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自營旗艦店銷售的商品,未能通過防僞系統的認證。
8月16日,山西運城的張小姐在小米京東自營旗艦店購買了一款頭戴式輕松版耳機,用手機掃描耳機線材上的防僞二維碼後,手機頁面顯示該耳機“不是正品”。
9月3日,京東向《消費者報道》回應表示,小米京東自營旗艦店銷售的商品均為正品。小米方面也在同日向本刊回應,稱張小姐購買的耳機之所以未能通過防僞驗證,是由于在生産過程中因組裝人員的遺漏,沒有将該耳機的防僞二維碼與産品序列碼關聯,所以導緻掃描防僞二維碼顯示“不是正品”。
京東自營旗艦店疑似銷售假貨“沒想到在京東自營旗艦店會買到假貨。”經常在京東商城購物的張小姐向本刊說道。
8月17日,張小姐收到了前一天在小米京東自營旗艦店購買的小米頭戴式輕松版耳機。打開包裝盒後,張小姐發現耳線材上有一個二維碼,二維碼下面有“保修專用”的字樣。張小姐用手機掃描了該二維碼,發現手機頁面顯示該耳機“未通過驗證”“不是正品”。
▲張小姐所購買耳機線材上的二維碼
▲張小姐掃描二維碼後顯示“不是正品”
帶着疑惑和擔憂,張小姐打開了“小米公司”微信公衆号裡面的在線客服入口,通過向小米客服咨詢得知,小米系列耳機線材上的二維碼的确是用于防僞驗證的。張小姐表示,她的一位同事也曾經在小米京東自營旗艦店購買過耳機,用手機掃描同事耳機線材上的二維碼,手機頁面顯示該耳機為正品。
▲小米耳機線材上的二維碼具有防僞功能
▲張小姐同事的小米耳機掃描二維碼後顯示為正品
張小姐再次仔細查看自己買到的耳機及其包裝盒,還發現了其他的問題。根據張小姐的說法,包裝盒上并沒有小米官方商城上提到的20位防僞碼。另外,包裝盒裡面除了産品說明書以外,并沒有看到任何紙質保修憑證。
張小姐還向本刊出示了購物發票,發現發票上的銷售方不是京東商城,而是西安華訊得貿易有限公司。天眼查的數據顯示,西安華訊得貿易有限公司由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全資控股。
小米:防僞二維碼未關聯産品序列碼懷疑自己買到假貨後,張小姐多次與小米京東自營旗艦店聯系,對方反複表示張小姐購買的耳機是“官方正品,真材實料打造,質量和售後都有保障”。
張小姐表示,自己也曾将情況向京東商城的客服人員反映問題,對方稱“進貨渠道是正常的”,而且“耳機線材上的防僞二維碼不具備驗證商品真假的功能”。
8月27日,京東方面再次與張小姐聯系,表示張小姐購買的耳機是正品,隻是小米這一批次的産品序列号沒有錄入防僞系統,張小姐提供産品序列号之後就可以錄入防僞系統并通過防僞驗證。張小姐表示不能接受這樣的解釋:“我能不能理解為,即使是假貨隻要輸入了産品序列号就能通過廠家的防僞驗證?”
另外,根據張小姐的說法,小米商城的客服人員曾向她表示,在小米官方商城銷售的商品才會将産品序列号錄入防僞系統,而小米京東自營旗艦店是授權店鋪,其商品的産品序列号是沒有被錄入防僞系統的。
8月27日,《消費者報道》聯系到京東商城的相關售後負責人,對方表示已經正在專項調查此次事件。9月3日,京東方面回複本刊時表示,小米京東自營旗艦店銷售的商品由小米廠家直接供貨,均為正品。
小米方面同樣表示張小姐購買的耳機是正品,之所以未能通過防僞驗證,是由于在生産過程中因組裝人員的遺漏,沒有将該耳機的防僞二維碼與産品序列碼關聯,所以導緻掃描防僞二維碼顯示“不是正品”。小米方面還表示,暫時無法确認該耳機的産品序列碼是否已經錄入防僞系統。另外,小米方面已經向張小姐寄送了一個同型号正品耳機。
律師:如确定賣假貨應退一賠三就本次事件的相關法律問題,《消費者報道》咨詢了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馬錦林律師。
馬錦林律師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對于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内發現瑕疵或者發生争議的,由經營者承擔相關舉證責任。因此,如果本案中的頭戴式耳機屬于耐用商品,則京東作為經營者應當承擔為該商品的真僞出具證明的責任,否則需要承擔舉證不能的風險。
除此之外,關于退貨和賠償的問題,馬錦林律師指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張小姐購買的耳機确實為假貨,可以向京東提出“退一賠三”的要求,即在退回購買耳機費用的基礎上,增加相當于購買耳機費用三倍的賠償。
馬錦林律師強調,如果商家銷售商品時存在以假充真的行為,除了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以外,還可能會因此受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的相應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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