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或有調整。5月17日,人社部發布《關于2022年第一批評比達标表彰項目的公示》,明确了拟調整常設項目36項。
其中提到:教育部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選名額由1356項調整為2000項,評選範圍面向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三大領域。
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是教育部為了獎勵取得教學成果的集體和個人,鼓勵教育工作者從事教育教學研究,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而設立的最高級别的獎勵。
該獎項每四年評選一次,上一次是2018年。根據2018年評選結果,所有1356項平分到3個領域中,即基礎教育452項,職業教育452項,高等教育452項。
按照這樣的分配規則,調整後的三個類别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數量也将有望增加,更有利于引導各高校、職校、中小學創新教育教學理論、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在教育教學改革實踐中争取重大突破。
除此之外,在拟撤銷常設項目18項、設立常設項目27項、調整常設項目36項、開展臨時性項目18項中,涉及教育領域的變化還包括:
拟設立的常設項目有,
江西省教學成果獎、
廣西壯族自治區模範教師、
雲南省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先進集體、
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學成果獎;
拟調整的3常設項目有,
教育部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選名額由1356項調整為2000項,評選範圍面向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三大領域,
教育部“寶鋼杯”全國傑出中小學中青年教師評選,調整為“寶武杯”全國傑出中小學中青年教師評選;
拟開展的臨時性項目有,
教育部、國家語言工作委員會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工作表彰。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上述表彰項目仍在公示期,如有不同意見,可于5月23日17時前通過傳真、信函等形式向全國評比達标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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