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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冒飄安口罩堅決依法查處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05 18:33:22

你是不是買了假冒“河南飄安”口罩?無論是百度、微博還是微信搜索,這是最近關于假冒口罩的最熱關鍵詞之一。

目前全國多地商場、藥店出現假冒的河南飄安一次性口罩。截止到目前,山東青島、濟甯、日照、臨沂,四川達州、宜賓、自貢、南充,遼甯本溪,安徽黃山、肥東、固鎮,甘肅臨夏,福建莆田,江蘇揚州,河南漯河、南陽,湖北赤壁,湖南益陽、上海黃浦等多個地方的市場監管部門,都介入查處了假冒“河南飄安”的僞劣口罩。

湖南長沙市警方介紹,針對長沙一家藥店2天售出上萬隻假冒僞劣“飄安”口罩,警方深入調查牽出一條假冒僞劣生産鍊,目前已刑事立案,刑拘4人,該案還在進一步偵查中。此前上海檢方已介入一起類似案件,并刑拘3人。

澎湃新聞注意到,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的微信公衆号自1月28日來,已4次發出鄭重聲明,稱市場上假冒僞劣口罩并非其生産,要求消費者及時舉報。

冒牌“飄安”多地有售

據媒體公開報道,假冒的飄安口罩至少在1月23日就出現在安徽合肥市場。消費者反映,該假冒口罩“薄薄一層,透亮,有的還有一股刺鼻氣味”

1月26日下午,河南飄安集團所在的河南長垣市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向多家媒體表示,出現在安徽黃山等地的上述口罩,初步确定為假冒産品,并非飄安集團生産。

1月24日,河南省内也出現了假冒飄安口罩。據大河客戶端報道,漯河市郾城市場監管分局沙北所接到市局12315轉來投訴稱:2020年1月24日在漯河市郾城區盛源堂大藥房、漯河市郾城區盛源堂大藥房購買的一次性使用口罩,标注的生産日期竟為“2020年2月6日”。

1月26日,四川自貢貢井市場監管部門确認群衆舉報的某藥店經營的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生産日期為“2020年2月6日”的口罩為假冒。

1月27日,湖北赤壁市場監管查處當地心連心大藥房天驕店、甘肅臨夏市市場監管部門查處臨夏大西關一水果店銷售的2月6日生産的假飄安口罩。

1月29日,浙江台州椒江區市場監管局對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庫存及召回的20.12萬隻假飄安口罩,予以查扣。

這一日,四川自貢、山東青島等多地市場監管部門在當地查處假飄安口罩。其中,四川富順縣的假飄安口罩在一診所内銷售,青島假飄安在青島宏仁堂大藥房第十二分店銷售。

1月30日,安徽肥東市場監管局查扣肥東縣合肥市玉永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肥東三店和好宜多超市的假冒“飄安”口罩。

1月31日,遼甯本溪桓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桓仁學府超市發現假冒的河南飄安粉色一次性口罩。當日,福建莆田查處了一起微信銷售假飄安口罩的違法案件。

山東臨沂莒南縣市場監管局披露,截至2月2日12時,在全縣召回涉嫌假冒口罩1746隻。

而據湖南市場監管部門通報,自1月26至2月2日,長沙、益陽安化等多地均查處了假飄安口罩。

假口罩多級經銷

低劣的假冒口罩,是如何猖獗全國的?澎湃新聞調查發現,在一些案件中,假飄安口罩建構了五級經銷商。

長沙警方近日查處了一起生産銷售假冒僞劣案,相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1月30日上午,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治安三大隊收到一條線索:在全國防護口罩緊缺的情況下,天心區煜弘楚仁堂大藥房居然大量銷售品牌醫用口罩,這一反常情況引起了大隊的高度重視。大隊立即組織警力前往摸排,發現該藥房銷售的口罩生産日期為“2020年2月8日”,遠超過當時購買時間,且口罩無法提供有效防護,是明顯的假冒僞劣産品。長沙警方通過聯合食藥監部門對該藥店進行突擊檢查,發現在短短的兩天時間内,該藥店就銷售了上萬隻假冒僞劣口罩,民警通過研判分析,其背後肯定隐藏着一條産業鍊。

據警方查明,1月28日,犯罪嫌疑人謝某華夥同梁某通過張某園在長沙市雨花區高橋大市場購入3萬餘隻假冒僞劣口罩。随後,謝某華等人在路邊将這些口罩進行販賣,其中販賣給葉某文的2萬隻口罩通過天心區煜弘楚仁堂大藥房流入市場。

在此過程中,警方查明,該犯罪團夥是五級經銷商組織架構。專案組分抓獲涉案人員9名,扣押假冒僞劣口罩若幹。

長沙警方介紹,目前,該案已刑事拘留4人,該案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澎湃新聞注意到,早在1月30日,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就提前介入兩起銷售僞劣口罩案,其銷售也呈現多級經銷。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披露,自2020年1月22日起,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在微信上,向周某某“進貨”5萬隻假冒飄安口罩。金某某在黃浦區城隍廟市場某實體店鋪賣出3萬隻後,将剩下2萬隻賣給俞某某。俞某某将1.4萬隻賣給實體店外,将6000隻賣給三道販子楊某某。1月26日,楊某某在楊浦區五角場環島下沉式廣場萬達廣場出入口處設攤銷售時,被城管隊工作人員查獲。

據檢察機關介紹,根據“兩高”《關于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生産、銷售僞劣的防治、防護産品、物資,或者生産、銷售用于防治傳染病的假藥、劣藥,構成犯罪的,分别将以生産、銷售僞劣産品罪,生産、銷售假藥罪或者生産、銷售劣藥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微商進貨價僅7分錢

為何這些犯罪分子膽敢以身試法?假飄安口罩的利潤驚人。

前述長沙藥店銷假飄安口罩案中,長沙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警方扣押後發現,該售假分子1月28日從長沙高橋進貨3萬餘隻,短短3天内,團夥非法所得10萬餘元。其中,犯罪嫌疑人謝某華等在路邊擺攤售賣口罩,就非法獲利1.6萬餘元。其餘2萬隻流入天心區煜弘楚仁堂大藥房,2天内賣掉上萬隻,售假3元/隻。

據四川經濟網報道,1月31日,隆昌市市場監管局查獲涉嫌銷售假冒“飄安”口罩案,共扣押“問題”口罩6450個,執法人員通過追溯來源發現,該批口罩是從隆昌某百貨店購入,而該百貨店售賣的一次性使用口罩是從成都某商貿城購入,共購進10000個,已售出5140個,售價2.5元/個。

據湖北赤壁市場監管局披露的假飄安口罩案件,赤壁市心連心大藥房天驕店負責人闵某确認,藥店于1月26日以0.7元/個購進該批次口罩1萬個,27日已經銷售6800個,銷售價格1元/個。

而在漯河市郾城區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的盛源堂大藥房售飄安口罩案中,該藥店實際經營人洪某華于2020年1月22日通過朋友馬某飛,在“中原醫藥聯盟”微信群中,與一個群友聯系訂購了1500包口罩,價格為8元/包,貨款共計12000元。洪某華又以每包15元的價格将口罩全部銷售,總貨值22500元。該假飄安一次性口罩品的規格為20片/包。在該案中,洪某華購進的口罩僅0.4元/隻,賣出為0.75元/隻。

在浙江椒江區市場監管局1月29日查扣的1月上述浙江台州椒江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的假飄安口罩案中,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3日和24日以進貨價為2200元-3000元/箱(每箱1萬隻)從安徽省阜陽市吳某處購入26箱标示“飄安”品牌一次性使用口罩,并對外以5000元/箱價格銷售。該醫療器械公司的假飄安口罩進貨價為0.22元。

而據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披露的前述案件,金某某賣給實體店鋪的假飄安口罩價格為0.1-0.6元/隻,金某某通過微信從周某某處購進的假飄安口罩僅為0.07元/隻。

【附】飄安控股河南有限公司《聲明函》

銷售假冒飄安口罩堅決依法查處(多地查處假冒河南)1

内容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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