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哲學知識分析民法?自然人這一概念在法律實踐中的運用頻率很高,我想大家和我也有同樣的感受,似懂非懂,我覺得不要緊,這隻不過是一個習慣罷了自然人是一個民法上的術語,它是一個相對的概念,簡單化理解就是與法人、非法人組織相對而言的一個民事主體,它可以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如果你實在理解不了法律上的語言,幹脆就把自然人等同于大活人,不過這裡也要補充一點,現在民法典明确規定了在涉及遺産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用哲學知識分析民法?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自然人這一概念在法律實踐中的運用頻率很高,我想大家和我也有同樣的感受,似懂非懂,我覺得不要緊,這隻不過是一個習慣罷了。自然人是一個民法上的術語,它是一個相對的概念,簡單化理解就是與法人、非法人組織相對而言的一個民事主體,它可以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如果你實在理解不了法律上的語言,幹脆就把自然人等同于大活人,不過這裡也要補充一點,現在民法典明确規定了在涉及遺産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既然自然人是一個民事主體,那麼問題來了,它從什麼時候開始可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呢?這個答案很明确,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這裡大家又要注意了,法律上的出生和死亡時間和我們社會上的認識有所差别,下面我着重講一講這個問題。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認定它是有順序的。
1、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
2、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
3、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
從這三個層次上看,是不是與我們的日常認識還是有所差别的?不過最終還是要以事實為準,但你得有足夠的證據,否則還是要以登記的為準,登記的順序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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