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史料記載,早在兩千多年前,我國古人就有了“糧食入倉為正,出倉為負”的思想。
人們用一些小竹棍擺出各種數字----“算籌”來進行計算
中國三國時期的學者劉徽首先給出了正負數的定義:“今兩算得失相反,要令正負以名之.” 并給出了區分正負數的方法. “正算赤,負算黑;否則以斜正為異” 。意思是說,用紅色的小棍擺出的數表示正數,用黑色的小棍擺出的數表示負數;也可以用斜擺的小棍表示負數,用正擺的小棍表示正數
劉輝
算籌表示的正負數
約成書于公元一世紀的中國古代著名的數學專著---《九章算術》中,最早提出了正負數加減法的法則:
“正負數曰:同名相除,異名相益,正無入負之,負無入正之;其異名相除,同名相益,正無入正之,負無入負之.”
與現代相比較,這裡的“名”就是“号”,“除”就是“減”,“相益”、“相除”就是兩數的絕對值“相加”、“相減”,“無”就是“零”.
九章算術
算籌表示的加減運算
元代朱世傑除了明确給出了正負數同号異号的加減法則外,還給出了關于正負數的乘除法則,負數的産生和運用趨于完善.
與中國古代數學家不同,西方數學家更多的是研究負數存在的合理性.随着19世紀整數理論基礎的建立,負數在邏輯上的合理性才真正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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