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聯網的不斷發展,網絡購物在人們的生活中也越來越普及,購買物品的付款方式也是多種多樣,貨到付款就是其中之一,如果貨到付款的産品買家不想要怎麼辦呢?如何進行退款呢?律師對話第151期邀請到甘肅金城律師事務所李寶成律師為大家解答,接下來讓我們一起看一下李寶成律師的對話内容:
一、貨到付款的商品不想要了,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李寶成律師答:在電商平台購買貨到付款的商品時,因為不同的電商平台所依據的規則有所不同,對商品退換具有不同的條件,例如某寶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因此對于購買的物品隻要自己不喜歡或者不想要了,均可直接申請退貨;相對而言,某會對于貨到付款的退貨流程就對貨物提出了一定的要求:第一,貨到付款退貨流程前要确保商品質量是完好的。第二,商品及商品本身包裝保持出售時原裝且配件贈品資料齊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第三,如果未經過網上申請退貨的是不允許退貨的,在退貨前一定要與客服中心聯系提出申請要求等。
由此可見,不同的電商平台針對貨到付款的商品退貨條件和程序都不太一樣,但在退貨時都應當保證商品及配件、贈品的完好,不存在人為的破壞。
二、貨到付款後應該先付款再驗貨還是先驗貨再付款?
李寶成律師答:在電商平台購買貨到付款的商品,根據交易習慣是先驗貨,後付款,但一定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商品隻允許對外觀進行檢查,而不允許試用。當然,也有一部分商家是不允許先驗貨的,也存在快遞小哥為避免責任而不允許驗貨的情況,那麼在這兩種情況之下,買家是可以拒絕簽收,不付款的。
三、選擇貨到付款購買的商品,拒收以後需要買受人支付運費嗎?
李寶成律師答:購買貨到付款的商品,買受人對貨物拒收後,由快遞公司将貨物退回商家,買受人無需承擔運費;但買受人是先付款後驗貨,那麼在一般情況下是需要買受人先行支付運費,否則快遞公司是不會接受貨物的。
四、貨到付款拒收以後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李寶成律師答:在貨到付款的情形下,商家和買受人之間形成買賣合同關系。那麼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要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再結合各個電商平台的交易規則以及具體的電子合同中約定,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承擔貨物因拒絕接收而遭受的損失,并要求買受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五、遭遇“貨到付款”騙局,應該怎麼辦?
李寶成律師答:通過電商平台購買貨到付款的商品,一般買受人就兩種做法:付款簽收或者拒收退貨。拒收退貨的情形相對比較簡單,無需過多擔憂。但簽收快遞後,無法得到商家地址或者有效的商家聯系電話,基本無法辦理退貨手續,在這種情況下,一般建議向電商服務平台或者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處理,也可選擇報警處理。在此,提醒大家收到貨到付款的商品,首先要确認是否屬于自己或者家人購買的商品,其次注意查看物流信息所購物品是否已抵達快遞站點,切莫輕易簽收貨物,一定要牢記: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李寶成律師曾任多家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為人正直,遵紀守法,其嚴謹、高效的工作态度赢得了當事人的一緻好評。如您在生活中有相關的法律問題困擾,可以點擊文章底部“了解更多”獲取李寶成律師一對一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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