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30
回族的喪葬禮,是人一生結束後由鄰裡鄉親、朋友等進行哀悼、紀念、祈禱的一種儀式,是回族民俗中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回族群衆認為,生是死的起點,死是生的結果。作為在世的人,對于亡人不論其貴賤或貧富,不管是子孫滿堂,還是鳏寡孤獨,都要盡埋葬的責任,并要葬之以禮。 回族的葬禮,既有回回民族的習俗特點,又有伊斯蘭教處理死者的信仰性質。 回族喪葬習俗随着回回民族的形成而逐漸形成。回族的喪葬習俗至遲在明代就已基本形成。明代回族著名學者李贽生前遺囑:“倘一旦死,總擇城外高單,向南作一坑,長一丈,闊五尺,深至六尺即止。 既如是深,如是闊,如是長矣,然複就中複掘二尺五寸深土,長不過六尺有半,闊不過...全部
回族的葬禮,既有回回民族的習俗特點,又有伊斯蘭教處理死者的信仰性質。 回族喪葬習俗随着回回民族的形成而逐漸形成。回族的喪葬習俗至遲在明代就已基本形成。明代回族著名學者李贽生前遺囑:“倘一旦死,總擇城外高單,向南作一坑,長一丈,闊五尺,深至六尺即止。
既如是深,如是闊,如是長矣,然複就中複掘二尺五寸深土,長不過六尺有半,闊不過二尺五寸。以安予魄。既掘深了二尺五寸,則用蘆席五張,填平其下,而安我其上,此豈有一毫不清淨者哉!我心安焉,即為樂土,勿太俗氣,搖動人言,急于好看,以傷我之本心也。
雖馬誠老能為厚終之具,然終不如安餘心之為愈矣。此是餘第一要緊言記。 我氣已散,即當穿此安魄之坑。未入坑時,且閣我魄于闆上,用予在身衣服即止,不可換新衣等,使我體魄不安。但面上加一掩面,頭照舊安枕,而加以白布巾單,總蓋上下,用裹腳市甘字交纏其上。
以得力四人平平扶去。待五更初開門時寂寂擡出,到街擴所,即可裝置蘆席之上,而闆複擡回以還遲在明代已形成。 第一,實行土葬,忌火葬。回族實行土葬,傳說是根據伊斯蘭教關于安拉造化人類始祖阿旦,是由上上造成,死後仍歸于土上而來的,有“入土為安”之說。
回族有句俗語說:“天下的土地埋天下的回回。”這就充分說明了叵族實行土葬, 并且死在哪裡就埋在哪裡。 回族的土葬法跟漢族和其他少數民族(除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外)的土葬有着本質的區别。
回族的土葬不用棺椁, 由來已久,且至今還保持着。清鹹豐時回族宗教學者藍熙所将 《天方正學》說;“清真殡葬,不需棺椁,以身歸土。因其清淨也。”《陳江雁溝裡丁氏族譜·感紀舊聞》記載,回族喪葬是“殡不以木”。
現在回族人亡後,仍不用棺椁,隻是用木闆或水艇等來安放屍體,葬後再拿回木闆或木匣。 忌火葬的習俗至今也未改變,回族為什麼忌火葬呢?因為火刑是安拉使用的,隻有安拉掌握這個權力,一般人不能用。還說,火刑是罪人死後受刑的地方。
另外,還說,伊斯蘭教處理死人不用火刑。回族由于受伊斯蘭教的影響,逐步形成了人死後忌火葬的習俗。 第二,主張速葬。回族的喪葬根據伊斯蘭教“三日必葬”的規定,一般是早上死,下午埋,晚上死,次日早上埋,最多不能超過三天。
個别特殊情況的,也有第四天埋的。清代初回族著名宗教學者劉智在《天方典禮擇要解喪葬篇》說:“按聖教,翌日必葬。蓋謂屍以入土為安,不得久停”。泉州回族《丁氏族譜祖教說》在反映明朝嘉靖年間丁家喪葬習俗時說,這裡的回族習俗多年來一直是“葬不過三日”。
避免停屍過長,腐爛發臭,以保持衛生。 第三,從儉節約。由于受伊斯蘭教 “葬必從儉”的影響,在處理喪事上,主張薄葬,提倡儉省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回族有一句俗語:“死後鋪金蓋銀,不如生前厚養孝順。
”所以,現在回族辦喪事,一是不用棺,隻用三丈六尺白布纏身。回族這種從儉習俗,不僅現在這樣,過去也是比較注意的。如泉州回族《丁氏家譜說》,回族亡者 “殓不重衣”,這就明确了回族人死後不穿戴各種衣服等。
二是不設靈位,不搞繁文縛節;出殡儀式簡單、安靜,不雇用吹鼓手吹吹打打,也不講究任何排場,埋葬不用殉弊物,不搞什麼紙車紙馬、童男意女等紙涪。送葬中禁止擺設任何祭品,不舉行任何祭典。 第四,一律平等。
回族在處理喪事上,無論是地位較高的掌權者。有一定影響和威望的阿訇、學者,還是普普通通的教民,鳏寡孤獨無人照料的人;不管是長壽的百歲老人,還是呀呀學語的幼兒,均無貧富貴賤之分,大小之區别,一律平等。
都是在阿匐的引導下,用水沖洗後,白布纏身,舉行殡禮,最後将屍體擡往墓地安葬。 第五,有自己的場地。不管是回族聚居區,還是與漢族雜居區,都有自己圈好的墳地,決不允許别的民族人往裡埋葬,也不到漢族和其他民族的墳地去埋。
在回族聚居區,有的為了就近方便,還根據地域、家族等情況,分幾個墳地。回族不信風水,隻要幹燥、平穩的地方就可作墳地。凡是回族都可以埋在一起,各占一穴地,反對多占地盤在臨終前,一般都注意做好這幾方面的工作:一是請阿訇給病人念“讨白”,祈禱真主饒恕病人的罪過,要求病人仟悔和反省自己。
二是要“口喚”,即病人平時接觸的鄰裡鄉親、朋友,與病人如果發生過口角、矛盾,甚至結下仇恨的,這時要主動向病人說“色倆目”要“口喚”,講明原情,消除誤會與隔閡,以期互相原諒,了結往軋 三是病危時,要求周圍肅靜,不亂哭亂喊,嘻笑吵鬧,少在病人跟前行走。
除了病人的親骨肉和守候在病人身旁的阿自或在群衆中德高望重并懂得伊斯蘭教教規的人以外,其他人均不能入室,直到逝世。 回族人逝世,一般都稱“無常”,有些地方稱“歸真”或“毛提”。
“毛提”是波斯語,也即逝世之意。“歸真”是回族群衆對笃信宗教和宗教職業人員以及宗教上層人士去世的稱法。回族無論怎麼稱呼逝世。但部忌說 “死”這個詞。為什麼呢?這與受伊斯蘭教的影響有很大關系。
因為伊斯蘭教把死當作一個人最後的必然歸宿,并把它理解為嘎來布(即肉體)的消失和“羅罕”(精神)的升華,是.人生的複命歸真,而不是生命的歸結。所以。久而久之,在回族當中就形成了一種習慣,忌說“死了” 回族的葬禮,東自長江三角洲,西至帕米爾高原,南起海南島的“天崖海角”,北達黑龍江畔。
大同小異,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主要形成了以下幾項程序: (一)停屍。回族人停止呼吸後,在身旁守候的阿訇或親人,要當即給亡人瞑其眼,合其口,順其手足,理其發須,還要整好屍體,把頭扶向右側。
人逝世後不能停在睡覺的床上,有條件的要安排在通風涼爽的客堂大廳,如住房緊張或家境貧寒,可在客房地上鋪上席子或停屍床。将屍體安置于上面,但不能停放在夥房。停屍必須使亡人頭北腳南仰卧。面稍向幹西。
并在屍體上要覆蓋一塊潔淨的白布單。與此同時,要派人分頭通知本坊教長及親戚朋友,鄰裡鄉親。并在直系親屬中。推選出幾位有組織能力和處理喪事經驗的人,管好迎來送往、喪事費用等事情。 (二)善面。
也叫探“埋體”(屍體)。這一程序相上幹漢族向遺體告别。當阿旬、滿拉、親朋、鄉鄰來喪主家後,在向喪主和親屬表示哀悼後,到停屍房揭開亡人頭上覆蓋的白布單。看看面容。然後根據亡人的年齡、去逝的原因。
多方而勸說喪主家不要過于悲哀和号淘大哭,講述人生客觀規律。回族反對喪家拍胸抓發、跺腳喊叫的怨恨之哭。 在“善面”過程中,忌向亡人行鞠躬禮,忌喪家婦女、小孩跪在地上回禮。同時,如是夫妻一方死了,隻許在亡人淨身前。
“善面”哭泣,淨身以後不許再看面容。 在人亡後若當天未能埋葬,還得“坐夜”,一般要請一位深明伊斯蘭教義的長者看守亡人。“坐夜”者要身上幹淨(洗 過大淨),停屍的孩子要點上香燭直到天明。
為了消磨時間,“坐夜”者要給喪主家的。 人講人世間的真善美,假惡醜,講穆罕默德 的智慧故事。勸人要行善事等等。在我國東 北和其他一些地區,回族“坐夜”時,還情教長給亡人的眼、鼻、嘴、可等“撚七竅米”,表示亡人不空見真主,這種習俗是回族對亡人表示的一種懷念,代亡人祈求真主饒恕生前罪過的一種善良願望。
守夜的人不能睡覺,有的地方為防止坐 夜者寂寞瞌睡,由二至三人輪流守或一起守。守夜者至午夜後要吃幹果換食。 坐夜,忌大聲喧嘩,忌玩賠、打撲克。 (三)備殓。回族俗稱縫“克番”。回族的“克蕃”有兩個特點,一是從顔色上看,無論是哪個地區,都是白色的,不用有色的布料。
二是從選料質量看,不分富貧貴賤一律用白棉布、白市布、白漂布等,不用绫羅綢緞和其它高級面料。為什麼回族在備殓 時要堅持這兩點呢?主要是受伊斯蘭教的影 響。穆罕默德曾說:安拉最喜歡白色布,生者着白衣,死者穿白布做“克番”。
給亡人備“克番”,不是象有的人說的那樣,用一塊白布一裹就行。而是有的講究,其樣式、規格、要求,全國各地大體相同,但男女有别。男亡人用的殓服有三件:一是大殓,回 族俗稱“大卧單”,長短要略長于身,上 各餘出六七寸。
二是小殓,回族俗稱“小卧 單,也叫“二單”,長短要如身,但上下 兩頭不留餘地,寬約四尺五寸。三是襯衣, 回族叫“格米素”或護心“鬥娃”。長自肩 至踝骨,寬約一尺二寸左右。肩上要開縫,再加帽子一個,長共約九尺。
女亡人的殓服,比男的多兩件。除了同用男子的三件以外,另加裹胸和包頭各一件。 (四)淨身。也叫“着水”或稱洗“埋宜台”。淨身無論在清真寺還是在喪主家,都要準備好浴床(一般是洗幹淨的門闆)、湯瓶、溫水、毛巾等。
如在喪主家淨身,離清真寺較近的,都從寺裡擔水,途中擔水人累了,可以由另一人替換,但水桶底不許落地。 淨身一般由三人承擔,即一人專門灌水,一人幫助沖洗,一人帶上手套,雙手輕輕洗滌。
手套一般要準備兩幅,洗上身時用一幅,洗下身時用一幅。洗時不許湯瓶落地,不用肥皂。淨身用的水,一般是事先煮好的皂角水,無皂角時,清水也可以,但一定是未經任何污穢污染過的幹淨水。淨身用的水床是專用的,一塊單人床闆大小的木闆,四邊應有約 2 厘米左右高的鑲邊,以防水溢,尾部呈三角形,留有出水口,各地清真寺均備有水床供人們使用。
按教義,戰死疆場的戰士、斷氣後而生下孩子的産婦等 ,可免去着水之禮。 給亡人淨身,男女有别。男不洗女。女不洗男。但無論洗男洗女,其程序都是一樣的。洗法和活人平時洗大淨一樣。洗下身時一般都要注意遮掩住羞體。
回族給亡人淨身,除了洗滌的三個人以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人内。 亡人淨身後,将其屍移到準備好的“克番”布上,按照有關習俗規定,先右後左,層層包裹,先裹“格米素”,後裹小卧單,再裹大卧單,最後加冠。
并将腰部、頭、足都用白布帶子紮緊。女屍還要加裹胸和蓋頭。對在戰争中為國為教犧牲的回民,免于洗禮,免于穿“克番”,允許着血衣埋葬。 在給亡人穿“克番”時,要在“克番”上撒一些香料、冰片、樟腦水、香水等。
其目的是為了防腐驅蟲,也是對死者懷念的表現。 在穿好“克番”後,将亡人放在木匣子裡(有的地方是用牛皮做的擔架),入匣時用布單和其它物品遮住太陽。起靈時由四人或六人擡起。拾木匣子的人中途累了可以換人,但匣子不許落地。
不雇人擡靈,一般都由直系親屬擔任。 〔停屍禁忌〕亡人停于堂屋,供親友前來吊唁望喪,不設靈堂,不設靈位祭品。穆斯林認為,人的生死由真主主宰,因此理智忍耐、節制悲哀是十分必要的。前來哭嚎的人往往會受到在場人的勸導,但親人離世,一場痛哭還是免不了的。
人亡故後,忌稱“死”字,一般以“無常”、“口還”、“歸真”等詞代稱,不能說“ 屍體”, 稱之以“埋體”〈阿拉伯語〉。在停放“埋體”的地方,嚴禁雞、狗等小動物進入,一般不允許打開穿布觀看亡者。 (五)殡禮。
回族稱站“折納則”。殡禮,是回族喪葬中最重要的一個部分。凡參加殡禮的人必須洗大淨。殡禮的領導者,一般都是由本坊清真寺裡的教長擔任,也有的根據亡人的遺囑來确定,不論輩份、地位,隻要懂伊斯蘭教規,在群衆中有較高的威信即可。
殡禮有的在喪主住宅院裡進行,有的在院外選一塊平坦、幹淨的地方進行。其形式頒禮拜差不多。先将屍體放在西邊,主持人靠近“埋體”站立,其他參加者脫鞋随後排班站立,誦《古蘭經》有關片段,并舉意,求真主饒恕活着的和已經死去的,大的和小的,男的和女的,并祈求活就活在伊斯蘭道路上,死就死在“伊瑪尼”的根基上。
之後,向左右說“色倆目”。至此殡禮結束。回族的殡禮一般不放在日出或日落進行。婦女不參加殡禮,不送葬。 (六)下葬。回族的墳墓全部是南北方向,均呈長方形的一個坑,且口大底小。土質堅硬的地方,墓深五至六尺。
土質較軟的地方,深約一丈左右。一般墳長六尺寬三尺。在坑底的西邊挖一個與墳坑平行的深洞,長約六尺,寬三尺,高三尺,其形狀,上面是弓形,下面是平的。這個小洞隻要人能彎腰出入即可。在地下水位較高或易塌陷的沙灘上,一般隻挖一個三尺左右的坑,同時準備一個無底石棒和木蓋,将屍體放入石椁中再加上木蓋,以免屍體被沙士掩埋。
下葬時,兩個人先到墳坑裡,其中一個到小園洞裡。然後打開木匣子,由四人将屍體緩緩放入墳坑,再慢慢送進小洞裡。使屍體頭北腳南,仰卧,面向西方(因聖地麥加在中國的西方)。之後,先用士坯壘好小洞口,然後填土掩埋墳坑。
回族的墳墓與漢族的不同,它不是圓墳,而是長墳。 在下葬的過程中,阿訇、滿拉為亡人念經,其他送葬跪聽祈禱。喪主要為亡人散也貼,其數目數十元、數百元不等。有的喪主除了給送葬人散七貼以外,還要給每人散一頂小白帽,并将亡人的衣物散給主持殡禮的人和洗廠的人。
在葬後的當晚,喪主還要請阿訇念經 “消夜”。死後每頭七、二七、三七、四十日,百日,周年、三年等,都要走墳、幹 “爾埋裡”,意欲搭救亡人,表示對亡人的懷念。 回族對墳地很重視,一般都打漁或打牆圍起來,禁止在墳地周圍修牲口圈、廁所,更不允許任何人在墓地大小便。
還禁止在墓地放牧,不許從墓地裡取土,以防墳墓塌陷。 如以後〔遷墳〕需要遷葬時,挖開墳穴,取骨屍裝入白布口袋,葬入新墳。其間要念“亥亭”祈禱,還要舍散 “乜提”。 回族在陸地上一律實行土葬,但在特殊情況下,如在遠渡海洋中,可實行水葬。
中國古今不少回族到聖地麥加朝觐,途中若逝世了。則在屍體上纏一塊石頭或鐵棒,葬入水中,以免屍體浮在水面上。 回族的葬禮,從以上情況看,雖然有其簡約、儉樸的良好習俗,但仍有不足之處。如處理喪事還花不少錢,特别是在一些經濟、文化比較落後的地區,處理喪事時衛生方面仍需要注意。
比如,擡屍用的擔架或木匣子,擡完屍體以後,消毒跟不上,易傳染病菌,應注意改進。 —————————————————————————— 回族實行土葬,其喪葬儀式的特點是速葬、薄葬,以使亡人早日“入土為安”。
回族的葬禮大緻分為先埋體、穿卡凡、行站禮、殡埋等四個過程。當病人處于危亡之際,歸真前,要請阿訇念“讨白”(忏悔詞,其意思是向真主祈禱,饒恕和赦免他一生的罪過),當病人咽氣後,守護者即瞑其目,,合其嘴,順其手足,置亡人貴體沐床,開始洗遺體,也稱:着水“(即用清水洗亡者的遺體),男人要由近親洗,女人由女親屬洗。
洗亡人的穆斯林要自己洗大小淨,再為亡人沖洗,通常先洗小淨,再洗大淨。第二道程序是穿屍衣,即“穿卡凡”。用白布裹埋屍體,男性亡者的裹屍布有三塊,總長3。6米,一塊叫“皮拉罕”,是蓋前身但是短于前身,自下颌至踝骨的白布;第二塊是小卧單,即墊在身下與身同長,寬約4尺5寸的白布:第三塊是大卧單,即長于身體,兩端各餘7寸許,寬約4尺5寸的白布。
女亡人的裹屍布共有5塊,即除了上面說的3塊外,再增加作蓋頭用的長3尺——4尺,寬1尺多的白布和做裹胸用的由腹至膝,寬可圍身的白布。第三道程序是行站禮,即把穿裹好的亡人擡到院内或清真寺内,由亡人的男性親朋好友及坊内的穆斯林圍成圓圈,用《古蘭經》或一定數額的現金轉“費達”(意為贖罪),為亡人贖罪。
然後再舉行站“哲那則”即殡禮的儀式。一般有阿訇主持,将埋體置于“塔布”匣子(即底層可以抽拉的無蓋的專用擡屍木匣)中,放在衆人西面,主持儀式的阿訇靠近埋體站立,其他人随其後排成排,面向西站立,進行祈禱,贊主贊聖。
第四道程序是殡埋,穆斯林殡埋不用磚石、木料、而用土葬,直接接觸土壤的辦法,使遺體歸于泥土。在殡埋時,阿訇還要念《古蘭經》稱“下土經”,然後衆接“都哇”并由亡人家屬散“也貼”。整個殡禮宣告結束。
回族曆來主張薄葬、速葬,入土為安,一般要在三日内埋葬。提倡薄葬,不提倡墓穴,禁止任何殉葬品,反對親屬号啕大哭。穆斯林歸真後,親朋好友前往吊唁,可送錢、糧、布等,以助葬費,但是禁止送花圈、挽聯等。
親人一般在亡人忌日要念經。 回族的葬禮 回族的喪葬簡易,實行土葬,主 張速葬、薄葬。送埋亡人時,沿途為死者撒“乜貼 ”(布施)。葬禮包括清洗屍體、白布裹屍、阿訇 主持舉行宗教祈禱儀式、入葬等四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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