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擔心的這種情況是不存在的。雖然現在我國的戶口簿不再區分農村戶口和城鎮戶口,都是居民戶口簿,雖然戶口簿統一了,名稱統一了,但還是有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區别的。雖然不再區分農村戶口和城鎮戶口,但是由于居住地不同,還是有城鎮人和農村人之分。
雖然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從政策上逐步淡化,但是本質上還是有差别的,傳統觀念上的農村戶口還是存在的,由于居住地的限制,雖然從戶口簿上無法區分農村戶口和城鎮戶口,但是在農村居住,在農村還有宅基地,還有責任地的人,無論走到哪裡,在沒有完全融入城鎮之前,在本質上還是農村人。
在2014年2月,國務院發布了國發(2014)8号文件,即《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按照該文件的規劃,到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範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發揮家庭養老等傳統保障方式的積極作用,更好保障參保城鄉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過去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采取三駕馬車的運行的方式,城鎮職工主要為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居民主要為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農村居民主要為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由于戶籍的壁壘,這三種養老保險各自的參保對象,繳費的标準,享受的待遇是完全不一樣的,而且是各自獨立,互不銜接。
比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當時的主要參保對象為城鎮在崗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但當時的靈活就業人員,主要是具有城鎮戶籍的靈活就業人員,農村戶籍的人員,除了農民合同工以外,其他人是不能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隻能繳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随着我國戶籍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徹底從身份認同上打破了城鎮戶籍和農村戶籍的壁壘,所有的居民都稱為城鄉居民,農民隻要到城鎮居住,在城鎮落戶就可以被稱為城鎮居民,在農村居住的就稱為農村居民。
為了适應戶籍改革以後,徹底打破城鄉居民的身份界限,在養老保險制度的設計上帶來了這麼幾個變化。
一是建立了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目标是實現廣覆蓋,保基本,可持續;二是建立統一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将原來的農村新農保、城居保合并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三是所有的城鄉居民,都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按照就業人員的身份,選擇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四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之間,可以進行銜接和轉移。
戶籍制度改革以後,由于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現了制度上的完全統一,原來農村戶籍的居民可以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鎮戶籍的居民也可以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原來繳納新農保的農村居民,自動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原來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也是自動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對于新參保的農村居民或是城鎮居民,可以選擇參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主要的變化是,一般情形下隻能在戶籍地參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還不允許到異地參保;城鄉居民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可以在就業地參保。
綜上所述,戶籍改革并不是取消農村戶口,而是統一了城鄉戶口的稱謂,統一為城鄉居民戶口,戶口改革以後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原來繳納農村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全部自動變更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享受的國家補助渠道和标準,在原來的基礎上每年還有所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的常态為化調整機制也初步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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