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費30餘萬購買的新車,剛開兩天就故障,店家隻修不換,家住内蒙古包頭市的孫先生很無助,隻能投訴維權。
2021年10月11日,孫先生從包頭市九原區建設路的廣汽豐田包頭信得惠建設路店購得一輛漢蘭達豐田牌汽車。購車後駕駛車輛時,孫先生發現每次刹車車身都會向前抖動、蹿動,他當即與4S店的銷售人員聯系,對方回複,此類現象是所有漢蘭達汽車的通病。
10月19日,孫先生在駕駛過程中發現,車輛每次降速至20邁,車都會往前蹿一下。他把車開到4S店,店員進行了試駕後,不否認車輛存在的問題,但仍然告訴孫先生,此類問題是漢蘭達汽車的通病。
聽到如此解釋,孫先生雖有疑惑,但還是開車回家了。其後,他找到一位購買了同樣車型的朋友,試駕了對方的車,發現車輛不存在刹車和降速時往前蹿的現象,并沒有店員所謂的“通病”。孫先生懷疑,他的車在出售之前就有故障。
10月30日,孫先生再次到4S店,要求店方給個說法,店方和汽車生産廠家取得聯系,在廠家要求下再次試駕,最終廠家得出結論:孫先生的車在售出之前,變速箱就出現了故障。明确故障後,廠家給出的解決方式是更換變速箱。
車買了不過10天就出問題,廠家也承認是變速箱出售前就有故障,孫先生覺得很生氣,根本無法認同僅僅更換變速箱的處理方式,要求換新車,遭到廠家拒絕。
廠家堅稱,根據三包政策,故障車并未達到換車标準,隻能修理更換零件。孫先生質疑,“買了車有三包政策我認可,但是賣的車就是存在問題的,賣故障車,國家難道不監管嗎?作為一個上市企業,廣汽豐田就這麼欺負消費者嗎?”
二三裡資訊注意到,孫先生的購車合同上,寫有更換車輛的條件,包括出現轉向系統失敗、制度系統失敗、車身開裂或燃油洩露等若幹種情況,其中提到,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者發動機、變速箱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方可更換車輛。
孫先生的車剛買10天,達不到變速箱更換2次的标準,不符合三包政策的換車标準。無奈之下,孫先生向12315消費者投訴熱線,随後與包頭市九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取得聯系,市監局工作人員剛開始回複稱,車輛存在問題也許是歸商務局管,具體情況需要研究。不過其後又聯系孫先生于11月4日當面與店方進行協商處理。
11月3日,二三裡資訊緻電廣汽豐田包頭信得惠建設路店總經理王先生,他介紹,孫先生的車是11号提走,20号出現問題,經過店方和廠家的核查,車輛出現故障是由于變速箱品質問題,經過廠家的技術判定,可以更換變速箱總成與液力變矩器總成,但孫先生并不同意。
針對孫先生提出的換車要求,王先生回複稱:“這是國家法律規定,按照三包政策,達不到換車的标準,這沒有辦法,任何一個品牌都不可能百分之百沒有問題,所以國家才出台了三包政策。”
針對孫先生的投訴,包頭市九原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回複稱,目前,該局已經介入處理此事,11月4日組織雙方協調處理,其他情況暫時無法透露。
此事相關進展,二三裡資訊(新聞報料微信ersanlinews)将繼續關注。
(華商報記者 楊德合 編輯 展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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