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字範式之五十六、七畫之十五:
宋:
《說文解字》:“宋,居也。從宀、從木。”。
(宀:參見四畫之五“宀”)
(木:參見四畫之一“木”)
宀、木兩範式疊加:猶用木成室以居人者是宋字之範式。
宏:
《說文解字》:“宏、屋深響也。從宀、厷聲。”。
(宀:參見四畫之五“宀”)
(厷:參見五畫之五“厷”)
宀、厷兩範式疊加:屋深響猶其所覆光明而廣深博大者是宏字之範式。
牢:
《說文解字》:“牢,閑,養牛馬圈也。從牛、冬省。取其四周帀也。”。
(牛:參見四畫之三“牛”)
(冬:參見五畫之七“冬”)
牛、冬兩範式疊加:防禽獸觸齧之不可破堅固圍欄猶充人掌系祭祀之牲牷者是牢字之範式。
究:
《說文解字》:“究,窮也。從穴、九聲。”。
(穴:參見五畫之二“穴”)
(九:參見二畫“九”)
穴、九兩範式疊加:猶欲窮變數之象盡屈曲之形貫而通之者是究字之範式。
窮:
窮:從穴、從力。
(穴:參見五畫之二“穴”)
(力:參見二畫“力”)
穴、力兩範式疊加:猶受困于洞穴盡全力而莫能脫身是“窮”字之範式。
窮:異體字寫作“窮”。
《說文解字》:“竆,極也。從穴、躳聲。”。
(穴:參見五畫之二“穴”)
《說文解字》:“躳,身也。從身從呂。躬,躳或從弓。”
(身:參見七畫之十“身”)
(弓:參見三畫之四“弓”)
身、弓兩範式疊加。猶彎曲身體者是躬字之範式。
《說文解字》:“呂,膂骨也。象形。”。脊椎骨顆顆相承(中象其系聯也)是呂字之範式。
身、呂兩範式疊加。猶彎曲身體突出脊椎骨者是躳字之範式。
穴、躳兩範式疊加。猶身受困于洞穴曲盡身體而某能伸者是“竆(窮)”字之範式。
異體字“竆”、“窮”簡化為“憂”是根據古人(異體字、同旁字)書法省筆規範簡化。
災:
災:從宀、從火。(《說文解字》:“災,或從宀、火。”。)
(宀:參見四畫之五“宀”)
(火:參見四畫之三“火”)
宀、火兩範式疊加:猶火燒房屋者是災字之範式。
災:異體字寫作“烖”
猶火若戈使受傷者是烖字之範式。
災:異體字寫作“災”。
災:從巛、從火。
(巛:參見六畫之四“巛”)
(火:參見四畫之三“火”)
巛、火兩範式疊加:猶水火之使人與物受傷害者災字之範式。
異體字“烖”、“災”簡化為“災”是根據古人(異體字、同旁字)書法省筆規範簡化。
良:
《說文解字》:“良,善也。從畗省,亡聲。”。
《說文解字》:“畗,滿也。從高省,象高厚之形。(謂田也)”。
(高:參見六畫之七“高”)
《說文解字注》第917頁:“畗,從高省。謂(
)也。象高厚之形。謂田也。”。
(田:參見五畫之二“田”)
“高省”、田兩範式疊加:若田高厚肥沃而收獲滿滿是畗字之範式。
(亡:參見三畫之三“亡”)
“畗省”,亡兩範式疊加:若田高厚肥沃而收獲滿滿更有潛在增長存在使之再滿者是良字之範式。
證:
證:從“証”省。
證:繁體字寫作“証”。
証:從言、從正。
(言:參見七畫之十二“言”)
(正:參見五畫之一“正”)
言、正兩範式疊加:猶公正确鑿之言其可驗之以明示事實者是證字之範式。
證:異體字寫作“證”。
《說文解字》:“證,告也。從言、登聲。”
(言:參見七畫之十二“言”)
(登:參見六畫之十一“登”)
言、登兩範式疊加:所告之言其可登而驗之明示事實者是證字之範式。
繁體字“証”、異體字“證”簡化為“證”是根據古人(異體字、同旁字)書法省筆規範簡化。
啟:
《說文解字》:“啟,開也。從戶、從口。”
(戶:參見四畫之七“戶”)
(口:參見三畫之一“口”)
戶、口兩範式疊加:使開戶猶使開竅而使之開明者是啟字之範式。
啟:繁體字寫作“啟”
《說文解字》:“啟,教也。從攴、啟聲。《論語》曰:‘不憤不啟。’。”。
(攴:參見四畫之三“攴”)
(啟:參見七畫之十五“啟”)
攴、啟兩範式疊加:促使其開戶猶小擊以促使開竅而促使之開明者是啟字之範式。
繁體字“啟”簡化為“啟”是根據古人(異體字、同旁字)書法省筆規範簡化。
評:
評:從“評”省。
評:繁體字寫作“評”。
評:從言、從平。
(言:參見七畫之十二“言”)
(平:參見五畫之六“平”)
言、平兩範式疊加:猶以言品論平量者是評字之範式。
繁體字“評”簡化為“評”是根據古人(異體字、同旁字)書法省筆規範簡化。
補:
補:從衣、從蔔。
(衣:參見六畫之十一“衣”)
(蔔:參見二畫“蔔”)
衣、蔔兩範式疊加:修複蔔裂之衣服猶把殘破的東西加上材料修理完整者是補字之範式。
補:異體字寫作“補”
《說文解字》:“補,完衣也。從衣、甫聲。”。
(衣:參見六畫之十一“衣”)
(甫:參見七畫之十八“甫”)
衣、甫兩範式疊加:增益修善以使衣完好如初猶使衣重生者是補字之範式。
異體字“補”簡化為“補”是根據古人(異體字、同旁字)書法省筆規範簡化。
初:
《說文解字》:“初,始也。從刀、從衣。裁衣之始也。”。
(刀:參見二畫“刀”)
(衣:參見六畫之十一“衣”)
刀、衣兩範式疊加:以刀割去胞衣猶生命之始者是初字之範式。
社:
《說文解字》:“社,地主也。從示、土。《春秋傳》曰:‘共工之子句龍為社神。’周禮:‘二十五家為社,各樹其土所宜之木’。”。
(示:參見五畫之一“示”)
(土:參見三畫之一“土”)
示、土兩範式疊加:祭之以示土地之能生萬物猶地之神主者是社字之範式。(同盟共事之者為結社。)
識:
識:從“䛊”省。
識:繁體字寫作“䛊”。
䛊:從言、從隻。
(言:參見七畫之十二“言”)
(隻:參見五畫之六“隻”)
言、隻兩範式疊加:知特征标志而能分辨猶能隻言道之者是䛊字之範式。
識:異體字寫作“識”。
《說文解字》:“識, 常也。一曰知也。從言、戠聲。”。
(言:參見七畫之十二“言”)
《說文解字》:“戠,阙。從戈、從音。”
(戈:參見四畫之六“戈”)
(音:參見九畫之十五“音”)
戈、音兩範式疊加:戈所發出之音入于耳目而會于心猶知而能辨者是戠字之範式。
言、戠兩範式疊加:知特征标志而能分辨說出猶知而能辨戈所發出之音者是識字之範式。
繁體字“䛊”異體字“識”簡化為“識”是根據古人(異體字、同旁字)書法省筆規範簡化。
訴:
訴:從“訴”省。
訴:繁體字寫作“訴”。
《說文解字》:“訴,告也。從言,厈省聲。《論語》曰:‘訴子路于季孫。’。”。
(言:參見七畫之十二“言”)
厈:從廠、從幹。
(廠:參見二畫“廠”)
(幹:參見三畫之一“幹”)
廠、幹兩範式疊加:山石之崖岩幹犯而欲上者厈字之範式。
言、“厈省”兩範式疊加:猶其言欲登岸而上者是訴字之範式。
繁體字“訴”簡化為“訴”是根據古人(異體字、同旁字)書法省筆規範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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