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高中同學,他說這幾年通過建築工程施工,掙了錢,想準備開幾家分支機構擴大一下經營地區,聽說有分公司和子公司,他不明白這些都有什麼區别?哪個更好?
一、首先我們了解一下子公司與分公司的區别
(1)是否有獨立法人:
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擁有自己獨立的名稱、章程和組織機構,對外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活動,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權債務由自己獨立承擔。
分公司則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沒有獨立的名稱,其名稱應冠以隸屬公司的名稱,由隸屬公司依法設立,隻是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 (2)承擔債務的責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其以自身全部财産為其經營活動中産生的債務承擔責任。
分公司不僅無獨立财産,且在财務上須與總公司統一核算,分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産生的債務,總公司必須以其全部财産為限承擔清償責任。
(3)稅收方面
子公司和分公司,稅收最主要的差别在體現在企業所得稅上。
分析:
1、若是設立分公司,由于企業所得稅需要彙總納稅,彙總後超過了小型微利企業标準,沒法享受小微企業稅收優惠,需要按照25%繳納企業所得稅。
2、若是設立子公司,由于每家店不論從人員人數、資産總額還是應納稅所得額看,都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标準,可以享受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所得額在100萬元以下,2022年可以按照2.5%稅負繳納企業所得稅。20家店合計企業所得稅=20*100*2.5%=50萬元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财稅〔2019〕13号)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也就是說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率為2.5%;
根據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3号“一、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也就是說實際稅率5%
結論:從稅收考慮,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創立子公司更加節稅。如果每一個子公司都超過了小型微利企業條件限制,子公司和分公司稅收差别不大。
政策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内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彙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由于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其經營情況應并入企業總機構,由企業總機構彙總計算應納稅款,并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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