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11月10日訊(記者 駱梓炫)11月10日,記者從秦皇島紀委監委獲悉,為進一步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的整治力度,深入推動作風建設向縱深發展,現對近期查處的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官員不作為。圖片來自視覺中國
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長楊連升履職不力問題
經查,楊連升作為某案審判人員,工作作風不實,辦案紀律不嚴,在審理案件中,未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案件移交時,沒有及時查明案件中止審理事由是否消除,也未告知案件審理的有關情況,緻使案件長時間未審結,審理時間長達6年半之久,導緻當事人到處上訪,嚴重影響了審判機關的形象。2018年10月,楊連升受到警告處分。
海港區杜莊鎮司法所原所長解國安社區矯正工作不作為問題
經查,解國安履職不力、作風不實,在履行司法所關于社區矯正工作的過程中,發現查找不到緩刑服刑人員李某的情況下,沒有按照規定及時提出撤銷緩刑的建議,發生李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内故意犯罪緻一人死亡、一人輕傷的嚴重後果。2018年9月,解國安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
山海關區臨港經濟開發區副書記鄭濤、區發改局副局長李心在項目審批工作中亂作為問題
經查,2013年4月,鄭濤、李心分别在時任區發改局項目核準審批負責人及項目核準窗口負責人期間,違規履行職責,明知某公司提交的核準材料不齊備、不符合相關規定情況下,違規批準并給該公司出具了核準證副本(與正本有同等效力)。2018年8月,鄭濤、李心分别受到警告處分。
北戴河新區規劃建設局副局長李鶴軍落實上級政策要求不力問題
經查,2017年,李鶴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未認真落實上級文件關于将房屋轉讓手續費變更為行政事業性收費并上繳國庫的要求,對上級文件執行亂決策、亂拍闆、亂作為,對此負有直接責任。2018年8月,李鶴軍受到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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