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廣東法院訴訟服務網多元訴調平台正式上線。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托該平台,推行“一鍵分流、多元化解”機制,将12個專職調解辦公室、11個律師調解工作室、市勞動人事争議仲裁院、交調中心、醫調委、金消協等納入平台,實現了訴調對接信息共享、資源整合。
法官通過網絡調解一起醫療服務合同糾紛,當事人分别在北京市、茂名市、東莞市。
今年第一季度,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商事收案13266件,進入訴調平台5588件,調解成功2605件,調解成功率46.62%。
一鍵分流
當事人提交立案,分案小組在訴調平台甄别為可調解案件後,根據律師調解工作室擅長領域、特邀調解對口範圍、當事人所在地的原則分流到相應調解單位。
律師調解
律師調解工作室管理員收到分流案件通知後,登錄平台可浏覽案件電子卷宗,案件必須在7天内開展調解,30天内完成調解。
登錄平台浏覽案件卷宗。
分析案情。
2016年1月,深圳的賀先生在東莞上豐公司交了首付款購買一套商業公寓,其後剩餘房款辦理貸款不成,雙方協調無果,上豐公司起訴解除合同。
該案分流到律師調解工作室,調解律師段燕山通過電話、網絡和雙方開展溝通。上豐公司表示願意調解,而賀先生購買公寓是投資,一下子成了被告心理壓力還挺大;段燕山先向其表明調解律師是公益性質緩和其情緒,再釋明購房合同的法律條例,分析案件後續處理情況。
4月10日上午,雙方來到法院,不到一小時就達成調解協議,賀先生在5月1日前交清尾款,現場司法确認。
前期溝通沒白費,雙方快速達成調解。
司法确認,結案。
“調解律師優勢是做過原、被告的代理人,對雙方的訴訟心理有多一點理解”段燕山說。
特邀調解
今年第一季度,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通過市勞動人事争議仲裁院、交調中心、醫調委、金消協、特邀調解員等特邀調解方式共調結案件909件。
特邀調解單位文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一起四車連環追尾事故中,小偉所投保的保險公司一直未依法賠付,雙雙成了被告,訴調平台将案件流轉到交調中心開展調解。
4月10日下午,雙方來到調解室。經調解員祁偉斌了解,小偉認為已投保車損和不計免賠不應個人賠付,保險公司認為已賠付投保車維修費用,無需再付。祁偉斌核查後指出,原告出具追償文書表述有誤,而小偉投保的保險公司也誤以為該案件已賠付。
半小時後,雙方達成和解,小偉免責,保險公司履行相應責任部分維修費。
指出原告先前出具的文書有誤。
向小偉釋明各方應承擔的責任。
雙方握手言和。
專職調解
東莞第一法院在增強多元化解糾紛合力時,也在探索培育專職調解的品牌。
4月11日,小黃和小燕就8歲兒子撫養費糾紛來到法庭。兩人從高中戀愛至結婚生子,之後因感情破裂離婚,小黃每月隻給兒子500元撫養費,雙方就兒子的撫養費金額協商無果,小燕提起訴訟。
勸導小燕勇敢開始新生活。
雙方到法庭後卻不肯見面不肯溝通,譚立了解到:小燕對小黃還有較深感情且獨自撫養小孩經濟壓力大,小黃在離婚後也另組新家庭。
譚立一邊勸導小燕勇敢帶着兒子開始新生活,一邊對小黃說明法理并強調父親應盡的責任。
說服小黃面對面調解。
對雙方強調撫養孩子是父母的義務。
小黃在小燕手機上看兒子過生日的照片。
兩個小時後,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小黃同意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主動承擔小燕已支付的1890元案件受理費,并承諾籌措3萬餘元交給小燕作為兒子的學習、醫療費用。
小黃當場支付當月撫養費和案件受理費用。
走出法庭時,小黃問起了小燕和孩子最近的生活狀況。
“我們要着力提高信息化建設和應用能力,促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讓人民群衆解決矛盾糾紛更方便、更快捷。”東莞第一法院院長陳葵說。
攝影:徐志毅
編輯:劉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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