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小産權房的問題,越來越多的購房者開始關注起來。居高不下的房價,使得低于市場行情的小産權房能夠發展起來。但是不得不說,小産權房的買賣存在着不能忽視的風險。
小産權房指的是建在集體土地上,面向社會大衆交易的房屋。首先需要肯定的是小産權房本身是不違法的,但是因為其建在集體土地的特殊性,使得它沒法享有商品房等同法律保護地位。小産權房究竟有哪些弊端呢?
1、沒辦法辦理房屋産權證
因為是建在集體土地上,除了原村民之外購買此類房産都沒辦法房屋産權證。隻能憑借購房合同之類的證明材料保護自己的權益。
2、不具備和商品房同等的法律保護的地位
因為沒有辦法辦理房産證,所以就不能行使轉讓、處分、收益和繼承等權益。
3、沒有辦法交易過戶
因為取得不了房屋産權證,因此就沒辦法交易過戶。
4、沒法或得相應的賠償
小産權房在遇到拆遷等特殊情況時,沒辦法或得相應的賠償。
5、不能辦理抵押貸款
辦理抵押貸款的主要條件就是擁有相應的房屋産權證做抵押,但是因為小産權房沒有房産證,所以辦理不了銀行貸款。
6、不能作為遷入戶口的條件
因為沒有在國土局備案登記,就不能遷入戶口,不能作為教育地産。
7、政策上存在不确定因素
因為法律沒有出台相應的保護條文,使得小産權房的未來更加充滿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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