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是人們不熟悉或不喜歡考妣兩個字,現時生活中,給父母立碑的,大都用先父、先母,不用先考、先妣。專門看過不少公墓,也做過一些統計,立碑用先父先母大體要占七成以上的大多數,而且,立碑時間越近,用先父先母的比例越高。
有一點必須明确,在古漢語中,先考先妣和先父先母在意義上是不同的。在文章或作品中,對去世的父母可以稱為先父母或先父先母,但在喪事和祭祀活動中,靈位、牌位、碑位等書寫,對去世的父母,應當使用專用名詞“先考”“先妣”。《新華字典》《現代漢語詞典》等現代漢語規範文本,在先考先妣和先父先母的使用上,大體上也是這種思路。
《爾雅--釋親》有:“父為考,母為妣。”《禮記--曲禮下》說得更具體:“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嫔。”《禮記》是先秦儒家原創著作,為之後曆朝曆代經典。唐欽定“十三經”,《禮記》是其一。宋元明清時期,“四書五經”為科舉之本,《禮記》也是其一。由于《禮記》的經典影響,從秦漢隋唐到宋元明清,至少在主流知識階層這個層面,考妣的意義和使用确定無疑的,是一脈相承的,是沒有歧義和變化的。對過世的父母,稱謂上用考妣或先考先妣,不用父母或先父先母。
有祖宗觀念和思緒,有家庭意識和情感,給父母立碑祭祀,這是大節,具體立碑用先父先母還是用先考先妣,這是小事,如果大家都覺得立碑用先父先母好,也亦無不可。但讓人難以理解的是,明明在漢語語彙中,考妣專用于過世的父母,為啥許多人喜歡用先父先母呢?
立碑是祭祀活動,祭祀遵循古禮,《禮記》是古法禮儀的規範文本,既然已經有規定和規範,幹嘛不遵守呢!
對于立碑等禮儀事項,一般人不大熟悉,很少有人去認真研讀禮儀經典文本著作,大都是一家看一家,從衆的多。祖宗文化是傳統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如果對祭祀父母在稱謂上都不能嚴格認真,所謂弘揚傳統文化就是一個笑話。
希望那些管理公墓的、賣碑的、刻碑的等,多看些禮儀方面的典籍,确立一個相對規範的祭祀導向,也希望那些為人子為人後的,先弄懂弄清祖宗文化和祭祀活動是咋回事,再去立碑刻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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