以有這樣的介紹:
This lift can hold a maximum of 15 persons.
這部電梯最高容納15人。
由此可見,people 比 persons 表達的複數相對更偏口語。
另外還有幾個原則注意:
Persons 指可以明确可數的一群人,比如:
There are three persons in the room.
房間裡有三個人。
當然,people 也有這個功能,上句話也可以說:there are three people in the room。
但是對于一群“數不出來”的人,就不能用 persons 了。
比如:
A lot of people were at the party.
派對上有很多人。
這裡不可以用 persons,因為這裡沒有明确的人數。
最後總結一下,雖然語法書沒有寫出,但事實上people作為person的複數形式已成既定事實。
但是在某些特殊語境,比如司法界,專業報告中,可能會用到 “Persons” 這個英文單詞。比如警方的“失蹤人口”,英文是 “Missing persons”、“嫌疑人士”是 “Persons of interest” ,因為這種情況下,要求文本更 formal 更嚴肅。
,文章來源:侃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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