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客戶習慣拿紙質保單。畢竟錢都交了,隻給個電子文檔,心理有點接受不了。
這樣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我個人認為拿電子保單比紙質的更方便:
1)儲存:電子保單不會丢,隻要郵箱不清空,一直都找得到。紙質保單就不确定了,可能在某個角落裡吃灰。
2)查詢:電子保單可以随時查看,但紙質保單畢竟不會戴在身上。萬一遇到事情,需要查保險信息,還是打開手機電腦看電子稿方便。
電子保單和紙質保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用幾則法律條文說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4條規定: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内容,并可以随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書面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内容的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13條規定: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内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采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内容。
如果你真的希望拿到紙質保單,隻要自己将電子保單打印出來就是紙質保單。是不是很方便?
以上簡要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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