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省外取得的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證書在廣東省能直接用嗎?
根據《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 40 号)規定,“專業技術人才跨區域、跨單位流動時,其職稱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重新評審或者确認,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通俗點來說,在我省申報評審下一級職稱,原職稱需要經過重新評審或确認。
如果是在其他方面的使用,小編翻找了一下相關規定,暫時是沒有相關的綱領性文件作出要求。比如在實際的招投标的應用中,隻有少部分具體職稱對省份作出要求。
因此,是否能直接使用,還是要看相關單位機構的具體要求。
那如果我現在打算評下一級職稱,需要做重新評審或确認,該如何着手呢?
我們可以參考現行有效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号)規定,其中的附則有具體說明。
首先,我們來解釋一下什麼叫重新評審和确認。根據文件原文:
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和确認工作,是對于專業技術人才在進入我省用人單位前在原區域、原單位合規取得的職稱,按程序進行重新評審或确認的一項職稱服務。
而重新評審是與确認結合進行的。
因此,我們隻需要走一次流程即可完成兩項服務。具體是什麼樣的呢?小編給大家歸納出來啦:
01申報流程
重新評審工作的申報程序、申報材料與我省常規職稱評審相同
02申報時間
與我省每年度常規職稱評審工作同步開展
03确認的申報材料
1.原職稱證書;
2.職稱評審表原件或經檔案保管部門蓋章的複印件;
3.《廣東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确認表》。
04申報條件
1.原職稱經國家規定程序評價取得;
2.重新評審的職稱系列、專業、層級應與原職稱相同。
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或不需要重新評審或确認:
1.專業技術人才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後未在我省工作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
2.按職稱管理權限應在我省參加職稱評審,但未經委托程序自行到外省、中央單位取得職稱的。
3.通過全國統考或全國範圍統一組織評審取得的職稱,在全國範圍有效,不需進行重新評審或确認。
05工作資曆
資曆可從取得原職稱低一層級職稱的時間起算,取得原職稱低一層級職稱後的相關業績成果可作為有效業績成果。
06其他要求
重新評審時,對申報人的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繼續教育條件不作要求。
看完以上小編的歸納,以前的疑問應該都能消除了吧。
最後,對于通過重新評審的人員,人社部門會發放我省職稱證書。
而通過重新評審後,申報人資曆是從原職稱取得之日起算。這一點還是對重新評審的人挺友好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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