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圖文

 > 防止子女不贍養老人的句子

防止子女不贍養老人的句子

圖文 更新时间:2025-02-09 10:56:00

防止子女不贍養老人的句子?楊文茹系譚明冊母親,雙方均系三岔口村村民2012年4月13日,楊文茹将其與譚國臣(已故)共有平房兩處屬于其的二分之一産權附條件贈與給譚明冊所有,條件為楊文茹在此房屋中居住到去世,并辦理了公證手續該贈與房屋現已通過征收拆遷置換為樓房,但尚未辦理房産證譚明冊自己居住一樓的一戶,譚明冊之子居住一戶,另外坐落于五樓的一戶房屋鑰匙在楊文茹手裡,現楊文茹自行在外租房居住,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防止子女不贍養老人的句子?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防止子女不贍養老人的句子(防止子女不贍養老人)1

防止子女不贍養老人的句子

楊文茹系譚明冊母親,雙方均系三岔口村村民。2012年4月13日,楊文茹将其與譚國臣(已故)共有平房兩處屬于其的二分之一産權附條件贈與給譚明冊所有,條件為楊文茹在此房屋中居住到去世,并辦理了公證手續。該贈與房屋現已通過征收拆遷置換為樓房,但尚未辦理房産證。譚明冊自己居住一樓的一戶,譚明冊之子居住一戶,另外坐落于五樓的一戶房屋鑰匙在楊文茹手裡,現楊文茹自行在外租房居住。

一審法院就楊文茹要求譚明冊支付贍養費的主張作出判決,現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譚明冊未履行判決支付贍養費。

庭審中,楊文茹稱不願搬回置換後的五樓房屋居住,也不願與譚明冊共同居住,譚明冊不贍養楊文茹。譚明冊提供醫藥費收據,證明楊文茹生病期間履行着贍養義務,且稱贍養費一直給其準備着,楊文茹沒在家中手裡也有錢,譚明冊随時可以給楊文茹錢,可以給租房錢,楊文茹如果不願意搬回置換後的五樓居住,同意與其共同在一樓居住,譚明冊可以另行給楊文茹錢,談不上所謂的贍養費沒履行,可以為其聘請保姆、調換房屋,創造有利生活條件。

 楊文茹向法院起訴請求:1、解除楊文茹與譚明冊之間的贈與關系;2、譚明冊返還楊文茹的房産,并辦理過戶手續;3、案件受理費由譚明冊承擔。  一審法院認為,本案系贈與合同糾紛,案涉贈與合同系附條件贈與合同,且已經過公證處公證,所附條件系楊文茹在贈與房屋中居住到去世,現楊文茹贈與譚明冊的房屋已經過征占拆遷将原贈與合同中的房屋置換為現有的四戶房屋,且其中一戶房屋鑰匙在楊文茹手中,現楊文茹自行在外租房居住,不願回置換後的房屋中居住,也不願搬回譚明冊所住房屋居住。根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規定,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受贈人可以撤銷贈與。楊文茹與譚明冊因贍養糾紛向二審法院提起過訴訟,二審法院判決判令譚明冊向楊文茹支付贍養費,且已發生法律效力。雖然庭審中譚明冊表示可以随時給楊文茹贍養費,且願意為楊文茹創造有利的生活條件,但自判決生效後其并未給付贍養費。譚明冊作為楊文茹的子女,應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包括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的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慰藉。楊文茹在外租房居住,并未與譚明冊共同生活,且表示不願與譚明冊共同居住,而譚明冊未履行該判決向其支付贍養費,故譚明冊對楊文茹有扶養義務而未履行。譚明冊辯稱其為楊文茹看病支付了醫藥費,履行着為其看病的贍養義務,但其提供的醫藥費收據僅能夠證明楊文茹曾在醫院就醫,不足以證明其盡到了為楊文茹看病的贍養義務。譚明冊未提供其他證據證明其盡到了對楊文茹的贍養義務,故對譚明冊的辯解意見不予采納,楊文茹有權要求撤銷贈與合同。贈與合同中楊文茹贈與譚明冊的房屋已因拆遷而毀損滅失,置換後的房屋也并未明确贈與的份額所得房屋,且均未辦理房産證,故楊文茹要求譚明冊返還房産并辦理過戶手續的訴訟請求,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決如下:一、撤銷楊文茹将屬于楊文茹二分之一産權贈與譚明冊的贈與合同;二、駁回楊文茹的其他訴訟請求。

  譚明冊上訴請求:1、撤銷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依法改判駁回楊文茹的訴訟請求或發回重審;2、一、二審訴訟費用由楊文茹承擔。

事實和理由:一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适用法律錯誤,故而得出錯誤的判決結果。楊文茹在贍養糾紛和本案中均未出庭參加訴訟,對于一位75歲并患有腦萎縮的老人,不知兩次起訴是不是其本人真實意願。贈與合同所附條件是楊文茹在被征占的房屋中居住到去世。平房被動遷後,譚明冊共分得四戶房屋,因楊文茹年事已高一直與譚明冊夫妻在一起共同居住在1樓,同時楊文茹又持有5樓一戶房子的鑰匙,自行支配出租。但楊文茹自己卻執意不和譚明冊一起居住,被其女兒接走去到外面租房居住。楊文茹起訴索要贍養費,法院也支持了其訴訟請求,沒有任何解除贈與合同的條件。

  楊文茹辯稱,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贈與合同應予撤銷。

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二審法院予以确認。

  二審期間,譚明冊提供證人陳某、譚某證言,證明其對楊文茹履行了贍養義務。楊文茹質證認為,該證人證言不能證明譚明冊是否履行贍養義務。二審法院經審查認為,譚明冊的親屬和鄰居隻能通過表象間接了解其與楊文茹的關系,并不能證明譚明冊是否完全履行對楊文茹的贍養義務。二審法院依法對楊文茹本人進行了詢問,其身體狀況良好、思維表達正常,并明确表示對譚明冊的不滿。

  二審法院認為,贍養父母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定義務。成年子女負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缺乏勞動能力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楊文茹與譚明冊贍養糾紛雖經法院判決,但譚明冊并未履行給付贍養費的義務。據此,一審法院判決認定譚明冊未盡贍養義務,并撤銷其與楊文茹之間的贈與合同,并無不當。

  綜上所述,上訴人譚明冊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應予維持。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圖文资讯推荐

热门圖文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