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如今的社會新聞,我們總是能看到一些讓人匪夷所思的内容,比如說什麼兒子養不了上了年紀又疾病纏身的老母親,于是偷偷把癱瘓在床的母親拖出去埋了;比如說家裡幾個兄弟為了争家産吵得不可開交,但是卻沒有一個人多陪陪上了年紀的父親或者母親。
這些如今社會上的新聞,都會被我們批評為“不孝”,的确,在現代的眼光看來,如果父母在小的時候對你盡了養育之恩,但在孩子成年之後,不僅不對父母報以感恩,反倒還對父母落井下石,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從倫理上,都是說不過去的事情,而作出這種事情的後代,也被我們稱為不孝。
有關孝道,實際上我國從很早的時候開始,就精于傳承這樣的文化内核了。雖說曾經的“二十四孝”在如今看起來有些極端,但放在父系社會剛剛建成的封建社會,能做出諸如卧冰求鯉這種事情好像的确也不奇怪。這完全是因為時代不同、人們的觀念也有所不同,在如今的時代,人們大可不必對父母言聽計從、赴湯蹈火,人還是需要有着自己的理智認知。
同樣的道理,當我們遇到一句話“不孝有三,不孝為大”的時候,第一時間或許也會陷入沉思,放在今天,若是這“無後”就等于“不孝”的話,那麼這個社會上的所有“丁克族”豈不是都是不孝分子了?
先來說說不孝有三到底是哪三種行為吧。其實這句話是孟子的原話,但原話中除了“無後”之外,就再也沒有提及其他兩不孝到底是什麼了。孟子他老人家說歸說,給後人留下了許多費解的地方。于是在這個時候,有人站出來為經書作注了。
為《孟子》作注的兩人——東漢的儒生趙岐,和南宋的理學家朱熹——都認為,“不孝有三”的其他兩種行為,分别為:第一,阿意曲從,陷親不義;第二,家貧親老,不為祿仕;而第三才是“不娶無後”。
這三句話用現代人的話來解釋一下,第一是對父母無條件地順從,從而導緻一家人都陷入違法的邊緣;第二是家裡沒錢父母上了年紀,身為青壯年的後代卻不想辦法掙錢而啃老,這也是不孝。但有一點,趙岐是誤解了孟子的話。
其實單就《孟子》注中的觀念變化而言,在古代,人們對孝道的認知也在随着社會的發展、觀念的變化而變化了。在父系社會剛剛建成的時候,為了穩固家國,所以社會上流行“父為子綱”的思想,也就是家長要做什麼,你就必須得做什麼。但是到了後來,社會上已經提倡不要父母說什麼就是什麼,人應該有自己的思想了。
那麼至于這個“無後為大”,應該如何解釋呢?其實很多人曲解了孟子的話,孟子的話的原文是: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取,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從孟子的原話中,我們可以知道這句話是有先決條件的,而聯系先決條件進行判斷,我們可以得知,孟子說的意思并不是“絕後等于不孝”,而是“後代沒有履行作為後代應有的責任,就是一種不孝”。這樣一說就更好懂了,不生子和不孝沒有什麼太大關系,關鍵是在于後代有沒有履行後代的責任。
孟子的意思是,如果你作為後代,在成年之後棄雙親于不顧、明明有能力卻不贍養父母、在外犯錯讓父母受辱,這些都是“無後為大”所指的事情。
至于在古代,其實也并不是不娶妻生子就等于“絕後”了。就算一個男人不娶妻不生子,也可以通過領養宗法意義上的兒子,來延續自家的香火,比如說領養兄弟家的孩子,這些在古代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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