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會将駕駛證、行駛證二者混為一談,其實,駕駛證和行車證的區别很大,下面,恰噶學車網就和大家說說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區别,不了解的趕緊看!
行駛證和駕駛證的區别
駕駛證是證明持證本人有駕駛相應車型的證件,上面的内容有駕駛證号,有效如期,準駕車型等。
行駛證是證明對應車輛的有效證件,上面内容有車牌号碼,車主姓名,車型。發動機号,底盤号等,兩證需要結合用,但是不能互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行駛證和牌照是車輛上路的必備條件。
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别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随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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