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說:“有兩樣東西,越是經常而持久地對它們進行反複思考,它們就越是使心靈充滿常新而日益增長的驚贊和敬畏:我頭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則。”
“頭上的星空”代表的是自然法則,“心中的道德法則”代表的是社會法則,不論是自然法則還是社會法則,人類都應該心存敬畏。
敬畏法則就是要尊重法則,按規則辦事,不破壞規則。其實,比康德早2000年的中國哲人老子早就提出了這樣的看法。
老子在《道德經》第16章中說:“複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兇。”雖然隻有14個字,卻闡發了做事的大道理。老子告訴人們,懂得常理,做事才會吉祥順達的,否則就很兇險。
01 複命曰常,知常曰明
知,就是知道、懂得、了解的意思;明,是明智、明達、明白的意思。
這句話最難理解的就是“常”。在《道德經》中,用的最多的字除了“道”、“德”,就是“常”。
什麼是“常”?老子說,“複命曰常。”
複,循環往複;命,在這裡是自性、本性的意思;複命,就是往複的本性。
事物都是經曆産生、發展、滅亡這樣的過程,用老子的話說就從“無”到“有”再“無”,生命的這種從無到有又回到原始的狀态,叫“複命”。
舊事物滅亡,不代表死亡,而是新事物産生。事物都是循環往複,一直在這麼運轉着,所有事物都是這麼發展的。這是事物自然而然的存在狀态,是常态。
常态,既是指日常、平常,就是長期處于的一種狀态;又是指經常,就是多次重複發生。
通俗地講,“常”就是萬事萬物運動變化的永恒規律。
既然是規律,就有它的恒定性,即使現象千變萬化,而其本質的東西不會變,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萬變不離其宗”,“宗”就是根本。
荀子《天論》開頭的第一句話:“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世界有它自己的規律,它不會因為堯賢德就為他而存在,也不會因為夏桀很殘暴就為他而滅亡,
也就是說規律是客觀存在的,不會因為某個人的意志而改變,人們應該遵循的常理。遵循規律,首先要認識規律,這就是老子說的“知常”。
了解了事物的規律,用生命感受到那種規律性、發展變化的必然性和恒常性時,就洞悉了世界的本質,因而對世間的很多問題也就會看得很通達了,這樣的人就是聰明智慧的人,即“知常曰明”。
老子在《道德經》第25章說:“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認為,人與自然萬物都是生态系統中的一部分,人和萬物是平等的,并不比其他萬物具有更高、更優勝的地位,人和萬物共同構成一個有機的整體,它們之間存在着共同的本質,遵循着共同的法則,表現為一個同源同體、共生共榮的有機整體。
人作為大自然的一部分,也應該效法自然,在天地宇宙面前,要有敬畏之心,辦事情要從實際出發,遵循自然的規律和法則。
事物都有其運行的規律,自然界有自然之理,人世間有人生事理。人既要尊重自然的規律,按規律辦事;又要遵守人類社會的規則,按規定的法律道德做人做事。
02 不知常,妄作兇了解規律,并能參透其中的玄妙,是道理上的“明”;還要能妙用它,明白該如何取舍,是實踐中的“明”。
明白道理,還要去實踐道理,就是活得明白的人。否則您就會妄作,妄作的人就一定會兇。
老子說,“不知常,妄作兇。”
“不知常”,不知道萬物運作的規律,不知道萬物總會變化。
妄作,輕舉妄動、胡作非為,就是沒有規矩地瞎作、亂作;兇,兇險、不吉祥。
“不知常,妄作兇”,這句話這樣斷句,“不知常,妄作,兇”,就好理解了。如果不知道常理,看不清生命本質,妄作妄為,一定會深陷兇事兇地,是很危險的。
人在大自然面前不是無能為力的,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人類在改造自然的過程中,要遵循規律,合理地運用規律;如果不尊重規律,胡作非為,必然會受到大自然的懲罰,這是不言自明的常識。
如果違背了規律,雖然能夠取得短期好的效果,但長期下去,不好的後果會慢慢地顯現出來。
農作物季節性很強,春生夏長秋收冬藏,這是自然規律,不能耽誤,錯過了農時,就會歉收,甚至顆粒無收。
現代科技進步,人們可以吃到反季節蔬菜、瓜果,但是人們明顯感覺到這些蔬菜、瓜果的口感不如正常季節生長得好。
現在的環境問題,就是過去不尊重自然規律、人為破壞造成了。一位偉人說:“我們不要過分陶醉于我們人類對自然界的勝利,對于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會對我們進行報複。”
對大自然過度開發,人為地破壞,大自然就會以不同的方式報複人類,倒黴的還是人類自己。經過現實的一次次教訓,人們認識到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對于人類來講,不但要尊重自然規律,實現人和自然的和諧共生;人類還要尊重社會規則制度,不按常理“出牌”,妄作妄為,同樣會帶來嚴重的結果。
如果看不清生命本質,任自己私欲膨脹,不遵守社會道德和法律法規,不斷突破道德底線,挑戰法律紅線,終有一天不但毀了現有的生活,也毀了自己的一生。
人的認識是有限的,對規律的領悟能力也是有限的,難免會出現一些認識上的誤區,從而做出了錯誤的判斷,采取了不恰當的措施,使自己陷入了困境。
這個時候,要及時醒悟,迷途知返,都還來得及。否則,隻能越陷越深。
有的人在為人處事上,經不起錢、權、色的迷惑,誤入歧途。如果能及時刹車,從中擺脫出來,尋找并回歸自己的本性,還能自救;如果迷失自我,不能自拔,最終不會有好的結局。
知道道理,卻不按照道理去做,等于不明白。
有些不講道理的人,不是他不懂哪些是對的,哪些是錯的,而是他不按照正确地去做。
蠻不講理的人,覺得自己很厲害,恣意妄為,雖然可以得逞一時,終有一天會因惡貫滿盈而受到懲罰。
結束語“複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兇”,這14個字對我們來說是一種警示。告誡我們,要認識事物發展的常理,認清生命的本質,正确地做事;不了解事物發展的常理,就認不清生命的本質,就會盲目蠻幹,結果是非常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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