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廣州市個人自願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辦法》(簡稱《辦法》)出台後,在廣州個人自繳公積金成為現實。
個人自繳公積金的每月繳存額度有沒有上限?
個人自繳的公積金與作為職工單位繳存的公積金要如何銜接?
個人自繳的公積金,如何辦理稅前扣除手續?
。
相信不少街坊對個人自繳公積金還有不少疑問。
13日,
記者獨家從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獲得了回複。
你的疑問
通通有答案!
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借款人自願繳存期間和單位繳存期間的繳存時間連續,不存在斷繳的情況的,兩部分的繳存記錄可以合并計算連續繳存年限。但自願繳存個人賬戶與單位名下個人繳存賬戶之間不能相互轉移或合并。
Q
個人自繳公積金月繳存額有沒有上限?
A
不低于190元 上不封頂
對于單位職工來說,公積金繳存是有上下限的。2017~2018年度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低于1895元,最高不得超過37125元,且須按稅務部門規定納稅。
而對于個人自繳公積金,有繳存下限。根據《辦法》要求,個人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以自願為原則,繳存金額由個人全額自負,個人自願繳存者月繳存額不可低于廣州市最低工資标準(目前廣州月最低工資标準為1895元)的10%。不過公積金中心回複稱,月繳存額可根據個人實際進行調整,可以多繳。
也就是說,個人自繳公積金數隻要不低于廣州最低工資标準的10%,即月繳存額不低于190元。市民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多繳,上不封頂。
Q
個人自繳的公積金跟職工繳存的公積金如何銜接?
A
可合并計算連續繳存年限
杜小姐在廣州工作已經四年,外地戶口的她最近從原單位離職,但到新單位工作之前有3個月的空檔期,她準備明年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擔心3個月空檔期公積金“斷繳”影響貸款資格。于是想在這3個月期間自繳公積金,但又擔心自繳的3個月不能與以單位職工身份繳納的公積金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市公積金中心表示,個人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個人名義開戶,自願繳存個人賬戶與單位名下個人繳存賬戶繳存明細分别記載,分開管理,賬戶不互相轉移或合并。
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借款人自願繳存期間和單位繳存期間的繳存時間連續,不存在斷繳的情況的,兩部分的繳存記錄可以合并計算連續繳存年限。
值得注意的是,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是:本市戶籍借款人申請貸款時應連續繳存1年(含)以上,非本市戶籍借款人應連續繳存2年(含)以上。如果申請貸款時為自願繳存者的,還要同時滿足連續自願繳存半年(含)以上。
Q
個人自繳公積金,如何保證貸款後,
個人會繼續繳納公積金?
A
若貸款逾期 可宣布貸款立即到期
市公積金中心表示,自願繳存者申請公積金貸款後,其公積金自願繳存賬戶将作為還款賬号,每月以按月還貸的方式自動從其賬戶中劃扣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自願繳存者需每月繳存公積金以保證能按時足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若不繼續繳存,可能導緻個人公積金賬戶餘額不足以償還公積金貸款而出現貸款逾期的情況。
必要時,公積金中心有權宣布貸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并承擔相關費用。
Q
自繳個人與單位繳存職工貸款有什麼區别?
A
個人自繳需連續滿半年才能貸款
市公積金中心介紹,兩者在連續繳存時間,還款賬号和還款方式方面存在不同。
個人自願繳存者公積金貸款時,除需滿足廣州市戶籍借款人申請貸款時應連續繳存1年(含)以上,非廣州市戶籍借款人應連續繳存2年(含)以上的要求外,還需同時滿足連續自願繳存半年(含)以上。
自願繳存人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不使用銀行儲蓄賬戶作為還款賬戶,必須使用其公積金自願繳存賬戶作為還款賬戶。
還款方式方面,自願繳存人員申請公積金貸款後,在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前,所有借款人公積金繳存賬戶的餘額須優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必須使用按月還貸方式償還貸款。按月還貸是指公積金貸款放款後,每月通過劃扣借款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償還公積金貸款,直至貸款結清為止。
除了上述三個方面,自願繳存者與單位繳存職工在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業務流程、審批時間以及對首付比例、貸款利率等規定均相同。
Q
個人自繳的公積金,如何辦理稅前扣除手續?
A
可提供自行繳納憑證向稅務機關申報
市公積金中心表示,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在一定範圍内可以在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項目中進行稅前扣除。
比如個體工商戶雇員、有工作單位的港澳台同胞及外國人,其在自繳住房公積金的當月,雇主如發放了工資薪金所得并代扣了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可提供公積金自行繳納憑證,向稅務機關就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進行自行申報,并依法稅前扣除自行繳納的公積金,如涉及退稅的,可依規辦理退稅。
具體扣除額為:個人在不超過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内,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且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不能超過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16年為7425元)3倍的12%。
值得注意的是,公積金隻能在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進行稅前扣除,也就是說,如果個人當月沒有取得工資薪金收入,就不能辦理稅前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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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類人員可辦理
根據《辦法》,可以自願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就業人員,是指年滿16周歲且未達法定退休年齡的下列人員(簡稱個人自願繳存者),包括四類人員:
(一)靈活就業人員;
(二)個體工商戶雇主及其雇傭人員;
(三)在本市就業的台港澳人員;
(四)在本市就業的享有中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
個人自願繳存者應當以個人名義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在開戶登記時與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協議,約定繳存金額、繳存方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内容。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低于廣東省規定的廣州市最低工資标準,繳存比例不低于10%。據了解,目前廣州市月最低工資标準為1895元/月,個人自願繳存者每月最低繳存金額為190元。可以多繳。
可用于購房還貸
停繳半年可取 租房可取
個人自願繳存者符合下列五種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使用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應以按月還貸方式辦理,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直至結清。
(二)使用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以外的其他付款方式購買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不含台港澳地區)自住住房的,參照本市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政策執行。
(三)在本市租房自住的,參照本市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政策執行。
(四)除上述三種情形外,賬戶停繳半年後可申請提取,提取限額不超過以個人自願繳存者身份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五)個人自願繳存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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