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隻喝啤酒,奶奶隻喝露露,我在露露裡下毒,肯定不會傷到爺爺。”
2013年國慶節,18歲北京男孩小潘送給奶奶一箱露露飲料,這箱杏仁露裡每一盒都被注入了有毒物質——亞硝酸鈉。
奶奶喝了一瓶後,又嘔吐又腹瀉,懷疑是杏仁露變質了,便将剩餘的飲料全部還給了小潘。
投毒、故意殺人,最高可判死刑,下毒前小潘已查過相關罪名和刑期,内心一直惶恐不安,看到奶奶安然無恙,有毒的飲料又退回來,他反而松了一口氣。
之後,小潘開始一點點銷毀那箱有毒的露露。可計劃趕不上變化,他怎麼也沒想到,最後剩下的9瓶飲料,被他處理之後竟轉手多次,最終惹出禍端,害死一個無辜的男孩。
2014年1月6日淩晨,一個叫浩浩的5歲小男孩,喝了其中一盒有毒的杏仁露,因亞硝酸鈉中毒,不幸身亡。
出于什麼原因,19歲的小潘要狠心毒害自己的奶奶?已經當作垃圾扔掉的有毒飲料,又是如何陰差陽錯地到了浩浩手裡,害得他毒發身亡?這一切還得從小潘所住的8平米小房間說起。
說起土生土長的北京男孩,人們往往會用“幸運兒”的眼光去看待,認為生在北京,無論是住房還是上學,都有外地人羨慕不來的優勢。
然而,小潘卻沒這麼幸運。他的父親是患有侏儒症的殘疾人,身高僅1.2米,母親雖不是天生殘疾,卻也因摔傷腰椎而駝背。
因為身患殘疾,小潘的父母沒有自己的住處,隻能和小潘的爺爺奶奶擠在一個房子裡,這個房子還小得可憐,僅39.8平方米大。
爺爺奶奶是屋主,住在較大的主卧,作為“寄宿者”,小潘的父母睡在8平方米大的次卧。
8平方米,一台電視機、一張書桌、一個衣櫃,再加一張雙人床,塞得滿滿當當。
因為無法多容納一張床,自出生起,小潘就隻能父母同睡一張床,一睡就是18年。
“從16歲開始,每晚都很難入睡,總是在想旁邊沒有爸媽多好。”
幾歲的孩子無論身材還是心理,對獨立空間的需求都不那麼大,但18歲大、身高1.8米的大男孩,再明事理也會對這樣的居住環境有想法。
“從來不敢邀請同學來家裡玩,怕被人笑話……在我眼裡,他們都很富裕。”
殘疾的父母、貧窮的家、逼仄的居住環境,讓處于青春期的小潘自卑不已,大高個兒的他甚少挺起胸膛直起腰。
住房危機 矛盾升級2008年,小潘念初二,他家所在的地區房價不停飛漲,有一天放學回家,他聽見奶奶對父親下“逐客令”,奶奶說:“政府有殘疾人保障房,你們去申請一套,搬出去。”
這天以後,小潘的父母開始為申請保障房奔走,可申請之路卻沒那麼順利。
一開始,他們家的家庭年收入是符合申請标準的。但輪到政府複核時,在汽修廠當噴漆工的父親漲了一點工資,家庭年收入超标了,申請就這麼黃了。
保障房沒有資格,賺錢能力又有限,買商品房根本是奢望,因此,小潘一家三口,隻好繼續寄居在那間8平方米大的房間裡。
盡管表面上一切恢複如初,一家5口的關系卻暗流湧動。小潘的父親開始頻繁與兩位老人争吵。
小潘的父親認為家裡的儲藏室可以給小潘當房間,但爺爺奶奶卻堅稱裡面有很多東西,騰不出來。
“有什麼騰不出來的,之前又不是沒住過人。”
原來,儲藏室雖小,卻也住過人,小潘的小姑嫁人以前就住在裡面。至于裡面的東西,他的大姑則說:“沒有值錢的東西,都是一些撿來的破爛。”
“妹妹嫁人以後,他就堆了那些東西,成心的!”
既然儲藏室能住人,又沒有值錢的東西,為什麼爺爺執意不肯騰出來給孫子住呢?都說隔代親,怎麼潘家就不是呢?
幾次争吵後,爺爺奶奶說了心裡話:“不能一直養着你們,不然會太依賴,一直啃老。”
在老人家看來,隻要自己一買東西一花錢,兒子就滿臉寫着不高興,二老認為兒子這是在傳達一種啃老的思想,即“你們不應該花,應該給我留着”。
那麼,小潘的父母是否真的這樣想呢?是兩位老人因為兒子啃老而寒了心,還是自己多心?
對于啃老一說,小潘的大姑表示不認同,她為弟弟一家打抱不平:“啃他們什麼了呀?不就是住在那兒嗎?是他們不去工作了在家就坐着吃,等他們養着了?”
“生活上肯定有磕磕絆絆的時候,親情太少了。”
在這個家庭裡,關于房子的争吵是一個導火索。在小潘看來,長輩們的關系不睦是另有原因的,也因為這個原因,小潘選擇了奶奶作為發洩怨氣的對象。
原來,在父親與爺爺的一次争吵中,小潘無意中偷聽到一個秘密:現在的奶奶并不是父親的親生母親。
知道這個秘密之前,小潘從未對爺爺奶奶的愛産生過質疑,也沒覺得爺爺奶奶和他們一家三口分開做飯、分開吃飯有什麼問題。
但得知此事後,他不得不按照自己的理解,将所有事情串聯起來,并得出一個結論:“奶奶與父親之間沒有血緣關系,并不會真心對我們一家好。後老伴兒都是會争房産的。”
從此,小潘對奶奶的态度發生了變化,他不再同奶奶打招呼,甚至在路上遇到也視而不見。
“奶奶也感覺到了我的變化。”小潘說,奶奶曾經找他談話,說“小的時候還知道說兩句好話,長大了卻對老人理都不理”。
因為擔心失去這間住了18年的房間,害怕一家三口流離失所、露宿街頭,小潘便對奶奶動了殺機。
“或許奶奶不在了,爺爺就不會趕我們了。”
緻命飲料 多次轉手“我是技校的學生,學校裡做實驗的亞硝酸鈉被我弄灑了,我買它賠給實驗室。”
2013年7月12日,小潘坐公交車來到北京某化工技術有限公司,謊稱自己失手打翻亞硝酸鈉,需要買一點賠給實驗室。
因為樣子老實,又有學生證,小潘順利買到了500克含劇毒的亞硝酸鈉。畢竟賣家作為一個正常人,壓根想不到一個中學生會下毒謀害自己的親人。
2013年9月10日,小潘收到了網購的一箱杏仁露,找了個沒人的地方,撚了一撮亞硝酸鈉,用注射器逐個逐個地注入。
“上過化學課,憑直覺,應該有20克”
2013年國慶節,小潘将這箱摻了劇毒的露露送給奶奶。奶奶喝了一瓶後,又嘔吐又腹瀉,懷疑是杏仁露變質了,便将剩餘的飲料全部還給了小潘。
投毒、故意殺人,最高可判死刑,下毒前小潘已查過相關罪名和刑期,内心一直惶恐不安,看到奶奶安然無恙,有毒的飲料又退回來,他反而松了一口氣。
“我當時已經沒有要毒死奶奶的想法了。”
之後,小潘開始一點點地銷毀那箱有毒的露露。為了防止奶奶起疑心,小潘隔幾天扔兩瓶,或者趁家裡沒人,将飲料倒進馬桶,假裝是自己喝掉的。
因為住處實在狹小,小潘經常找不到合适的機會處理這些露露,所以前後拖了3個多月,也沒完全處理幹淨。
2014年1月5日,不知情的小潘母親無意中發現剩下的9盒杏仁露,因為曾聽小潘奶奶說過好像變質了,她便将這些杏仁露連同外包裝紙箱一同扔到小區的垃圾桶裡。
11時50分,小潘母親才離開兩分鐘,拾荒的李大娘發現了這些杏仁露。過慣苦日子的她,見到這樣的好東西,像撿了寶一樣高興,趕忙放在三輪車上。
過了一會兒,李大娘拉着一車廢品趕到廢品收購站,因為與收購站的老闆關系較好,李大娘便好心送了3盒給老闆娘。因為不好意思說是撿來的,李大娘撒謊說是别人送的。
經營廢品收購站的是一對安徽夫妻,男的叫老鄭,44歲,14歲時跟随收廢品的父母來北漂,後來與同鄉相識、成家,先後生下一女一子。
老鄭年近40歲才有了兒子浩浩,自然将其當成寶貝疙瘩。為了能讓浩浩吃飽穿暖、接受好的教育,老鄭夫婦倆省吃儉用,什麼都以兒子為先。
因此,這3盒杏仁露,夫婦倆誰也沒舍得喝,都想着留給5歲的兒子浩浩。
當晚七點,浩浩喝了一盒有毒的杏仁露,玩了一天的他嚷着先睡覺再吃飯,說着便躺上床睡覺。
誰知,睡了不到十分鐘,突然疼得在床上打滾,一會兒功夫,嘴唇發紫,臉色烏黑發青,上下牙緊緊咬在一起。
即便送醫及時,由于毒性強、孩子抵抗力弱,可憐的浩浩最終還是搶救無效,不幸身亡。
死亡原因——亞硝酸鈉中毒。第二天,得知孩子死于中毒後,浩浩的父母強忍悲痛,報了警。
警方順着那3盒有毒的露露,找到了撿廢品的李大娘。卻發現李大娘也住進了醫院,原來,她在送飲料給浩浩媽之前,自己也喝了一盒,賣完廢品回到家便不省人事。
“不知道飲料裡有毒,要是知道的話,就是拿刀殺了我,我也不會送給别人的。”
“我自己雖然撿回一條命,但也被毒的傷殘了。”
為了洗脫嫌疑,李大娘說出了飲料的來源,讓線索回到了那個垃圾桶。警方通過監控,找到了小潘的母親。
面對突然而至的警察,小潘的母親一臉納悶:“扔過期飲料有什麼問題?”
等警察說明來意後,她徹底慌了神。随後,正在技校上課的小潘被帶回警局,向警方交代了實情。
“飲料我買的,裡面有亞硝酸鈉,原本想讓我奶奶一天一盒,毒死她的。”
2015年4月2日,10點半,剛過完20歲生日的小潘被帶上法庭,身高1米8的他,低着頭馱着背,寬松的T恤罩在他瘦削的身上,稍顯肥大。
坐下後,小潘環顧四周,卻沒看見家人的身影。庭審那天,他的家人一個也沒露面。
“我對于指控事實和罪名沒有意見。”聽完公訴人的指控,小潘用一口純正的北京腔回道。
因為小潘實施犯罪行為時,剛成年不久,又是在校學生,因此委托了社會調查員對他進行調查。
“這個孩子特别乖,從來不和那些不好的孩子玩。”
“絕對是個老實孩子,他這麼做肯定是一時糊塗,還年輕,一下子想歪了,才做錯事。”
走訪過程中,調查員聽到的幾乎都是正面評價,街坊鄰居對這個大男孩深表同情,他們覺得小潘之所以會走錯路,一半是不懂事,一半是被逼無奈。
有的鄰居同情他的遭遇,說:“他和他爸媽,18年都睡在一張床上,房間又小,孩子肯定有想法。”
有的則委婉譴責爺爺奶奶,認為是他們的不通情理将孩子逼上了這條路,“作為長輩,親情太淡了,對晚輩太不考慮了。”
也有人小聲說禍都是小潘奶奶引起的,“不是親奶奶,從小他奶奶抱都沒抱過。”
最令小潘感動的是,犯了罪的他,不僅得到這些街坊鄰居心理上的同情,還得到了行動上的支援:鄰居們自發的簽字摁手印,請求法院對他進行輕判。
經過這些調查,結合小潘的成長經曆、心理評估結果等因素,調查員認為小潘犯罪的根源不在家庭矛盾,而在他的心理問題。
“他太消極了,将壓力、擔憂,過度解讀了。認為自己總有一天會被逐出家門,即使這個事情還沒發生。”
同時,調查員還發現,小潘的爺爺奶奶跟父母這兩代人之間,缺乏溝通和信任,積壓了很多矛盾,而這些矛盾,加重了小潘的生存危機。
“他們沒有教會孩子正确的家庭觀念。”
法庭上,小潘得知這套房子是爺爺奶奶共同出錢購買的,他很意外,他說:“我不知道這件事,我下毒就是不想奶奶繼承房子,趕我們走。”
當被問如果早點知道這件事,會不會對奶奶下毒,小潘毫不猶豫地回道:“不會!”
可惜世上沒有“如果”,一切已成定局。小潘奶奶僥幸逃過一劫,有毒的露露卻在多次轉手中,陰差陽錯地毒死了5歲的浩浩。
4月9日,辦案檢察官給小潘母子倆安排了親情會見。那天,小潘從頭到尾都沒哭訴自己有多不幸,隻是反複叮囑母親:“你們要和他們搞好關系,我最怕他們轟你們出去。”
對小潘來說,坐牢是自己應得的懲罰,但他最怕父母因為他犯下的錯,被爺爺奶奶轟出去。
2015年6月26日,北京海澱區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過失緻人死亡罪判處小潘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這不是一般的事兒,他是要我們的命,我能原諒他嗎?!”這起投毒案過後好長一段時間,小潘的爺爺仍然無法原諒他。
或許有一天,小潘會獲得爺爺奶奶的原諒。但他永遠無法獲得浩浩父母的原諒,永遠無法獲得自己的原諒。
進看守所時,距離小潘從技校畢業,僅有半年時間。原本半年後,他就可以出來求職工作,未來擁有無限可能,如今卻隻能在高牆電網中懊悔不已。
一失足成千古恨。縱有天大的矛盾,也不要跌破法律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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