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子女非親生,能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嗎
發現自己和子女沒有血緣關系,難免讓人崩潰。而更崩潰的是傾注滿身心血,投入大量感情,撫養多年後才發現子女非親生。
這種情況下可以要求另一方賠償哪些損失呢?可以賠償精神損失費嗎?
毫無疑問,對于不是親生的子女(其實已經不能叫子女了)是沒有撫養義務的,在這期間所支出的撫養費用,自然可以要求賠償或者返還。
而發現孩子不是親生的,首先是對自己尊嚴的羞辱,即使在越來越包容的今天,也難免被人暗地裡指指點點。其次,花錢花時間養孩子多年,極大概率會和孩子建立深厚感情,這時才發現孩子不是親生的,更是晴天霹靂。
默不作聲的隐忍,無法面對自己;決然離開,無法面對孩子天真無知的眼神。内心的煎熬可想而知,精神上遭受的打擊遠超切膚之痛。甚至在想不開之下,發生家破人亡的慘劇。
這樣看來賠償精神損失費,實屬應當。
最近,郴州一家法院就審理了類似的案件。一男子在起訴離婚時,提交了親子鑒定報告,證明孩子不是親生的,而是配偶在婚内和他人生育的。要求配偶返還已經支付的撫養費和賠償精神損失。
法院認為,孩子不是親生的,該男子沒有撫養義務,已經支出的撫養費應當返還。該男子的配偶在結婚期内和第三方發生關系,并且隐瞞該男子生下小孩,違反了法律規定的夫妻忠實義務。
給男子造成了心靈和精神的傷害,最終酌情支持了男子的訴訟請求,其獲賠撫養費3萬元,精神損失費2萬元。
法院判決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該條雖然沒有直接規定孩子不是親生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是該條第五款規定:一方有其他重大過錯導緻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婚内與第三方生育小孩,可以認定為重大過錯。
研究這些法律規定和案例,個人認為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一、受害方以為孩子是親生的。如果明知孩子不是親生的,想白賺一兒子,自願撫養的,不在此列。
二、受到了精神上的傷害。這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确定傷害的程度和大小。
三、發現孩子不是親生,并導緻離婚的,才可以要求賠償。如果覺得要“想生活過得去,頭上必須有點綠”,捏着鼻子繼續過日子的,也許可以要求返還撫養費,但不符合《民法典》規定的“導緻離婚”這一前提條件。
在此,真心希望這樣的案子越少越好,所有人都能構建忠誠的婚姻關系。畢竟,這樣的官司打起來算什麼事呀?即使赢了,也如同吃了一個屎味的巧克力。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