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合肥市直公積金發布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通知後,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分中心也發布了《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的通知》。
根據(皖政辦〔2021〕10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标準的通知》要求,合肥市區最低工資标準調整為1650元/月。按照《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第三章第十六條“在崗職工住房公積金基數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規定,現将省直住房公積金繳存工資基數下限相應調整為1650元,自2021年12月3日起執行。
按照個人和單位最低繳存比例為5%計算,調整後月最低繳存額教之前略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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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住房公積金
城北營業部27日起受理業務
為方便北城繳存單位和職工辦理業務,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長豐縣石弓山路與筱齋路交口新增辦事窗口,于2021年12月27日正式受理業務。
網點地址具體位于長豐縣石弓山路與筱齋路交口(萬科中央公園·悅庭外商業)。
辦理業務範圍包括合肥市住房公積金業務咨詢;合肥市繳存職工(含四縣一市)提取業務;合肥市區及長豐縣繳存單位歸集業務;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長豐産權住房);規定事項範圍内住房公積金“跨省通辦”業務。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9:00-17:00(中午正常辦公)。0551-62169706,62669708。
合肥報業全媒體記者:餘佼佼 來源:合肥晚報、省直公積金管理分中心
來源: 合肥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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