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網友通過“百湖民聲”大慶市網絡問政平台咨詢幼兒園退費方面的問題
孩子一個月隻上了5天課,幼兒園應如何退費?
6月7日市教育局回複如下
您好!全市幼兒園的出勤收費依據是按照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 黑龍江省教育廳 黑龍江省财政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實施《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細則的通知(黑價聯【2014】70号)文件要求執行。
民辦園參照公辦園執行。如您對幼兒園的收費有異議,請向幼兒園所在縣區教育局的學前管理部門反映。
依據《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 公辦幼兒園幼兒因故退(轉)園以及其他原因未到園的,應根據已發生的實際費用情況退還幼兒家長一定的已收費用。具體退費辦法如下:
(一)幼兒退(轉)園前,由家長提出申請,其保教費(含住宿費)以家長申請的退(轉)園日期為準,當月在園不足半月(含半月,工作日)的退當月保教費的50%,超過半月的不退費。按學期收取保教費的,剩餘月份全額退費。
(二)因幼兒或家長的原因幼兒整月(指當月)未到園的,退當月保教費的50%;半月以上(含半月)未到園的,退當月保教費的25%;其他天數不退費。
(三)因幼兒園的原因,幼兒不能來園的,當月保教費按實際未到園天數計算退費。
(四)夥食費、托管費、交通費按日退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