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系”兩個字合在一起,是繁體字的“孫”字。這兩句詩,寫的是迎春的丈夫孫紹祖,這是毫無疑問的。
“中山狼”是中國古代文學中一個非常常用的典故:東郭先生救了一隻被獵人追趕的狼,狼脫離危險後,反而要吃東郭先生。于是“中山狼”就成為忘恩負義的代名詞。
孫紹祖“祖上系軍官出身,乃當日甯榮府中之門生,算來亦系世交”,有師生之誼,可算是恩惠了。但與賈府有師生之誼的,是孫家祖上,不是孫紹祖本人。
賈政讨厭孫家,“雖是世交,當年不過是彼祖殺慕榮甯之勢,有不能了結之事才拜在門下的,并非詩禮名族之裔”。賈政一向羨慕“詩禮名族”,他的長子就娶了國學監祭酒的女兒。但是賈府也是軍功也身,并不是清貴的文官世家。“并非詩禮名族之裔”,不至于引起賈政的“深惡”。
關鍵是這六個字:“不能了結之事”。當初的孫家,是有自己處理不了、擺不平的事情,才拜到賈府門下,要賈府替他出面解決的。從現在孫紹祖的情況來看,當年“不能了結之事”,肯定已經通過賈府的努力得以“了結”。這才是賈府對孫家的恩惠。
但是,真的隻有當年“祖上”一件事嗎?如果隻有多年前一件舊事,賈赦為什麼會把女兒許配給孫紹祖?
據孫紹祖自己說,賈赦欠了他五千兩銀子,拿迎春來抵債。但是這個說法,有幾個不通的地方。
第一,賈府雖然窮了,不久前賈母的壽誕,就花了幾千兩銀子。賈赦,甚至整個賈府,真的連五千兩都湊不出,非得拿女兒頂債嗎?
第二,如果真的是頂債,迎春就是五千兩銀子的價值,孫紹祖應該珍惜她才對啊。不是心疼人,是心疼錢。要是迎春死了,豈不是錢财兩空?
第三,五千兩銀子是什麼情況下的欠債?孫紹祖可沒說是賈赦借的,而是“老爺曾收着他五千銀子,不該使了他的”,倒像是孫家把錢寄存在賈府(就像迎接省親的花燭彩燈等費用,是“江南甄家還收着我們五萬銀子”一樣),被賈赦挪用了。
但是,挪用了銀子,想辦法彌補就是。賈赦為什麼不肯還錢,甯願用女兒抵債?他當然不會愛惜女兒,可是迎春的身份應該不止五千(當初鳳姐計算她的婚費,預算是一萬兩),他為什麼要賤賣?
唯一的解釋,是賈赦欠的不止是銀錢。這五千兩,也不是賈赦借的,應該是孫紹祖托賈赦謀事,交給賈赦的賄賂或者活動經費。賈赦把這些錢花了,事情沒辦成。退錢吧?孫紹祖不幹了:“你當初答應我,我才沒有找其他關系,現在誤了我的事,光退錢哪能行?”
賈赦并不是很幹練的人,甚至有點自不量力。如果受到孫紹祖的訛詐和勒索,他不是不可能把出賣女兒的:“把女兒嫁給你,咱們成了快刀割不斷的親戚,還有什麼解不開的冤仇?”
貴妃娘娘的堂妹,賈府的二小姐,大觀園裡長大的姑娘,大概孫紹祖最初也是頗為心動的。可是娶回去一看,容貌算不上絕色(“肌膚微豐”“觀之可親”),性格更加木讷,孫紹祖不免有“名不符實”的遺憾。
他當然不會檢讨自己的做法有哪些不妥,更不會回思賈府給自己祖上的恩情,而隻會覺得自己吃了虧。這樣的野蠻粗鄙之人,既然認為自己吃了虧,那不免要通過折磨迎春來洩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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