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小王同我聊天,說了他的煩心事,問我該怎麼辦。
小王兄弟兩個,家裡經濟條件不好,哥哥大學畢業後在浙江紹興上班,小王初中畢業便出門打工。哥哥在紹興認識了當地一位家境殷實長相一般的女孩,女孩子追求小王高大帥氣的哥哥,一年後哥哥倒插門做了上門女婿。
婚後哥哥去了嶽父開的工廠上班,起初的兩年過得還不錯。自從嫂子生了孩子,注意力轉到孩子身上,再加上哥哥在工廠上班偶有差錯,表現平平,嶽父一家态度明顯冷淡。
心情郁悶,哥哥經常去酒吧喝酒。認識了同樣經常去酒吧的蘭佳慧(化名),豐滿性感,身材高挑,善解人意,一見傾心。對其出手大方,很快便和蘭佳慧突破男女朋友界限,承諾3年後跟其結婚。
交往不到1年,蘭佳慧懷孕了。兩個人都不想打掉孩子,哥哥跟小王商量,給小王20萬,跟蘭佳慧假結婚。等孩子3歲,小王再離婚找自己的女朋友。
小王見到蘭佳慧,也打心眼裡喜歡。問我,他想假戲真做,結婚後偷偷地弄掉孩子,到了3年不離婚,是否可以。
我對小王說:
1.勸你哥哥趕緊懸崖勒馬,打掉孩子,斷了跟蘭佳慧的關系,回歸自己的家庭中去。
2.那種假戲真做的想法要不得。
3.尋找自己喜歡并般配的女孩,婚姻的幸福不在于外表。
“再想想”,看着小王猶豫的表示,我隻能對着手機輕輕地歎了一口氣。
寫在最後:
愛情不是建立在物質基礎上,物質的婚姻,有所得必有所失。
真正的愛,應該超越生命的長度、心靈的寬度、靈魂的深度。
朋友們,你們覺得小王應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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