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風、雅、頌,是指《詩經》按音樂劃分的三個類别。
“風”是指國風,即西周時期各國的民間歌謠。
“雅”,是周王京畿的樂歌,又分大雅、小雅。
“頌”,是形容、贊頌的意思,是當時統治者進行祭祀時的樂歌。
所謂賦、比、興,是《詩經》主要的表現手法。
“賦”,是鋪陳的意思,對事物進行直接陳述。
“比”,就是比喻,以彼物比此物。
“興”,就是聯想,觸景生情,因物起興。
這種藝術表現手法,是詩歌創作的主要形象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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