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醫保系統切換至國家醫保平台後
單位經辦人在辦理減員時
操作流程較以往有了部分變化
今天咱們來說說
單位參保人暫停繳費指南及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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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員流程
員工離職後需辦理醫保暫停繳費,點擊【參保人員暫停繳費】辦理業務。
減員規則:離職當月應當繳費,沒有繳費無法辦理減員。繳費後辦理人員減少,下月不再繳費。
員工離職當月需辦理減員,逾期辦理需将次月費用繳納後,将【暫停繳費時間】填至員工離職日期。
【暫停繳費日期】如何選擇?
答:【暫停繳費日期】為員工在本單位的停保日期,單位按照員工實際離職時間填寫即可。
【中斷原因】如何選擇?
答:按照實際填選,【中斷原因】選擇不會對員工待遇産生影響。員工離職選擇「在職人員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1月還能操作減少12月的醫保嗎?
答:員工在12月離職,可以将【暫停繳費日期】填至12月的離職日期,即可退回1月多餘的醫保費。
員工12月離職,醫保減少應該做在12月還是1月?
答:離職當月應當繳費,沒有繳費無法辦理減員。繳費後辦理人員減少,下月不再繳費。
因此,減員将員工【暫停繳費時間】填至12月的日期。
“單位人員繳費終止”,這是辦什麼業務的?操作了怎麼辦?
答:“單位人員繳費終止”業務僅針對于失蹤、死亡或者出國不再回來的人員。
這項業務一旦辦理,就無法恢複,員工也無法享受任何醫療待遇了。
如果誤操作此業務,需前往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臨櫃處理。
主管: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來源:四川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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