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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t傳銷案

圖文 更新时间:2025-02-07 21:14:20

曆時4天,11月7日,品牌“TST庭秘密”涉嫌網絡傳銷一案聽證會在河北省石家莊市落下帷幕。

紅星資本局獲悉,在聽證會最後環節,辦案人員堅持“TST庭秘密”的相關主體構成傳銷;而“TST庭秘密”相關主體的代理律師們堅持認為,這不構成傳銷,并建議撤案處理。

截至紅星資本局發稿,該案件尚未出結果。在聽證會結束後,會形成聽證筆錄、報告等,經過相關程序後會作出給予處罰或不給予處罰的行政決定。如給予處罰,“TST庭秘密”的相關主體可能會申請行政複議。

紅星資本局從多方了解到案件情況、聽證會情況,經整理後發現該案件仍有三大疑問待解,分别是舉報人、管轄權、報告出具者。

tst傳銷案(三大疑問仍待解)1

↑聽證會現場

舉報人:

強關聯性、不具備代表性?

紅星資本局從多方了解到,石家莊裕華區市場監管局此前立案對“TST庭秘密”涉網絡傳銷一案調查,是因為有人向其舉報并提供了相關材料。

據知情人士透露,在聽證會上,裕華區市場監管局出示的舉報人(代理商)筆錄證據共5份,這5名舉報人分别來自河北省保定市和貴州省貴陽市,核心舉報人為李女士。

對于這5份筆錄證據,“TST庭秘密”相關主體的代理律師們認為,5名舉報人中的4名關聯性較強、不客觀,且不具有代表性,無法全面呈現“TST庭秘密”的經營情況。

紅星資本局先後采訪了舉報人李女士、張女士、王女士和齊先生,核實他們的關系如下:張女士是李女士的母親,也是王女士和齊先生在“TST庭秘密”組織中的上級,王女士和齊先生為夫妻關系。

tst傳銷案(三大疑問仍待解)2

↑5名舉報人關系圖 紅星資本局制圖

其中,張女士告訴紅星資本局,李女士是她女兒,她本人歲數比較大,約70歲,她不太懂這些事情,沒有參與過“TST庭秘密”的相關活動,也不認識王女士和齊先生。

而王女士、齊先生都向紅星資本局表示,他們在“TST庭秘密”組織中的上級是張女士,“整個團隊是一條線,中間很多人都可以互相幫助,我隻是說挂在她(指張女士)的名下。”

早前,李女士在接受紅星資本局采訪時曾表示,她不斷投錢購買“TST庭秘密”的産品,一步一步從普通代理商升級為原始股東,但始終沒掙着錢,而後醒悟、發現這可能是傳銷。

齊先生告訴紅星資本局,李女士的級别比較高,“上邊的人(指李女士等人)說這個東西可能是被騙了,他們去找人(舉報),我們就跟着一起,具體操作是我媳婦(指王女士)他們弄的。”

王女士則告訴紅星資本局,她給消費者協會、市場監管總局、公安局等都打過電話舉報、報案等,但最後是裕華區市場監管局管了這件事情。

對于多名舉報人的強關聯性,據相關知情人士透露,裕華區市場監管局辦案人員主張,隻看案件本身,隻看舉報、證據等是否屬實。

管轄權:

裕華區市場監管局能不能管這件事?

上述知情人士向紅星資本局透露,裕華區市場監管局在聽證會上主張,該案是由其轄區内群衆舉報,所以其有管轄權。

據辦案人員出示的筆錄證據,李女士、齊先生都稱在石家莊市裕華區租房。

不過,“TST庭秘密”的代理律師們認為,沒有相關租房合同作為證據,且李女士購買“TST庭秘密”産品時的收貨地址在保定市。李、齊兩人的工作單位在保定市,如在石家莊市租房,通勤距離不合理。

11月7日,王女士告訴紅星資本局,在做“TST庭秘密”代理商前,她在保定市經營美容院,後将“TST庭秘密”産品上架美容院推廣。另外,她和朋友合夥也在石家莊市經營美容院。

“(石家莊的美容院)營業執照不是我的,但(‘TST庭秘密’産品)擺在貨架上,這些産品主要是靠我帶着店員推,我不經常去石家莊店,推不動。”王女士對紅星資本局說。

齊先生告訴紅星資本局,現在他已回保定市。但在2019年左右,他在石家莊市忙一些事情,同時也幫助自己的妻子兼顧石家莊市美容院的生意。當時他确實曾在裕華區租房。

對于租房合同,齊先生稱,“隔那麼長時間的東西,我去哪兒找啊?”

紅星資本局還從知情人士處獲悉,“TST庭秘密”的代理律師們提出,“TST庭秘密”屬于網絡交易平台,該案的管轄權應在平台所在地——即上海達爾威貿易有限公司所在的上海市。

另外,在了解到更多聽證會細節後,紅星資本局曾多次緻電李女士,但均無人接聽。

報告出具者:

到底算司法鑒定還是輔助調查?

紅星資本局了解到,該案有一份重要證據——電子數據報告。這是裕華區市場監管局從相關服務器調取,并委托相關機構對相關數據恢複,以此認定涉及多少層級、多少代理商的多少金額。

而“TST庭秘密”的代理律師們認為,電子數據報告的出具機構沒有相關的司法鑒定資質,且該報告兩名出具人的資質是僞造的,所以這一份電子數據報告不能被采信。

對此,裕華區市場監管局主張,這一份電子數據報告的出具機構不是進行司法鑒定,而是輔助辦案人員對案件關聯的電子數據進行調查取證。

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指派或者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輔助辦案人員對案件關聯的電子數據進行調查取證。

除了出具機構外,有知情人士向紅星資本局透露,該報告的兩名出具人的資質分别為來自于新華三集團頒發的“華為3Com認證網絡工程師證書”和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三級合格證書”。

“TST庭秘密”的代理律師們在聽證會上表示,其在新華三集團官網和中國教育考試網(即教育部考試中心官網)上均未查詢到兩名出具人的相關證書,故認為報告出具人僞造資質,電子數據報告也不能采信。

11月7日,紅星資本局緻電新華三集團官網和中國教育考試網。新華三集團總機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新華三集團與華為沒有任何關系,平台上可以查詢相關證書,但對“華為3Com認證網絡工程師證書”是否具有電子數據鑒定資質等問題均表示不知情。

當紅星資本局問及報告出具人的證書是否是在2007年前取得、導緻無法查詢時(公司控股權幾經變化),該工作人員稱,“不會,因為證書一般都是有時效的,如果真的是這麼久以前,可能證書也已經過期了。”

有華為工程師對紅星資本局介紹稱,“華為3Com認證網絡工程師證書”是華為隻面向外部用戶的認證證書,不屬于華為内部的認證體系,内部也搜不到該證書的相關信息。

另外,中國教育考試網客服人員對紅星資本局表示,“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三級合格證書”隻能證明持有人持有這個證書,至于是否能作為電子數據恢複鑒定的資質憑證,需要由用人單位或相關機構決定。

對于相關資質問題,有知情人士告訴紅星資本局,裕華區市場監管局辦案人員主張,隻要機構和出具人具備計算機服務(業務/能力)就可以,不是必須有資格證書,因為這隻是輔助工作。

■背景

新華三集團的由來

公開資料顯示,新華三集團的前身為杭州華三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下稱“華三”)。成立初期,華三由華為絕對控股,脫胎于華為數據通信部。

2003年,華為與美國3Com公司合資成立華為3Com,華為持股51%,3Com持股49%。2006年,3Com先後兩次分别收購了華為手中的2%和49%的股權,華為3Com由此成為一家外商獨資企業。次年4月,華為3Com正式更名為杭州華三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企業标志也變為“H3C”,正式告别華為時代。

2009年,3Com公司又被惠普以27億美元的價格收購,收購完成後,華三正式并入惠普。幾年後,華三再度易手。2016年5月,紫光股份公告表示完成對華三通信技術有限公司51%股權的交割手續,華三通信正式整合為“新華三”,納入紫光股份(000938.SZ)合并報表範圍。

紅星新聞記者 楊佩雯 謝雨桐

編輯 餘冬梅 彭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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