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們“一起去SUV”app社區裡,這位磚粉的提問引起了磚叔的特别注意。平常開私家車攜家帶眷的出行是常事,但不少車友經常會超載,這一點大家往往沒太在意,應該引起重視!
有人會說:如果是5個大人 1個小孩呢,1個小孩才多大,肯定不足20%啊。這就大錯特錯了,這是以“人”為單位算的,1個小孩子也算是一個人,這種情況也屬于超載。所以,這位磚粉的疑問就可以解答了:無論是幾個大人、幾個小孩,都是按照人頭來算的,大人和小孩的總數不能超過核定在人數的20%。
7座的私家車,如7座SUV或者MPV,坐了8個人,掐指一算才超了14.3%,不到20%,算不算超載?這種情況,跟警察叔叔理論或許可以免除扣分處罰。但磚叔絕對絕對不提倡鑽空子,因為安全比什麼都重要。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那麼怎麼确定超載對于事故是否有過錯呢?那就要根據“因果關系原則”來了:要确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其行為必須與事故有因果關系。
舉例子說,你超載了,但是正常行駛被人家追尾,對方全責。但如果是前車突然刹車,你追尾了,你會因為此承擔更重的責任。原因是:超載會影響刹車性能,在某種程度上導緻或者加重事故。
不少保險公司會有各自的協議規定,有的會對超載行為實行5%的絕對免賠額。這時候雖然超載發生事故了,但照樣賠償,不過少賠了些。此外,一些保險條款規定隻賠滿員,如果有乘員傷亡,超員部分是不賠的。所以總結下來:對于保險,最好能夠看清保險上的條款再簽字購買。
保險是水比較深的行業,且法規也無法做到十全十美,所以磚叔還是要勸大家别超載,一方面保險可能吃虧,另外一方面也危險。
另外,磚叔還要磚叔強烈建議廣大司機家長:12周歲以下的兒童,乘車都必須坐安全座椅。有科學實驗證明:大人坐車的時候将小孩抱在身上,如果出現事故,抱在懷中的小孩實際上會充當大人的安全氣囊的作用,承受更大的傷害。
磚叔再次呼籲大家,無論什麼情況下開車都不要超載,千萬别要抱有僥幸的心理去鑽空子。因為性命是你自己的,而且遵守交通規則不但害己還有可能危及他人的性命,實在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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