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論文作者排序原則? SCI論文作者是怎麼排順序的? 很很多,作者想要發表SCI論文,但是不知道作者排序到底是怎麼确定的,于是來咨詢我們,今天就來說一說這個問題。
不管是SCI論文還是普刊論文,或者是核心期刊論文,隻要是論文都要遵循貢獻,最大的原則來排列作者署名順序。也就是說誰的貢獻越大,誰就排在前面,誰的貢獻小誰就排在後面。如果是貢獻太小了,那麼都不适合排排在作者的順序中,頂多是緻謝就完了。
一般來說發表SCI論文的時候很多都是在校生發表,那麼如果是拿來畢業的話,應該是以學生作為第一作者導師作為通訊作者。也有的學校是這樣規定的,本校導師是第一作者的話,學生是第二作者的話,也可以視為學生為一作。
第一作者顯然是對論文貢獻最大的那個人,而通訊作者是要對論文承擔學術責任和法律責任的那個人,當然如果是導師來擔任通訊作者的話,很多時候還要出版面費。
另外在SCI作者中還有一種是共同一作也就是說兩個人都算是第一作者,但是共同一作的第1位和第2位還是有區别的。共同作者的第2位在國内就視為變相的二作。如果在遇到加分的情況下,那麼也是不能算是整篇論文的分數都分别的給這兩位作者。是要打個折扣的。
同時也要看發表在什麼樣的期刊上,如果是發表在頂刊或者是一些高分期刊的話,排在2座或者是三座也不是不可以,但如果是一些低分期刊的話,或者是一些水刊的話,二作三作就沒有什麼意義了。
對于一些想要發表SCI論文的作者來說,手上最好能有幾篇自己是第一作者的論文,這樣能夠更有價值,有的作者曾經遇到這樣的情況,老師讓他把一作讓出來,然後去換其他論文的通訊作者,他不知道可不可行,但是其實這樣做第一,他是不合适的屬于學術不端的行為。導師要求其他人來擔任他寫好的論文的第一作者,而其他人并沒有付出勞動,老師又要她去來擔任别的論文的通訊作者,而那篇論文這位作者也同樣沒有付出勞動,這等于說整個都是不合适的不合理的。屬于導師不靠譜也不負責的系列,作為作者應該嚴詞拒絕。
如果是想去申請國外的學校,有的學校倒不一定在乎非得是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或者是第三作者也一樣可以,但是不同的國家,不同的學校,相關的規定也是不一樣的,這個可以因人而異了。
總之有SCI論文對于做學術的人來說還是很有必要的,因為這就等于說手裡有了硬通貨。所以有需要發表 SCI.論文的作者,最好還是及早來發表會比較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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